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龙行虎步求治水驰驹北上,金风玉露(2 / 2)
“是父皇的密旨?”窦怀仔细检查信上的火漆印,拆开了信。看过了信,窦怀面色微微有变,暗忖道:“枫行究竟怎么惹着了父皇?”
……
虽说同宗同源,可是有句话叫做“风俗与化移易”,南方与北方的不同,实在是不胜枚举。而此刻,惜琴就在亲身体会着南北庙会的不同之处。也许,最大的不同是她的地位,身份,以及,身后跟着的侍卫。
齐公贤尽管给了她自由行走的权力,却没有给她自由,她身后跟着两只队伍,十六个人。其中八个是北国人,另外八个是南国人,大家都很默契地穿着便装。很显然,分别是齐公贤和窦慠派来的,来的原因是一样的:防止路上危险,保护惜琴公主。
惜琴走在热闹的夜市上,所到之处人们自动让路——毕竟有十六个人跟着,路都不好走。惜琴百无聊赖的迈着步子,时而看看地摊上的廉价脂粉和商家自己雕刻的木质饰品。每次一转身,就觉得身后有三十二只眼睛齐刷刷盯着她的背,再一转身则看到十六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站得整整齐齐,目视前方,个个一脸正气凛然。
“防止危险么?”惜琴无聊地想,“我觉得还是他们对我来说更危险一点。”
在南国的军营里,公主是许多士卒心中的神话,亦是威严和英姿飒爽的代名词。北国的士兵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的记忆中,公主是个恐怖的存在,每次陪太子和皇帝到军营阅兵的时候,怜筝都会对大炮和火铳产生兴趣,令士卒们心惊胆战。始终像个小孩子的怜筝与总是冷艳高傲的惜琴,北国的侍卫们暗暗在心里做着比较。
今夜惜琴出乎意料地装扮得很仔细,身上深紫薄纱,淡粉裹腰,加之月色朗照,更衬得人肌肤胜雪,更是惹人即使经过也忍不住多看一眼,更何况要跟着一路,任谁也舍不得保持一脸正气。
惜琴挑拣着地摊上的东西,竟是看住了一只木钗,木头虽然不好,做工却是十分精细,颇有几分灵气。摊主是个年轻后生,收钱的时候倒是保持了一脸严肃。
惜琴转过身的时候,十六颗脑袋自动转回前方。“我要进去买书,”惜琴指了指身后的镜恩书斋,难得这个书斋夜晚仍旧营业,“你们抽几个人出来给我送书到侯爷府上去。”
“是!”十六个人一起回答,话音响亮,把经过的路人吓得一哆嗦。
灿然一笑,惜琴转身进了镜恩书斋。随后不到半盏茶的时间,镜恩书斋的老板乐得胡子差点从运动太频繁的下巴上掉下来。
“《千金方》五十本,《黄帝内经》二十本,《难经》三十本,《伤寒杂病论》五十本,《针灸甲乙经》四十本,《肘后备急方》一百本,《新修本草》五十本……”老板乐不可支地在算盘上运指如飞。
惜琴指尖滑过一本不过半个手掌大的锦缎制成的《唐诗集锦》,翻开第一首正是杜牧的《山行》,一时间喜欢上了,高声道:“老板,这本多少钱?”老板正算得不亦乐呼,见惜琴又拿了一本,赶紧从算盘上挪开了眼睛,笑道:“这位夫人若是喜欢,这本白送就是了。”
惜琴点点头,将那本书收在怀中。她歪着头看了看站在门外的侍卫的脸色,似乎不太好。龙卫军副统领潘誉脸上有些尴尬,他是驸马杨悟民的崇拜者之一,也是北国小分队的八个护花使者之一。因为驸马的缘故,潘誉对于惜琴公主十分尊敬:“小、小姐,我们要把这些书搬回府里去?”
似乎是为了回答问题而思忖了一阵子,惜琴露出了一个坦然的笑容:“是的。”说罢惜琴揣着老板免费送的书出了门,继续逛夜市。
潘誉意识到公主的不满了,因为公主不但买了很多书,而且,她还没有付账。“但愿回去后能报账……”潘誉从怀里掏出五十两银子,面上肌肉有些跳动。
两只小分队继续跟随惜琴的时候,潘誉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五个人。惜琴买了六百本书,其中大部分是医书,而且很气人的是她买书居然重着买,说是为了随手可以找到医书研究。六个人一起忍气吞声的抱着书送往平逸侯府。
还剩下十个侍卫,照旧是一半一半,五个南国人五个北国人。
然后的过程几乎是买书的翻版,只不过买的是家具。龙卫军正统领郭松开始后悔刚才没有为书付账了,他并不想做这个差事,只因为他功夫不赖,所以被派了出来。惜琴买了两张木塌两张玉桌以及三个红木书架——照旧没有付账,背着手继续逛街。郭松咬牙切齿地掏了二百两银子,挑了五个人和自己一起送东西回府,天幸店家肯租赁平板车供他们使用。郭松赌咒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参与这件事情。
毕竟是夜晚,多数店家都已经关店休息了,惜琴一路上只看到了贩卖小玩意儿的地摊和卖小吃的小铺子。惜琴偏又曲径通幽进了个逼仄的胡同,再出来时候已经是远离了市集,四周静悄悄,空无一人。此时,无论是南国士卒还是北国士卒。四个人都暗自惊喜,看来自己不必兼职搬运工了。
“哎呀,真巧啊,”偏偏有人出来败兴了,“你们也在逛夜市么?”怜筝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她跨坐在她的坐骑——毛驴小疯上,手里拿着串糖葫芦,笑眯眯地望着一行五人。两个龙卫军侍卫认出了怜筝立刻行礼,而剩下两个人也识趣地上前见过。
“的确,真是巧。”惜琴唇边浮起了一丝笑意,这笑意,令仅剩的两个南国侍卫心惊胆寒。他们都是苏诘的手下,对惜琴也算是熟悉,惜琴在军营操练新兵时候经常露出这种笑容。
怜筝则是完全没有察觉到什么,她下了驴,天真地盯着惜琴身后的四个人,问道:“你们是龙卫军吗?”
两个北国的侍卫对视一眼,上前行礼道:“臣二人是宫廷四品御前带刀侍卫,奉旨前来保护惜琴公主。”两个南国侍卫也跟着上前,行礼说道:“臣二人是苏诘苏大人手下,禁卫军五品带刀侍卫。”
“哦——原来如此,这么说你们四个是分属两国两支属军的侍卫?”怜筝仍是天真问道,脸上露出了思考的神色。
四个人以为她真的是想要个答案,于是一起说:“是。”
惜琴悄悄活动了下一只手掌。
“那么……”怜筝接着接着说。
惜琴开始悄悄活动另一只手掌。
“……你们四个人哪两个的武功更厉害些呢?”怜筝笑眯眯问道。
惜琴暂停了活动,颇感兴趣地猜测怜筝的用意。
“这个……”四个人面露难色,不知如何作答。总不能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当然,更不能自贬身价。
“你们不知道是不是?”怜筝兴味盎然地建议道,“你们四个要不要来一场比试?点到即止,来看一看是龙卫军还是禁卫军厉害。”
“公主,万万不可。”四个人这个时候无比齐心,一起拒绝。刀剑无眼,这几个又都是有功底的练家子,万一伤到彼此,结仇的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何况这里还有两国的公主,要是不小心碰着了,脑袋搬家不说,还有可能挑起纠纷。
怜筝有些扫兴:“为何不可?反正这四周也没有行人。”她责备地看着龙卫军的侍卫说:“你们是觉得自己技不如人吗?”又颇有深意地看了眼禁卫军的两人,道:“还是说胆子太小?”她摇着头,“哎呀呀,七尺男儿,有力带吴钩保家卫国,却无胆与同僚切磋,哎呀呀……”她啧啧叹惋,看起来很是遗憾。
一直旁观的惜琴在瞬间感到这四个男子的头上各燃起了一把火,似乎还有骨骼捏紧的声音悄悄传来。她不由得轻轻一笑,这笑却叫这火烧得更旺了……
“既然公主如此想看,那么臣等愿意献丑,”禁卫军的两人先忍不住了,“我们愿与龙卫军两位兄台切磋武艺,不知二位意下如何?”他们都是苏诘教出来的禁卫军,自然是骄傲非常,当着惜琴公主的面更不愿意被人看轻。
“二位仁兄愿意赐教,龙卫军自然欣然接受。”显然龙卫军也不想说自己是孬种。
“承让了!”两方人摆开了架子,一板一眼地打了起来。四个人都是自己属军中的精英,南拳北腿,斧钺钩锸,什么没练过,高手对决,自然是相当精彩。作为观众的怜筝仍旧是笑眯眯地立在一旁,似乎看得很认真。
“你真打算在这里看么?”怜筝看着双方的动作,悄悄问惜琴。
惜琴转过头,冲着怜筝眨眨眼,肯定地说道:“当然不。”
龙卫军的侍卫最先发现两位公主似乎动作有异,于是腾挪拆了几招,立即脱身,施展轻功到了惜琴与怜筝面前,小心问道:“二位公主这是去哪里?”他们旨在比试,彼此并未动杀招,所以有空分神关注其他,也可以轻易脱身。
“啊,这个……”怜筝没想到他脱身如此快,一时慌乱起来,其他三人见到异状,也要停手。没有任何预警,惜琴忽然一掌劈向怜筝,那龙卫军的侍卫大惊失色,立刻护主,挡住怜筝,同时出手接过惜琴一掌,反手将她退了出去。惜琴被他掌风震退,面露难色,那两个禁卫军大惊失色,立刻跳上前去与那龙卫军打了起来,剩下那个龙卫军也不敢闲着,急忙参与进来。一时间,四个人大打出手,都动了杀意。
“还愣着做什么,快走!”
“哎,我的小疯!”
“别管小疯了,他们会把它送到府里,快走!”惜琴拽过发呆的怜筝,穿过胡同消失在夜幕中。
等四个人从杀红眼回过神来的时候,只看到小疯瞪着硕大的驴眼和他们对视……
“哈哈哈哈,总算是把他们甩开了。”怜筝一脸得色,哈哈大笑,两个人刚刚跑出包围圈,一起向市集走去。惜琴似乎心中也舒畅了许多,只是不愿表露,嘴角微微抿着,不愿笑出声来。
“你居然能忍他们跟着一路,不觉得他们烦人么?”怜筝觉得惜琴将笑未笑时候表情十分有趣,于是有意引她说话。
惜琴也十分给面子地满足了她的要求:“烦,自然烦。不过碍于身份,不便把他们都赶走,”她突然驻足,疑惑地四周看了一眼,继续说,“方才我也是准备把他们用法子赶走的,不想你来了,事情也好办些了。”
“我本想暗处动手点了他们的穴,但是他们人多,而且,”惜琴深思一阵道,“我没想到你们的侍卫功夫也是不低。”怜筝得意道:“那是自然。龙卫军选拔比选状元还要严格。”
惜琴听着只觉好笑,蓦然想起了枫灵,眼光柔和起来,嘴里却是嘲讽道:“的确,你们选状元实在是不仔细,不然也不会有‘你’的‘驸马’。不过看那侍卫的功夫比之杨枫灵差不了几分,为何你比武招亲的时候他们没有参加?”
怜筝没来得及反驳惜琴的上一句话就被下一句话占住了时间:“啊,那,那时候父皇下令五品以上武官集体训练,不得请假参加比赛。”
是这样,看来齐公贤还是重文轻武。惜琴暗自想着,不经意间看到了脚下晃动的树影。
“……我也不明白为何父皇不让武官参赛……诶?你又不在现场,为何你知道他们都没有参赛?”怜筝疑惑起来。
惜琴一慌,连忙辩道:“我只是在想若是有宫廷武官参赛,杨枫灵不一定能够成了驸马。猜测而已。”
怜筝心生疑虑:“我怎觉得仿佛在哪里见过你?”
惜琴冷笑道:“怜筝公主好记性,我来此数月你才觉得仿佛见过我?”
“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在这之前……”怜筝想要解释,却突然回忆起了当日两军对阵在雪地上的事情,一时语塞,自言自语到:“应是在扬州郊外见的吧。可是不对……似乎装束不对……”
惜琴实在不想继续站在原地令怜筝想起更多事情,她向前走了几步,然地回望了一眼,继续向着夜市走去。
“唉……你去哪里?”怜筝急忙问道。
“我自然是去逛夜市了。”惜琴驻足,转身,话说的平淡。
“嗯……你不认识路,我带你去吧。”怜筝似乎今天心情很好,决定帮人帮到底。
惜琴笑了:“我不习惯太多人跟着我,所以,就在这里分了吧,虽说我来这里不久,可是从夜市到平逸侯府的路我还记得。”
怜筝上前拉住惜琴的衣袖,四处看了看,疑惑道:“哪有很多人,不就我一个么?”
用玩味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怜筝,惜琴露出了一抹似乎不怀好意的笑容:“放开我吧,我可对你没兴趣。”
怜筝手一跳,退后几步,硬起头皮说道:“你这人真是,我刚才好歹还帮了你忙呢。哎呀……”
“不用你我也有法子脱身。”惜琴冷漠地说。
怜筝“嘁”了一声,心下不快,背过身子向另条小路走去,边走边自言自语道:“算了,好心当作驴肝肺。不对……小疯的肝肺是好东西……”她摇头晃脑的,似乎是在否定刚才的话。
看着怜筝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惜琴的笑容有了点温度,她仰头看着身边那棵二十年生的大树,悠然道:“我确实不喜欢被人跟着。”
那树上树影一晃,旋即恢复了平静。却有一物掉在了地上,惜琴上前捡起,是个装了几十两碎银的钱袋。
“呀,梁上君子变成送财童子了?”她不觉一笑。刚才之所以不付帐,确实也有这个理由,她没带钱的习惯,身上只有几个碎银。
夜市上仍旧热闹,孤单一人晃过热闹的灯下花前,惜琴无疑吸引了不少人的观望。初时她故作冷漠状态,迫得别人退避三舍。而集市毕竟不是战场,再冷也不能坚持多久,纵然惜琴开始用杀气凌然的眼神开始看人,还是有人因为看惜琴太入迷而跌倒或者撞柱。
所以,为了减少伤亡,也为了自己眼睛好受点,惜琴买了个面具戴在脸上。旁的有童子娃娃的面具她不买,偏偏买了个恶鬼的,走在路上,好不骇人。
“娘子,你来猜。这是个什么物事?”年轻的素袍男子兴致勃勃的为身边的女子展开灯下垂着的谜面,伸出胳膊揽住了她。女子看来是新婚未久,脸上蓦地飞起两朵红晕。她轻拍了丈夫一下,嗔怪道:“旁人要笑话的。”
年轻男子笑道:“有什么好笑的,咱们夫妻两人,还怕人笑话?”女子似是幸福又是娇羞地垂了头,念起了绢布上的谜面:“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识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哎呀,”女子轻叹道:“这是什么呢?”老板笑道:“二位猜出来便将此物送于二位。”
“灯谜……”惜琴蛾眉轻挑,心中一动,“若是她在这里,定然可以将答案脱口而出的吧。”她眼光转柔,神思远游,想到那日枫灵来至飘琴宫说是要去洛阳数月之久。惜琴自是不舍,百般要求被拒绝后将枫灵迫在了树上。惜琴想把手覆到自己唇上,却只摸到了面具,她记起了枫灵唇边的味道,以及之后枫灵将她拥在怀里,发誓说定不负她。
“为什么会这么想念她?”惜琴面红耳赤,有些愤然,“她有什么好?”幸亏她戴了面具,否则任何一个看到她脸红的路人怕是都死无葬身之地。事实上,要不是当天跟着枫灵进了飘琴宫的田谦跑得快,他应该已经投胎了。
“是纨扇吧。”一个白衣华服带着面具的男子立在一旁,为困于难题的的夫妻两个解了围。”‘不在梅边在柳边’,就是不是冬季而是夏季用的。‘个中谁识画婵娟’,说明此物是圆的。‘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自是说的纨扇的用法,一个夏天用过后定然是要再别一年的。”
“这位公子高才。”老板夸赞道,“没错,谜底就是纨扇。”他拿出了一把绘着嫦娥的扇子来,递给那位男子。男子笑道:“我一个男儿,用不得这种扇子。”他转向夫妻二人,说:“还祝兄台与嫂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团圆和善,这把扇子就送了二位了。”夫妻两个欣喜不已,接过了扇子连连道谢,高兴离去。
看到对面那人的一身白衣,惜琴心头一颤。
那男子转过身来,似乎在找着什么。突然,他看到了惜琴,径直向着惜琴走了过来。
“不可能……她此刻明明远在千里之外。”尽管如此,她还是因为一丝痴妄站在了原地,没有动弹,直勾勾地看着那男子接近。
三步,两步,一步……男子直接抓住了她的手腕,将她拉走:“你真是胡闹,居然买了个面具带着,到处乱跑,若不是认得你的衣衫和身形,这么多人,我如何寻得到你?”
“什么?他在找我?”惜琴莫名其妙地跟着男子从人群中钻来钻去,她此刻已经有点清醒了,此人绝对不是枫灵。“喂,你是何人?放开我!”惜琴甩开了手。
男子转过身来,不耐烦地说道:“又怎么了?闹的什么别扭?”惜琴最不喜人用如此腔调说话,一时气愤伸手掴了那男子一巴掌,却直接把他的面具给打掉了:“你认错人了吧,随随便便拉着女子的手,何其失礼!”说着,惜琴摘下了自己的面具,以证明那男子确实认错了人。
男子的面具下是一张不失清秀的脸孔,这样的一张脸,绝对很吸引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吸引不了此刻燃着怒火的惜琴。
惜琴的面具下是一张怎样的脸已不必细说,男子英气勃发的脸上一时的失神与惊讶完全可以省去数以百计的描写。
就在惜琴准备进一步教训这个男子的时候,耳畔传来了一声尖利的爆鸣,这声音惜琴很熟悉。她迅速转身,看向天空,一道绿色的烟火划过天空。
放焰火了。
扬州城年年焰火不断,生于斯长于斯的惜琴已经看惯,但是在此处看焰火,还是第一次。她一时高兴,忘记了身后还有个需要教训的人。
新任兵部尚书、前任右相之子、刚才莽莽撞撞拉着惜琴奔走的男子——濮历沐站在惜琴背后,好一阵子失神:惜琴公主,比当日在宫宴上看到的,还要动人。
……
“这么快就放焰火了……”怜筝看着天上展开的五颜六色的花朵,有些惋惜,焰火一放,就意味着夜市快要结束了。
她悲伤地看着面前的面汤,心想,还是吃些吧。她对面一个穿着邋遢,头发花白,身上肮脏的老者正狼吞虎咽着面前的一碗面条,不小心呛住了,猛咳起来。
“哎,老人家您慢点,不着急不着急。”怜筝急忙上前抚着老人的背,温声劝慰:“还有还有,今日一定请您吃好,不只今日,这几日我都会来看您。”
这个老人是怜筝一个人闲逛捡回来的。老人家本来是在行走,突然昏倒在路边。最近正在学医的怜筝急忙似模似样的为他把脉,最后的诊断是:这个人饿了。
事实证明,第一次“出诊”的她判断正确,而且开除了最正确的药方:带老人来吃饭。
吃完了两碗面之后,老人恢复了精神。怜筝向店家要了面盆和水,笨拙地给老人擦净了脸,这才看出来,尽管邋遢,这人却是个仙风道骨的气度,这样的气质,怎会沦为乞丐?
怜筝来了兴趣,又为老人擦起了胳膊。老人赧然道:“姑娘,还是我自己来吧。”怜筝笑道:“无妨无妨,我是个大夫。”老人久困病饿,身上没什么力气,只得任由怜筝。
老人很瘦,两只胳膊上却又有大大小小几百道割痕,一道道割痕触目惊心,令怜筝不由得惊惧起来。
“老人家,您身上怎么这么多伤口?难不成是被儿孙虐待?”怜筝义愤填膺,她见不得不孝的人。
老人眼神一暗,长叹道:“若是有儿孙就好了。”
怜筝一愣,随即开始心疼老人孤苦:“您这些伤口是怎么来的?是不是京城地界有人欺负您?”
老人再次长叹一声:“京城治安还算良好,我乞讨并未受到什么伤害。这些伤口,都是早年间营生留下来的。”
“这、这是什么营生,怎么要这般伤残身体?”怜筝心中闪过无数个念想:当兵?山贼?杀手?刺客?屠夫……这技术也忒次了……
“我……算是个卖药的吧……”老人黯然道,“卖定人姻缘的逆天之药。”
【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