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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频率原则——见面长不如常见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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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常常有一个误区,那就是与某人交往的时间越长,彼此之间的感情就越深厚。其实不然。

如果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够长,但平时几乎没有什么来往,那么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能说没有,但至少也渐行渐远了。因此,认识时间长并不一定彼此的感情也同样深。相反,常见面,则反映的是人们往往对熟悉的东西有偏向、喜爱的心理定势,见面的次数越多,彼此的熟悉度越大,就越容易产生好感。这就是社会交往中的频率原则。

心理学家扎琼克曾进行过一项交往频率与人际吸引的实验研究。他将陌生人的12张照片,随机分成6组,每组两张,按照以下方式将照片展示给被试看:第一组展示1次,第二组展示2次,第三组展示5次,第四组展示10次,第五组展示25次,第六组一次也未展示。依次进行之后,实验者再展示出全部12张照片,要求被试按自己的喜欢程度将照片排成顺序。结果发现一种极明显的现象:照片被看的次数越多,被被试选择排在前面的机会也越大。

这个实验研究表明,次数的多少影响人们的喜欢程度,即交往频率越高,吸引力越强。因此彼此接近,常常见面,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必要条件。

另一位社会心理学也通过实验证实了上述观点。

在一所大学的女生宿舍楼里,心理学家随机找了几个寝室,发给她们不同口味的饮料,然后要求这几个寝室的女生,可以以品尝饮料为由,在这些寝室间互相走动,但见面时不得交谈。一段时间后,心理学家评估她们之间的熟悉和喜欢程度,结果发现:见面次数越多,互相喜欢的程度越大;见面的次数越少或根本没有,相互喜欢的程度也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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