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小孩赌博的官司(2 / 2)
我认为,我代理了第一个案件后我破了胆,在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后我有了很大的进步。
介绍我去跟老师学律师的人知道我的情况后,对我给与了很大的鼓励。
给我介绍学律师的人,他是一个在社会上混得比较有头脸的人物,与公安机关的人关系也非比一般,有的人遇到麻烦和困难都爱来找他帮忙。
所以,他答应我会给我介绍案源,帮助我发展律师业务的。
当时,我还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也没有什么经历和学历,更没有什么社会知名度。
特别是,在这次案件代理之后,居然他又答应给我介绍代理业务,这对我确实是非常大的鼓舞。
不久后,他找到我说有一个人与邻居发生了纠纷正在打官司已经告到法庭了,他推荐我去代理。
他说这个案件不大只有几百块钱的事,但是能够锻炼人,收点钱就算了,现在不要考虑钱的问题,先把自己锻炼强了再说。
我很认同他的观点,先不要过多考虑钱的问题,得先把自己锻炼出来,等自己有了真材实料,挣钱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
这就是要挣钱容易,但是你得先学到挣钱的本领。没有挣钱的本领,你想挣钱也是白想,有了挣钱的本领,你自然就会挣到钱的。这个是需要实际行动的,是需要真本事的。
所以,当时我就想管他能不能收到钱,只要别人愿意委托我,给我机会去锻炼就已经很不错了,这个机会不抓住,还去讨价还价的话,说不定锻炼的机会就没有。
毕竟每一个人都有起步、创业的时候,这个时候你是没有资本讨价还价的,那就不要去讨价还价。
我想,只要多一些实践的机会,将来有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挣钱还不是迟早的事情。
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我又接了这个案件。
的确案件很小,我只收了150元的代理费。
案件受理后,经过我的了解得知是一个很小的伤害赔偿案件,具体的案情是两个小孩玩游戏引起的。
某村的小孩小东在放鸭子(赶鸭)时与同村另一名小孩小文在一起玩,赶鸭子的小孩小东略微大一点。
他们在玩的过程中玩起了倒马的赌博游戏,搞起了输赢。
这种倒马游戏我们很小的时候也玩过,那就是几个小朋友在一起,每一个人去找来同等数量的小木棍或其他小棍,大家每一次拿出同样多的根数给别的小朋友,这个小朋友用一只手拿住放在一个平整的地方一下子就松开手,让这些小棍子自然的倒在地上。只要这个些小棍每一根与其他的小棍没有挨在一起就可以收走,看谁最后收走的较多,多的胜利,谁输了就用这个小棍的数量计算输赢。
这两个小孩也是找来小棍每人分了10根,每根算两分钱。放鸭子的小孩小东很快就把身上的8毛钱输光了,可是他很不服气坚持继续来。
一下午下来,小东不但没有把输出去的8毛钱赢回来反而欠下了2元多的帐。
天快黑了,小东要赶鸭子回家。
可是,赢了的小文却不让他走,非得要他给钱。小东已经输光了哪里还有钱给?
于是,两个小孩发生了口角,就是互相骂人。赢钱的孩子小文见收不到钱就强行去追小东赶的鸭子。
按说来他是追不上的,也是捉不到鸭子的,他追一追或许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然而,小东见状大呼有人抢鸭子,他这一呼叫正好被前来找他的父母听见。
他父母一听有人抢鸭子气冲冲的跑过来,也不问个事情缘由,上前就给小文几耳光,打得小文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这时候,小文的父母听到孩子的哭声也跑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一看自己的孩子被小东的父亲打了,也不问青红皂白的对小东和他父母破口大骂并出手伤人。
很快村民围了过来纷纷劝解,好不容易才将他们劝住。
可是在纠纷中,小东的父亲被打伤了,小文也被打伤了。经村干部调解,先让他们到医院去包扎治疗好了再处理。
等他们治疗好后,在村干部多次调解下双方都达不成协议。最后,只有让他们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处理
我接受了赢钱这个小孩小文一方的委托,担任他们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我受理后,了解到其实他们双方花的钱都不多,一个只有几百块钱。
当然,那个时候几百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毕竟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还只有几十块,多的才一两百。
接受委托后不久,我向法庭提交了委托书,在法庭通知开庭的那天,我到了他们所在地的法庭,参加庭审处理这件案件。
当时开庭还不是很正规,也没有那么严格,发言也不讲规矩。那个时候与现在相比,现在已经非常正规、严格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