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远射狙击(2 / 2)
“三、二、一……射!”
他话音一落,只听“嗖”的一声。
破虏弓的弓弦震响之音,将李世民、侯君集的弓弦声都压了下去。
三名哨兵几乎在同一时间内应声而倒。
“漂亮!”李世民笑着赞叹。
至于称赞谁,自是不言而喻。
百步穿杨是形容神射手的基本条件,侯君集射中八十步以内的哨兵并不是什么可以称赞的。唯有罗士信这一箭,足足一百三十步的间距。要知道偏离有效射程越远,命中率越难掌握。
罗士信干净利落的一箭,确实也值得赞叹。
侯君集带着些许不屑的撇了撇嘴,心道:“若我有破虏弓在手,也能轻易做到。”
罗士信看着指点倒下的目标,心中也涌现出一股成就感,在两年前,他还是一个连拉弓射箭都不会的菜鸟……现在却已能担当阻击任务了。
当然他并没有因此而自满,他知道能射出这一箭。破虏弓超强的性能是主要功臣,他的水平还能够提高,还能够射的更好。只有将自身的能力完全发挥出来,才配得上破虏弓这把利器。
这一箭也坚定了他继续练下去的信念,无视花俏华丽的技巧,只练基本功。
说实话,谁不喜欢花俏的箭术,华丽的箭法,一箭三矢连珠快箭,这想想都让人心神荡漾。但罗士信发现,他的基本功越扎实,破虏弓射出的箭威力就越大,射程就越远。
以前是隐隐有所察觉,今天的这一箭却证明了这一点。
就如平阳说的,在华丽的技巧也是为了杀人而生的。与其非十倍的功夫去练习华丽的技巧,将基本功练到极致,让自己的箭威力更大,射的更远。
罗士信并不知道,他选择了一条最适合破虏弓的道路。
破虏弓是杀敌战弓,以杀敌为第一要素,花俏的技巧,并不适合破虏弓这柄劲力惊人的强弓。
在他们射杀哨兵的那一刻后,山崖上的兵卒已经在第一时间抛下了绳梯:秦琼、程咬金两人也以先一步顺梯而下。
一行十余人下了山崖,崖顶上余下的五十名射手将绳梯收了回去。他们就负责守着这条唯一的小径,以防罗艺他们效仿他们,从这条小径,深入凤凰谷内。
现在是凌晨时分,大多兵卒都以睡去,营盘防守深严,却也不至于十步一岗。借着营帐的掩护,十余人以最先下山的秦琼为先,悄悄的赶往隔壁营盘。
这行至一半,突然营地里金锣大作:负责巡夜的兵卒路过瞭望塔的时候,瞧见了被射死的哨兵。
“冲!”
李世民二话不说,直接笔直杀向了隔壁营盘。
李世民快!
罗士信的反应更快!
在金锣声响的时候,他亦如猎豹一般冲向了附近的一十人队巡逻兵,给李世民他们争取抢马时间。
巡逻兵列队整齐,罗士信一手托住枪尾,枪尖从为首一人胸膛穿过,随着他的前冲之势,长枪如串串烧一般从最后一人的背心穿出。
整个巡逻队让他一枪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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