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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街溜子二人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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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街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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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娜,别逗我,这道声音真的是凭空出现的?”

整蛊完毕后,从林允儿口中了解到这件事情的大概情况后,林末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这也太扯了点吧?

此时此刻,那道啼哭声虽然已经消失掉了,但留给他的心理阴影可着实不少,这可比鬼屋带给人的刺激多上不知多少。

将刚刚从冰箱拿出来的水递给林末,林允儿端坐在沙发上后神情有些无奈:“对啊,真的很扯吧。”

客厅灯火明亮,亮光照射在她脸上,上面被涂满了一道一道的鲜艳口红印。

这些和血痕及为相似的口红痕迹显然是她为了用来吓林末时做的工作。

不得不说,为了这次整蛊她的牺牲还真挺大...。

“你打算怎么解决?物业找了吗?”

捏开瓶盖“吨吨吨”喝上几口水,林末皱眉越想越不对劲,那道声音着实是太阴间了点,让人很难不联想到怪怪的东西。

譬如:鬼。

“找是找了的,但没什么用,所以我打算搬家了,今天应该是最后一次住在这里了。”

物业林允儿自然找了,只是对方的松散态度根本帮不上自己什么忙,她也懒得去投诉,费时费力。

何必?

“噗,你是人傻钱多的富婆吗?这么大个房子说不要就不要了。”林末口中未吞咽下的水就这么华丽丽的喷了出来。

索性水没喷到林允儿脸上,不然这不就妥妥的颜...了吗?抽出张纸巾擦了擦水渍,林末心里有些惊讶。

这是什么级别的人物啊?房子说不要就不要的吗?

送我得了,我超会哄小婴儿的...。

“怎么可能不要,我只是暂时回爸妈家住一段时间,到时如果情况好转自然还会搬回来。”

林允儿有些无语的给了林末一个白眼,自己虽然的确算是个小富婆,但她总感觉林末口中的”富婆“二字意味不太明确。

有些留恋的望了望这个家,林末能看出她的眼里有些不舍。

“看来,我们要做一段时间的邻居了呢。”

听到林允儿要搬回父母家住之后,心底窃喜的林末面色不改的说出了一个小谎言,一个微乎其微的小谎言。

嘿嘿,

“YG没给你配公寓吗?”

听到林末如今还在原来的地方住着,林允儿明显有些不相信,YG应该不至于这么抠门吧?

以对方如今的人气,混不上一套工作用的公寓就说不过去了。

“呢...,配是配了,但感觉还是自己家住着舒服。”

“哦莫,原来如此,不过迟早有一天需要自己出来住的。”

听到林末的回答后,林允儿也没再继续追问,反而是用前辈的口吻告诉对方以后总要独自一人面对事物。

至于即将和林末成为邻居这件事,她并不在意。

因为即便是邻居两人也因为行程而注定见不上几面。

难不成每天下班后还去对方家里问个好?

“前辈nim,我知道了。”见林允儿的“教导”起自己,林末装模做样的低下头一副很受教的样子。

“切,我可是很认真的。”

一看林末这样子就知道他根本没听进去,林允儿撇撇嘴不打算再去多说些什么。

毕竟比起以前后辈的身份相处,她内心还是更喜欢以朋友的身份和林末相处。

不然的话,林末就不会作为“幸运儿”出现在这里了。

“这我当然知道咯,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努娜。”

林末抬头将视线投向墙壁上的钟表,时间已然来到了凌晨三点钟,回家约莫睡上四小时他就要开始跑行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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