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章 新昆明(五)(2 / 2)
张振岳最关心的事情是军政改革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如何把个人的意志变成整个集团的意志。很显然,依靠目前大明的体制,要想实现这一点,非得张振岳当皇帝不可。所以得改,张振岳不认为当了皇帝就能上下一心了。
第一个是设立了自己的直属行政机构,因为张振岳公开职务是西南督师,所以他以此设立了督师府,下头效仿朝廷六部,设立了十一个司,司下设处。所谓十一司,分别是机要司(负责密令起草、下达,相当于司礼监)、理政司(对上报的事宜提出各司之后的第二处理意见,相当于内阁)、清政司(监督各级官员,查处不法行为,相当于都察院)、选官司(官员任免事宜,相当于吏部)、军务司(主持军务正常升迁调动,相当于兵部)、钱粮司(主管财政收支、库存,相当于户部)、建设司(主持工程建设,相当于工部)、治安司(主官辖区治安,相当于半个刑部)、法务司(主官案件审理、司法审判,相当于半个刑部加大理寺)、文教司(主持文教事宜,相当于半个吏部、半个礼部、国子监)、迎宾司(主持外务接待和各种仪式活动,相当于半个吏部兼理藩院)。
各司的级别不高,主官为主事,仅为六品,但是权力可就不小了。不过他们的定位很特殊,他们管事不管人,也就是说,他们不是阮大铖、瞿式耜、陈子壮、杨畏知这些布政使之类地方官员的上级,而只是张振岳个人的属僚。
十一司主事分别是:
机要司主事:方以智;
理政司主事:陈子龙;
清政司主事:张煌言;
选官司主事:黄宗羲;
钱粮司主事:顾炎武;
军务司主事:宋小齐;
建设司主事:黄宗炎;
治安司主事:宋小安;
法务司主事:宋征舆;
文教司主事:陈贞慧;
迎宾司主事:顾宗武。
自此,张振岳一系自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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