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菜品之外的道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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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的工人排好队,开始打饭了。
韩少白的桂花鲢鱼羹盛在小巧的黑陶碗中,送到一个个工人们的手里。
“美食奈何没有美器,还是有些遗憾啊!”韩少白叹了一口气。
这些黑陶小碗是他临时在县城里买的,几乎搬空了一家陶器点的存货。
“老板,够可以了,这些民工懂什么美?难道还像国宴上一样用青花瓷来装?他们也配!?”
每个工人在韩少白这边,除了领到一碗桂花鲢鱼羹外,还领到了两个兵乓球。一个黄色一个白色,这是等会用来投票的东西。
相比韩少白精致的桂花鲢鱼羹,刘芒的红烧肉则要粗犷的多。
大块大块闪烁着油光的红烧肉装在锅中,用大勺直接舀起,盖在工人盛着白米饭的大碗里,堆成一座小山。
“大叔,够不够?不够再添些,管够!”
“够了!够了!”戴着一顶破蒲帽的汉子连连点头,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周围憨厚的汉子大多都席地而坐,用筷子小心翼翼的夹起红烧肉送入嘴中,露出一脸满足的表情。
“老大,也给我来点。”五眼捧着一个大搪瓷盆,里面盛了一大碗米饭,递到刘芒面前。
“你不是嫌它太油腻的么?”刘芒奇怪的问道。
“我这不是看他们吃的香嘛,搞的我肚子里的馋虫也蠢蠢欲动。”
一大勺红烧肉扣在五眼的搪瓷大盆里,清亮的油脂从肉里渗透出来,流到底下的米饭里。
五眼扒了一大口米饭,然后吃上一块红烧肉。
“老大!简直是赞啊!这个红烧肉单吃还没什么,但和米饭搭在一起简直是绝配啊!红烧肉的肥腻解了米饭的干涩,让我有种吃台湾卤肉饭的感觉。”
“真的?那我也尝尝!”悟静也搞了一盆米饭,自己动手舀了一大勺红烧肉。
“果然!我就知道芒哥儿的手艺肯定有它独到的地方!”悟静学着五眼的样子吃了一口后,同样赞叹连连。
“茴香、八角、桂皮、还有葱姜和老抽的味道完全渗透进肉里!怎么说呢?就是很下饭!”悟静说完,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师兄,你的《调鼎集》随身带了吧?可以交给我了吗?”韩少白分完自己的桂花鲢鱼羹,走了过来。
“带了,但你确定你能赢么?”不语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从锅里夹了一块红烧肉送入嘴中,然后‘滋溜’了一口白酒,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从厨多年,难道还吃不出来么?你徒弟的这道红烧肉简直烧得乱七八糟!烧好的肉完全泡在析出的油里,腻的很!味道也不对,偏咸了!这样一无是处的菜品难道还能赢?”
“那可不见得,我老头子的味觉退化不少,吃起来刚刚好!”
“你的味觉退化了,别人也跟你一样么?也罢,不到黄河心不死!那就让你看看结果吧!”韩少白说完,拍了拍手掌。
“各位,吃完饭还要麻烦你们帮我一个小忙。刚才我发给你们两个小球,白的代表鱼羹,黄的是红烧肉。你们觉得哪样更好吃的话,就将代表菜品的小球投到这个大瓮里,两样只能选一个,非常感谢诸位了!”
周围的建筑工人一愣,不少人都嘻嘻哈哈的叫嚷起来。
“是不是以后都有的吃?”
“现在还流行起投票啰!蛮稀奇的勒!”
……
投票进行中,韩少白冷冷盯着场中的人。
大概是因为这么多年的愿望就要实现了,他有些莫名的紧张,右手不自觉的握紧了手里的文明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