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此生长啸书写姻缘终有命,今世为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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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唔……我跑来更新了,修真的地方,我没怎么看过,大家可别拍我。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bgsound src="dffD%F5%B5%C4%C4%D0%C8%CB.mp3" loop="-1">本文配乐:因缘
绝色倾国再倾城,刀炉药槌淡血痕。
电光火石骇心魄,雨过天青留真魂。
锦瑟流年忆相见,今朝明日盼温存。
我命由我不由天,不转乾坤不为人!
灵鹤之血的传人承袭的不仅仅是一脉相承的血液,也遗传了一般的神仙气质,仙风道骨。
相传灵鹤之血的传人祖上是与千年灵鹤一道修行的仙人,本是坚定了梅妻鹤子修行终身的信念,却不想终于是舍不得滚滚红尘,与凡人相恋结合。仙人与灵鹤告别,要将其放生自行修仙,却不料那灵鹤不忍离开,悲啼而死化为一颗血红灵丹。
后来仙人的妻子因为重病垂危而服下了那颗灵丹,最终痊愈,后来十月怀胎生了孩子,自此灵鹤之血便传了下来。
灵鹤之血传人天性自傲孤僻,表面清高却其实逃不脱感情羁绊。
既然是仙人后代,又加以灵鹤血丹护身,自然也有异于常人的本事。比如说,灵鹤之血的传人天生精通玄学,仿佛是前生记忆,今世只要稍加学习便可以全部忆起。他们天生愈合能力强,再重的伤,伤口也能够往往瞬间愈合。灵鹤传人精通药物,世代经营药材生意,几代下来,不是富有四海,也是杏林大家。
还有一个最奇特的本领:他们可以以自己的血做引,制成一门奇药——“金风玉露”。古人有诗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也是此药得名的原因。
两个女子,若是服下同一服金风玉露,那么,如果日后她们生下的孩子在法阵完全的时候初次相见,就会一见倾心,互相倾慕,并且定然婚配。若是法阵不完,相识后也会纠缠一生,成为知己好友。
许多达官贵人用此药为子女结下姻亲,虽然此药价格高昂,且作用时间长达几十年,可是这世上喜欢为子女定终身的父母竟是如此之多,因此灵鹤一脉凭此成为了许多达官贵人的座上宾。
灵鹤一脉传至元朝时候已然衰落,原因是那一代的灵鹤传人不肯为蒙古贵族赤诺王献药,遭致杀身之祸。灵鹤一脉本就人丁稀少,经此荼毒,只剩了一支血脉隐姓埋名不再问杏林之事。
后来高祖杨惑联军朱元璋灭元,再后来太祖建立大民王朝之后,灵鹤之血的传人重新经营药材生意,却再不为任何人配置“金风玉露”。时任族长的贺兴洋认为贺家私篡姻缘,导致招惹了天谴,才使贺家没落,因而禁止贺家人用此秘术为他人定姻缘。
却不料终究有不听话的子孙破了家规,自然,若是没有这些也不必在此如此引述灵鹤一族的故事。
“我是贺家长男的次子,从《家史记述》中得知原来自己家族竟有这种能力。”老人语带疲倦,似乎刚才的饱食仍旧没能将他从饥饿中解脱出来。
“家中教习制药知识,却从来不提‘金风玉露’的制法,我很不服气,少年心性,便自己学会了。并且私自试验,我学会的那年是十五岁,真正成功却是在三十五岁。我安排的数十对服下“金风玉露”女子的子女按照法阵见面。果然成了!”老人抚摸着胳膊上的伤痕——都是他他割血做引留下的,叹息道:“然而我却是在二十岁时候恨上了这‘金风玉露’。”
“家中偷偷学会这种制药的不仅仅有我,也有我的祖父。他中年时恋上了一户豪门的妙龄女儿,她的家族却没看上仅仅经商的祖父,为那女子与官员定下了婚姻。祖父割舍不下,配置了‘金风玉露’,设计让祖母与那女子服下,由此定下了子女姻亲。祖父大概想既然自己无法偿愿,便让子女为其了却心愿。”
不料那女子婚后却是十多年未育,老人的祖父却已经是儿孙满堂。待那女子产下一个女婴,老人也已经出世了。
“‘金风玉露’之所以能成效而且还不会失误到对任何子女都奏效,就是因为有法阵的限制。医术暗合玄学,仙术亦是衍生于玄学。”老人伤感道,“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坎代表水,离代表火,震代表雷,艮代表山,巽代表风,兑代表沼泽。只有两人初次相见时候这些条件都符合才能使得‘金风玉露’起到效果。电闪雷鸣,风雨飘摇,山林沼泽之间的夜晚,才算是彻底符合了这几个条件。兑卦要求较细,洞穴也可替代。不过若是哪卦缺失,只要其中一方得了缺失那卦的疾病,也可奏效。”
老人一口气话说得有些多,咳嗽起来,怜筝听得入迷,惊醒过来,急忙叫人送茶,站起身来轻抚着老人的背。老人摇摇头,挺起身子来继续说道:“祖父本已对儿女亲家一事不再抱有希望,故而并未安排完善法阵。却不想……机缘巧合,如此捉弄人……”老人眼中悲伤难已。
巧合之下,老人遇上了那个祖父心爱之人的女儿,对她一见倾心。二人年龄相仿,也算是般配。加之贺家悬壶济世,名声益佳,朝中也有族人做了太医,故而两人亲事也就定下了。然而,老人并不是那应该奏效金风玉露的一代。
机缘巧合。这四个字代替了一切不该发生的条件。那老人的未婚妻如何深陷山林,如何在电闪雷鸣之夜初次遇到了入山营救的老人的叔父,如何如何不必再说。结果就是,老人与那女子的缘分被“金风玉露”拆散了。洞房花烛夜,那女子成了老人的婶母。
若不是祖父临终前的忏悔,老人这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的姻缘是输在一味药上。
“若是她逢着的是个良人,我也就不必抱憾终生了。”老人长叹道。老人叔父偏偏是个酒色财气,样样皆沾之徒。虽然家有貌美爱妻,却仍免不了在外沾花惹草,更是一掷千金,终于使得家境每况愈下。老人虽有接济,但终究长贫难顾,再加之叔父惹是生非,最终全家被仇家寻衅暗害了——包括老人爱过的婶母。
此事不知怎的通过下人口杂传了出去,一时间“金风玉露”的名头重新响动了天下。而此时祖父已经去世,临终前由于愧疚,他烧了所有关于“金风玉露”的制方。于是,世上懂得如何制金风玉露的人,只剩了老人一个。
三十岁时作为次子承袭了家业的老人开始变得冷酷无情。他不爱自己的妻子,却娶了她,只因为她与他最初的爱人容貌相似。
“我一生制作了几百份金风玉露。”老人默默道,“将数百也许原本并不情愿的男女结为夫妇。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姻缘是由父母和我决定了的。也许他们原先有别的爱人,却因为金风玉露而不得不放弃,爱上那个所谓”注定”的人。”
“可笑的是,我明明也是它的受害者,却用它来害别人。”老人满目苍凉,声音发颤:“私篡婚姻,逆天而行,终究会遭报应。”
老人的家族牵涉进了皇室的夺嫡之争中,被判处抄家灭门之罪,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财产,一朝散尽,家破人亡,子嗣丧尽。而年过半百的老人却带着一个孙子逃过了一劫,隐姓埋名流落民间,因为不敢曝露真实身份,一代名医,只落了个游方郎中的下场。而幼孙也自幼身体瘦弱,终于病死。老人遂立誓再也不配置金风玉露,为先自己而去的子孙积德。
“我做的最后一服金风玉露,是在二十年前。”老人回忆道,“在京城,一个少时我在扬州为她治过病的富家夫人认出了我,威逼我配置了一副金风玉露。”老人撸起袖子,找寻半天,叹道:“这便是那最后一道伤口。”
接下来的这二十多年里,老人一直忍受着内心的折磨,他医术高明,却救不了自己的家人,体内有仙人之血,却做了不少逆天之事。终于他放弃了行医,穷困潦倒,沦为了乞丐。
怜筝听得完全失了神,与其说这是老人的经历,还不如说这是个传说,她开始怀疑起老人的心智是否正常。”那么,老人家,”怜筝迟疑着问道,“‘金风玉露’结成的姻缘可有解开的法子?”
“破解之法,我倒是试验过。”老人叹息道:“似乎只要让其中一方知道自己是因为金风玉露与那人结为婚姻即可。不过……”老人又是重重叹了一口气,“不过即使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毕竟,人都是感情用事的主儿。”
怜筝没再问,思忖片刻,笑了:“我才不信呢,老人家。”远远的集市已经快要散了,市集上的人笑呵呵的各自回家,牵着家人或者情人的手,一派天伦之乐的祥和。”人的命运,怎么会被一贴药改变?多年来的情谊,怎会为了个什么’金风玉露’轻易放弃?”怜筝恬然起身付了帐:“即使我的姻缘也是由’金风玉露’定下了,我也不会听任其摆布的。”
老人看着怜筝的钱袋,若有所思,忽然露出了惊奇的神色——那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枫叶形的玉饰,二十年前,他的最后一个定下了金风玉露的客人身上,也有一个这个东西。
……
金陵平逸侯府。
“笃笃”的叩门声响起,惊醒了门房,他揉着惺忪睡眼爬下床,打着呵欠把门闩拉开。
“哟,杨圣小哥,您回来啦!”门房自然认得这位从前总是跟着驸马的书童,他谄笑着接过爱笙手里的缰绳,把马牵到了马厩里去。
爱笙收起了脸上的倦容,漫不经心地走到了还燃着灯火的彻阁外,忍不住向里面看了看,窗户没关,摇曳的烛光下,隐约有一个纤细的身影立在书架旁,她不由得心里一跳,走到门跟前。
“谁?”门里传出了那个轻柔温和的声音。爱笙急忙应道:“少爷,是我,杨圣回来了。”
“进来吧。”里面的声音再次响起,略带倦意。爱笙心思起伏,轻轻推开了门。
烛光下果然是一袭白衣的枫灵,手中执着一卷书。室内森森寒意袭来,看来是管家林尉怕主子热到专门置了冰块。
爱笙满脸笑容,走到枫灵跟前儿去道了安,说:“少爷,我回来了。”
枫灵把书从脸前移开,俊逸不改,只是较之以前的温和多了几分调皮的笑容:“笙儿一路上辛苦了,田许那小子不懂得怜香惜玉,爱笙没有受苦吧。”
爱笙摇摇头,心底浮起来几分感动。
枫灵蓦地伸手拉过爱笙的手,轻轻摩挲着,叹道:“手背变黑了,看来是骑了不少时间的马。可怜我笙儿,如此精致的女子,要受这么些颠簸之苦。”她声音平稳,沙哑低沉,似乎心疼到了极致。
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抽回自己的手,爱笙颇感惊讶,却又感动莫名,心绪狂乱,一颗心脏“通通”跳个不止。“少爷……”爱笙赧然垂首,“少爷不必担心爱笙,我、我已经习惯了长时间骑马。”
枫灵笑了:“可是我可不情愿我的爱笙受这么多的罪。”说着,她稍一用力,便将爱笙拉进了自己怀中,躺在自己胳臂上。爱笙连声惊呼都来不及喊出,便已经被面前的人抱在怀中。
爱笙本可以反抗,然而面前的人是杨枫灵,她做不到反抗。她眼见得枫灵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自己的心跳速度也越来越快,满世界只剩下了那心脏起伏的”咚咚”声——
“住——住嘴!”书房的门被人踹开了,随着木头折断的声响,伴着少女愤怒的惊吼——的确很受惊的吼声——室内两个人同时侧过脸去,看到了满脸通红的怜筝公主。
“窦、窦惜琴你玩够了没有!”怜筝不明白此刻自己的怒气到底是由于什么而引发的,是因为看到自己面前有“杨枫灵”在和别的女人亲热,还是因为惜琴的恶作剧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啊!”爱笙敏感地跳了起来,四处踅摸着,怯怯问道,“惜琴公主在哪里?”
怜筝脸上红晕未散,爱笙脸上也是飞霞满天,室内只有一个人的脸上仍然是白白净净的——”枫灵”笑嘻嘻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仿佛很辛劳地转了转脖子,恶作剧的始作俑者终于恢复了她一向的骄傲而又慵懒的声调:“小杨圣,本公主就在这里。”说着,惜琴摘下了面上的面具。
怜筝怒气冲天地指着惜琴说道:“你平时装成那个鬼驸马成天在府里头晃荡着吓人就可以了,大前天晚上突然跳到我卧室里吓得我从床上掉下来我也原谅你了,你、你怎么又跑来勾搭爱笙?”
爱笙顿时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楚韶灵的易容术天下无双,既然如此,聪明的惜琴又怎么会学不会她母后的这一手绝活。可惜的是,某人很不恰当的将这手绝活用到了自己——或者说是枫灵身边的人身上。
惜琴倒是一脸无所谓:“我随便扮成她的样子玩玩而已,”她露出了一抹坏笑,“没办法,我想她了呢。我易容技艺再好,毕竟你们认识她时日不短了,若是你们不想她也不至于这么容易上当!怜筝公主,你说呢?”的确……惜琴的手法毕竟生涩,声音模仿得还不是十分相像。
怜筝吃了一噎,愤恨不已,说不出话来。她对乖巧的爱笙素有好感,所以不想看着她平白上当才特意跑出来捣乱,却不想被惜琴三句两句绕到了自己身上。
“夜深了,本公主去睡了~~~”惜琴打着呵欠,穿着枫灵的衣服从爱笙和怜筝身边晃走回自己卧房去了。她本来只是想逗逗爱笙,不想爱笙也动了情,竟然连反抗都没有,更没有认出她来,正在她不好收场的时候,也亏得偷窥的怜筝跳出来解了她的围。
书房里只剩下两个人,气氛颇为尴尬。
“那个,爱笙……”怜筝迟疑着说。
爱笙一惊,慌忙低头说道:“公主,爱笙方才从外面回来,十分劳累,这就去休息了,公主也早点睡。”说罢,不待怜筝答话,便从怜筝身边低着头出去了。
怜筝讪讪地笑着,想起了方才“枫灵”怀里的爱笙面若桃花,于是又收了笑,眼睛一翻,恶声道:“我才不信你杨枫灵有那么大的魅力!”
……
夜长梦多。杨四从前经常说这句话,夜长梦多。
田许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刚刚回到京城,他没有送爱笙回府便直接潜入了丞相府。
丞相府的后院自然是住人的地方,西边厢房是住府中女眷的地方。田许红着脸,咬着牙到了西厢处,凭着感觉去找那看起来最豪华的地方。却不料,所有房子都修得一个模样,根本分不出好坏来。
“哪个才是曹小姐的卧室?”他问着自己,心里着急万分。天气本来就热,加上心急,身上出了一身又一身汗。在房顶上,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暗暗道了声不好,把怀里的物事抽了出来。
黄色的信封被漆封得好好的,只是封皮十分湿润。”可别把信瓤湿了。不然我可怎的向杨大人交代。”田许心里越来越急,急得他失了原来的敏锐。
一道白影“嗖”地擦过了田许的袖子,拿走了田许的信。那个影子在月光下冲着田许打了个呵欠——
“田少侠别来无恙啊,深夜造访,有何贵干?”曹若冰笑语盈盈,两指夹信,插手而立:“难道是给我相府修屋顶来了么?”
田许吓得三魂丢了七魄,几乎跌下房顶,但认清了是曹若冰,方才安下心来,涩声道:“曹小姐玩笑了,属下不才,我是来送信的,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小姐的住房——”他话锋一转,“您手里的那封信,是杨大人给您的。”他这才注意到曹若冰只着了一身雪白的中衣,连忙转过了脸。
“是么……”曹若冰口气软了下来,眸子深沉静谧:“是他给我的啊。”今日恰是月半,挂在空里的婵娟又圆又亮,正正照在了信封上几个字:若冰亲启。
接着,田许听到了小心翼翼的拆封声。
时间似乎停止了,曹若冰正在借着月光读信,田许不知所措,只得偏过了身子去揣测那信的内容。其实,什么都不必猜。
不知道过了多久,曹若冰发出了一声冷笑。她狠狠的将那封厚厚的信揉成了团,又狠狠地将它抛了出去,田许大惊失色,忙地一个转身,接住了纸团费力低声说道:“小姐不要冲动,这信要是被人看到了可不是小事。”
“看吧看吧!我巴不得把事情闹大!我巴不得那个什么少主人现在就死在我面前!”曹若冰几乎失控,声音大了起来:“说什么思念,说什么愧疚,说什么要补偿!最后都变成了要我去保护那个人!凭什么?他喜欢做奴才,就一定要拉上我?”曹若冰脸上凄然,泪如雨下,“十八年来我过得如何,他又怎么能知道……”
田许不知所措,手里拿着那信团,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他不会安慰人,也不会表达自己心思。他怜惜面前的女子命运多舛,可是又不得不坚持自己的忠诚:“若冰小姐……杨大人……杨大人其实很关心你,他,他本来是要亲自来的……可是又出了事情……老爷家里只有少主人一条血脉,杨大人他、他也是不得已……”说着,田许声音又低了几分。
“血脉……血脉顶个屁用!”曹若冰变得粗鲁起来,她现在气血翻腾,恨意重生,泪水默默地流着,一点也不想哭出声音来。这点倒是和枫灵相似得很,哭的时候只让自己看见,连听见都不许。
田许默然,从怀里掏出了火折子:“若冰小姐,这信怎么都不能让别人看见,我得毁了……”
话音未落,田许只觉得自己手上一痛,火折子被突然近前的曹若冰踢飞,手里的信团也被曹若冰夺走。
“我的信,还轮不到别人为我处理!”她揪住了田许的领子,强迫对方看着自己,然后又低低道:“滚!从相府滚回侯府去!换班的时间快到了,一会儿就有兵丁到这里巡逻。”
田许讷讷地点了头,纵身跳过丞相府的高墙,蓦然回过头来看了看那个站在月下的瘦削女子,看到她似乎将手里的信重又展开,不由得心中苦涩起来。
……
行程将近半个月,总算是到了豫州。
枫灵沿着还算坚固的堤坝走过一遭,皱了皱眉,对田谦说道:“南边北边堤坝明显修的不一样。”田谦笑道:“师妹你看,南边的田都是散的,一块一块的,北边的田是连成一片的。”
枫灵细心看去。果然如此,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师妹有所不知,南边的多数是百姓自己的田地,主人不同,所有者众多,自然不甚工整,所以一块一块,是散的;而北边的是豪门大户官宦人家的田地,自然是阡陌成片。官员们多数讨好那些个富豪,所以,就算是修河堤也是先将这边的用最好的材料修好,再用些边角料去加固南边的河岸。”
“竟是如此?”枫灵心中忿然,想及当年幽州旱灾之时父亲杨尚文率先将水渠接入平民田地之中,对富绅的谄媚完全不予理会,不由得感慨起了官场众生百态。田谦低头攥了把土,道:“这里还好,毕竟还能修一修,孟津之下却是不知如何是好了。河床变厚,堤坝年年加高,却是治标不治本的法子。”枫灵登上一处堤坝,向远处望去,连日暴雨,今日鲜见的有了个晴天,昏黄的河水滚滚东去,壮观而又苍凉。
这条河流过的是这片土地最干涸的地方,孕育了一批最坚强的人。华夏族从这条河的旁边崛起,建立家园,繁衍后代,它弯弯曲曲,有的转弯处竟是成了细细的一股,却仍旧支持着延续下来,滚滚东流。
“现在又是怎的成了侵吞百姓财产,吞噬万物生灵的猛兽了。”枫灵倒抽了口气,心中骇然。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吟着诗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晃过枫灵,险些从堤坝上掉了下去。“兄台小心!”枫灵拽着他胳膊把他拉了上来。那书生抬头看了一眼枫灵,忽地露出了一抹笑:“河伯啊河伯,这么多年你总算是显灵了。”
枫灵蓦地闻到了一股子酒气,心中顿时有了不满。田谦立即跑了过来,将手一伸,整个身子横着插进两人之间,直接接住了瘫倒下去的儒生。“这小子,大白天的喝了这么多酒。”田谦嘟囔着,把他拖下了堤坝。
“说起来,怎么这么轻易就能走上堤坝?”枫灵四下望了望,道:“一个守堤的士兵都没有么?”书生抬头看着枫灵,哈哈笑道:“那两个、那两个守堤的蠢货被我灌、灌倒了。”说完,他陡然神色一变,推开了田谦,跌跌撞撞到了坝边,呕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