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拜 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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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君把我拜托给她们家在公安局的亲戚后,我就经常往公安局跑,可是不巧的是他告诉我他这个战友经常出差,约了很多次都没有约到人。
为了他早日给我安排见老师,我不得不经常厚着脸皮去找晓君的亲戚。
后来,晓君的这位亲戚好不容易终于给我约到了老师,并且直接约到他家里见面。
所以,我第一次与老师见面,就在老师家里。
第一次见老师,我很忐忑,不知道老师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老师会不会收留我?不过,不管怎样,面见老师这是第一步。
当时,我国律师管理制度还不是那么健全和完善,要求也不是那么严格,律师职业机构也很少叫律师事务所,而是叫法律顾问处。
听晓君的亲戚说老师是侦察兵出身,在部队上当过侦察连连长,回到地方先是安排在公安局,后来到的司法局。
到老师家里,看到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我很是羡慕和佩服,对他的形象和职业都十分羡慕。
因为,我们去之前就早有约定的,所以当天老师是专程在家等我们,和我见面。
我知道律师这个职业,但是对律师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却知之甚少,也从来没有见过律师是一个什么样子,更不用说与律师面对面接触。
当时,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晓君的亲戚要求我不要说出自己学习过法律专业,只说自己爱好律师职业,一心想当律师,所以就没有把我自学法律的经历告诉老师。
老师姓钱,人们都称他钱律师,起先我也叫他钱律师,后来叫钱老师。
在晓君亲戚的介绍下,我和老师正式见面了。
当天,老师问过我很多问题,我都回答得让他非常满意。不过,他告诉我暂时还不能决定是否收我为徒弟,要求我拿一本《民法讲义稿》回家自学一星期,到时他再以出题考试的方式对我的学习进行“验收”,如果考验合格就收我这个徒弟,如果考验不合格,他也不会收留我,让我要有心理准备。
说实话,当时有关法律店都不是很好买,而我们全县也就一个新华书店,我去过很多次书店都没有购买到相关的法律书籍。而我函授的教材又是学校里自己编辑整理的,属于内部印刷,内容非常肤浅。
老师给我的书是一本大学老师的讲义,完全属于法学理论,对我学习很有帮助。
我拿到老师给的那本书心里非常高兴,暗暗告诉自己一定得认真学习这本书上的知识,争取老师收留我、帮助我,助我实现律师梦想。
回到家里,只要一有空我就拿出《民法讲义稿》阅读。特别是早上,我还天天坚持起来很早朗读。因为已经与老师见面了,我又有信心,所以朗读起来好像更有底气,充满希望。
为了当时律师,为了老师收我这个土地,我不敢有半点马虎,一字一句的在用心熟读老师给的那本书,几乎是烂熟于心。
不过,在熟读这本书的时候,乡邻们都对我投来怀疑的目光,纷纷议论我异想天开,说一个农村娃儿,不务正业,不帮母亲干活,整天东想西想的,没有一个人相信我能够当上律师。
当初,我才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对有些内容无法理解,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就先把这些内容记住在心里,等有空的时候再慢慢消化掉。
我已经很多次告诫自己,必须努力,一定要出人头地,就是要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可以成为律师,千万不要让他们看不起我。
同时,我也知道朗读时锻炼口才的最好方法,即便通过自己的努力,老师实在不愿意接受我这个徒弟,至少我还可以锻炼一下口才。
按照老师的要求,回家后通过认真的系统的学习,一周后就自个儿到老师家里去了。可以说,这次我一个人去是满怀信心和希望,信心十足的。
因为,自从与老师见过面后,我当律师的愿望更强烈了,而且通过见面,我感觉自己完全可以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我相信自己一定有这个实力,更相信老师会接收我这个徒弟的。
当然,我自己当时也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律师之路会走的这么艰难、这么漫长、这么辛苦,一切我都想得太简单、太轻松了。
第二次见面,感觉亲切多了,和老师之间的谈话也没有那么拘束了。见面后,经过老师的考核,我终于通过了,他同意带我这个徒弟。
当时的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很想立即告诉晓君和母亲,遗憾的是当时通讯很不发达,没有这个条件。
最后,老师要求我住在他家里,说是方便我学习。
我回家后,把老师愿意收留我的好消息告诉了母亲,并写信得到父亲的同意,我一个月后到了县城,住进了老师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