第479章 479 熙宁新法(2 / 2)
此法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
这一条法,是王安石变法中最没有争议的,因为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只会带来好处,不会得罪人。
之后,颁布募役法,即免役法。
这个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但是,这个法虽然减少政府开支,但是,要其他上三等户开支,使得这些人抱怨。
以上,是王安石对发展经济上的新法,接下来,他对军队动手,颁布裁兵法,也就是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另外又搞“置将法”,就是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再另外,又弄出一个保马法。在宋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就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王安石对军队动完手后,开始对科举改革。
首先,他设立三舍法。所谓三舍法,就是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这个法子,很像当下外国高等学院录取学生的法子。当然,与我们高考,那是背道而驰的。
其次,实行贡举法。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
改革贡举法,就是废明经、存进士。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
熙宁四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这各贡举法,实际上就是废除死背硬记,改为真正考验举子水平的事务策论。
总的来讲,王安石的这些变法,有些是非常好,也适合实行的,比如开垦荒田,兴修水利等,这些新法,既为国带来好处,又不得罪官僚利益,是非常可行的;不过,大多却是损害了官僚、大财主的利益,对老百姓又没有带来直接的利益,徒增许多困扰。
这就注定变法不会成功了!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其中,保守派以司马光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