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授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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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娃拜师了,其实他并不懂得当世第一剑客、燕山大侠、天下无敌等等评语究竟代表了什么意思;拜师是老边的主意。
王子师,就是王越;他的名声,在凉州比在雒阳响亮得多。凉州的男子都是战士,能学得一身高强武艺,是梦寐以求的事情,更遑论拜在王子师的门下。虽然虎娃一身天赋,按照董卓的说法,就是天生的猛将种子,否则也不会被王子师看中,一心要收他为徒;但是虎娃自己再怎么扑腾,野路子功夫又怎么能和名师传授的武艺相比?想明白这一点,老边根本不等虎娃说出自己的意见,就答应了王子师的要求。
对小老虎来说,拜师学武的唯一好处就是,平时一天的读书功课,现在减少为半天;但是王子师授艺的第一个半天,就让原本有些欣喜的小老虎大叹倒霉,因为他现,王越教的东西,其实很无聊。
一只明显是刚刚雕刻出来的木碗,用绳子穿过碗沿,悬吊在虎娃的右小臂上,碗里盛满了水。小手臂平直地伸出去,确保碗里的水不会因倾斜而洒出来,同时还要不断地挥舞右手握着的一柄奇特的长刀。
挥舞之时不得让水洒出来,刀锋还要劈出足够的力度;虎娃几乎连一下都做不到,挥舞不过三五刀,碗里的水就已经洒尽了。
“这算什么武艺,我不要耍把戏。”虎娃寒着一张小脸,愤愤不平地嚷道。小老虎并不是那种乖乖听话的好孩子,数年的山里生活,让他比一般孩子多出了几分主见。
而原本面对虎娃拙劣表现都保持平静的王越,却在听到虎娃的话之后骤然爆出冲天的怒气:“什么叫把戏,什么叫把戏,这是最精妙的刀法,你居然把他当成街头卖艺的把戏!”
小老虎并不知道,王越心里有一道长年不能磨平的创伤;当年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王越,一心效仿前朝一剑斩楼兰的傅介子,凭着一身武艺博取功名利禄;不料却处处碰壁,根本遇不到当年汉昭帝、霍光一般慧眼识人的英主名臣,朝中达官贵人将他视如卖艺之徒,根本看不上这个有勇无谋,除了剑术一无所长的游侠儿;以致王越心灰意冷,最后得罪豪强权贵,狼狈逃出雒阳。
小老虎无心出口的“把戏”二字,恰恰刺中了王越心中长年未愈的伤口。
盛怒之下的王越,须大张,势如猛虎凶兽,但是唯独吓不住小老虎。长刀一挥,甩开手臂上的木碗,刀锋横过数丈,一排数株小松木应声断折。
虎娃柱刀而立,理直气壮地说道:“用刀,不就是应该这样么,用个木碗挂在手臂上,练得又是什么刀法?”
王越暴跳如雷,挥舞着从不离手的马鞭,连连抽打着面前的空气,厉声道:“你这小崽子懂个屁;你刚才出那一刀的功夫,足够老子劈你一百刀;若是在高手面前,你小子已经死过一百次了。”
王越说着更是来气,上前一鞭抽向虎娃持刀的右手;虎娃想躲,哪里躲得开,手臂才稍稍一动,已经吃了一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