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 叶亦欢的日记【震惊,必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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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南霄从家里出来之后就一路疾驰的回了公司,就连早饭都没有吃,将她一个人扔在了家里。
这样的争吵在他们和好之后已经是绝无仅有了,这些日子他也尽量去学着包容和理解,可是最终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火气,就这样甩手离开了。
他承认自己的出发点很自私,在不与她商量的情况下就自作主张的想让她怀孕,想用孩子挽留她淝。
她如果真的不想要孩子,可以和他说,但是也不该瞒着他偷偷吃药,那种药有多伤身体,她自己难道还不知道吗当?
这段时间为了让她怀孕,他也有去了解过这些知识,有的女孩儿为了错开生理期去吃避孕药,结果导致了一系列的麻烦事,月经不调都是小事,严重的甚至有几个月都不来的情况。
她上一次流产大出血之后,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每次生理期都会痛经痛的死去活来,这样荏弱的身体,她还要死命的折腾,他真的是又气又心疼,一句话都不想跟她多说,只怕自己再说出什么伤害感情的话。
他气自己的出发点自私,同样也心疼她的身体。
沉静下来的凌南霄渐渐也想通了一些,她误解了他的想法,却还是照单全收,自己一个人偷偷吃药承受痛苦,想到这些,对她的抱歉也更深了一层。
凌南霄仰头靠在办公椅上,闭上眼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总是在无意间就伤害了这个女人,一句话不对都是在她未曾愈合的伤口上撒盐。
他忽然又想起了之前她所说的那个孩子,过了这么久,他一直把那个孩子看做是一个***,与其说是因为反感,倒不如说是不敢接受。
他记得她说过,她是在他入职酒会第二天早晨从陌生的房间醒来的,周围也没有任何人在,因此她才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她不想要孩子,除了他们现在的关系不合适,会不会也跟那个人有关系?
她跟那个男人认识吗?会不会是她说谎了?其实她……很爱那个人?
想到这儿,凌南霄的脑中忽然灵光一闪,他之前去叶家取回了叶亦欢的那个红木盒子,里面还有一个日记本,他犹记得当时翻开那个日记本时,她震惊惶恐的神色,或许他能在那本日记中寻到什么蛛丝马迹。
他越想就越觉得心跳加速,急忙拉开自己的抽屉,将那个日记本翻了出来。
Hermes·Cahier·Ulysse·PM,经典款牛仔蓝的牛皮按扣记事本,但是那精致考究的皮面摸上去都别具质感,价格更是不用说了,她用这么高档的本子写日记,想必里面的内容也一定是非常珍视的。
尽管已经有了一段年月,可是这本子却保存的很好,凌南霄抚着那个封面,手忽然就颤抖起来,他怕这里面记录着什么他不知道的内容,更怕里面记录着一个他所不知道的男人。
他让自己平静了很久,直到确定自己已经可以完全接受的时候,才终于打开了那个小小的按扣。
翻开扉页就已经足以让他震动,白纸黑字的“凌南霄”三个字鲜活的像是刚写上去一样,让他的心头蓦然一跳。
日记开始的内容只是一些洋洋洒洒的随笔,记录着她的少女情怀和吐露一些学习压力。
她年少时就曾经学过书法,而且练的是颜真卿的字,都说“颜筋柳骨”,她的字体饱满而又大气,娟秀之中却又显得端庄有力,乍一眼看上去甚至不像是个女孩子的字。
前面的内容还是比较随意的,那时候她母亲还没有去世,她的生活还过得毕竟平静安稳,字里行间都透着幸福之感。
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穿透她的笔迹回到过去,看到那个文静灵慧的女孩儿和母亲一起赏合欢花,听母亲讲解茶道,学习插花,闲散的时候就作图看书。
她当真是个才女,跟她母亲林晓君一样温婉。
可是后来的内容慢慢就变得很压抑了,林晓君受不了丈夫的冷落和出轨,终于选择了用一个刀片了结自己年轻的生命——
“我看着妈妈仰面躺在浴缸里,手腕搭在浴缸沿上,伤口已经有些凝固了,鲜血在白色的浴缸上显得特别刺眼,浴缸里的水全都是鲜红的,血水淹到了她的脖子下面,明明是很疼很绝望的离开,可是她的脸色却很平静,嘴角甚至还带着笑……我站在门口叫了她一声,回应我的只有浴室里空旷的回声,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没有妈妈了……”
凌南霄握着日记本的手已经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了,他虽然知道林晓君是自杀离世,可是从来没听她说过当时的场景这么血腥,而且是她亲眼所见。
细致的纸质上都微微皱了起来,她的泪迹隐约可见,他能想象到她写下这些内容的时候有多么的绝望。
他仰头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微颤的翻开继续翻页。
林晓君过世的第二天,叶书华就开始迫不及待的分割遗产,她嫁到叶家的时候就带着无数价值连城的嫁妆,其中最为贵重的就是那块克什米尔蓝宝。
克什米尔蓝宝?
凌南霄的动作一滞,墨眉不经意的蹙起,他父亲凌振霆年轻的时候曾是前公安局长,他还记得很多年前榕城出过一件震惊全国的失窃案,失窃的物品就是一块瑞典皇室的克什米尔蓝宝,难道那块宝石会是林晓君的?
他有点想不通,眉心却蹙的愈发深刻了一些,又继续翻看叶亦欢的日记。
叶书华冷血无情的举动让她十分绝望,绝望之下她冲出了家门,跑到了京大,随便找了一间教室就忍不住大哭起来,可是教室的门很快就被人推开了——
“那个人逆光走进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是他个子很高,穿着西服,胸口别着京大的校徽,直到走到他的面前,我才认出他是谁。他是凌南霄啊,我喜欢了那么久的人,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他笑着跟我做自我介绍,甚至在我手上写下他的名字,三十四划,每一划都那么深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人很好,知道我在读高三,还很热心的为我补课。老天对我还是不薄的,妈妈离开了,我以为人生全都黑暗的时候,至少他的出现为我照亮了一半的世界……”
她的日记也将他带回了那个时空,他恍惚的又想起那个泪流满面的女孩儿,有些惶恐无措的站在他面前,哭的泪流满面,让他在一瞬间就对她有了一种别样的情愫。
其实就是那一刻吧,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喜欢她了,一见钟情其实早就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只是他现在才后知后觉。
凌南霄越是看下去,就越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在下沉,他看到了申恬的出现,他和申恬不经意的谈笑,原来会让她这么难过,可他当时却全都没有在意过,只是当申恬是她的好姐妹才爱屋及乌,可是在敏感脆弱的叶亦欢看来,那已经是他们互生情愫的开始。
男人在感情方面果然都是迟钝的,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过了这么久才明白她当初的笑容原来全都是强颜欢笑。
再后来,他出国深造,她进入大学,日记的内容也就此中断,中间只是用寥寥数语写出了她对他的思念之情,虽然不多,却也足够深刻。
中间跳过了很多内容,她再次重新提笔的内容是写他回国之后跟申恬在一起的事情。
凌南霄一向知道叶亦欢是个性子薄凉的女人,她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明明很失落低沉,就连笔迹都是深重的,可偏生语气带着一种阿Q的自嘲——
“都说防火防盗防闺蜜,我倒是没想到他们最后会走在一起,如果早知有今日,我应该早早表白才对,大不了就是被发好人卡,也好过现在看他俩卿卿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