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照,T市众说纷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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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回到卧室,阿笙已经睡了,睡颜沉静,浓密的黑发披散在枕头上犹如暗夜拉下的帷幕。
这一夜,陆子初失眠,凌晨才有了几分睡意,后半夜冻醒是因为被子全都裹在了阿笙身上。
打开床头灯,阿笙蜷缩着身体,被子一半压在身下,一半盖在身上,陆子初看了一会儿,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
t市天气不比杭州,这时候那边还算温和,但这边到了夜里却是寒气逼人,她刚回来难免有些受不了洽。
她这么睡着,不舒服是一定的,原想把被子抽出来重新给她盖上,怕是会惊醒她,想想也就作罢了,起身调高室温,又找了一床被子盖在她身上。
喜欢的人就这么心无城府的躺在他身边,陆子初心有渴望吗?怎会没有?潜伏在身体里的***在暗夜里流窜着,但最终没有尝试冒险,所以凌晨五点左右,她寻找热源,缩在他怀里时,他仅仅是伸出手臂环住她腰身,把脸轻轻贴在她柔软的头发上。
杜拉斯写过这么一段话:“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t大不再是记忆中的t大,有些树木移植了,增添了新的校舍,比07年更美,但却失了原味钤。
黄昏的时候,他们路过法学系教学楼,她指着其中一间阶梯教室外墙对他说:“04年夏末,我第一次遇见你,就是在这间阶梯教室里。”
说这话时,她转头看着他微笑,淡淡的,微不可见。
旧时光一去不复返,她早已不是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和帆布鞋抱着课本站在林荫大树下明媚微笑的少女,现在的她习惯在孤独和黑暗里温暖自己,但对于陆子初来说,不管是04年的顾笙,还是2013年的顾笙,都是长在他灵魂里面的人。
——阿笙,这一刻,幸福不再是灰飞烟灭。
......
阿笙早晨起床并未看到陆子初,梳头时,他才出现。
显然,他今日要去公司,虽然还没有穿上西装外套,但一身商界职场精英装扮却将他的身形勾勒的异常挺拔出众。
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正靠着卧室房门,含笑看着她,眉眼间原本冷清的气质有着柔和的痕迹。
她笑了笑,对着镜子继续梳头,他和她都是寡言少语的人,在一起多是平静温和,不必刻意寻找话题,她觉得这样挺好的。
身后有脚步声走近,很快手中的梳子被他取走,阿笙也没阻止。陆子初修长的手指在她发间游移着,不可能很熟稔,透着生疏,但却不显笨拙,从镜子里望去,就连梳头这种事也能被他做的很优雅。
阿笙是个能够耐得住性子的人,关于昨晚韩淑慧都说了什么,又是什么时候离开别墅的,她并不主动询问。事事都要钻研透彻,苦了别人,也苦了她自己。
他在给她编发,麻花辫,很蓬松,放在一侧,透着几分随意和慵懒。是个很聪明的男人,这样的编发很适合阿笙不说,还能遮掩他不太娴熟的编发技巧。
陆子初站在阿笙身后,双手扶住她的肩,弯下腰同她一起看向镜子。镜子里,他和她贴着脸,那样的姿势让他嘴角笑容加深,“好看。”
阿笙没接话,因为不确定他指的是麻花辫好看,还是她本人好看。
“饿了吗?”陆子初站起身,掌心仍然温存的安放在她的肩膀上。
“还好。”
他牵她起身:“下楼吃早餐。”
......
早餐是陆子初亲手做的,他上楼叫她用餐前,应该就摆在了餐桌上,所以阿笙尝了一口,那粥温度适宜,介于温热之间,仿佛往昔,很多时候他要比她早起,牙刷毛巾和当天要穿的衣服都被他事先准备好,若是有时夜宿望江苑,赶着上课,来不及吃早餐,他也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把打包好的早餐袋装进她的背包里,叮嘱她:“别忘了吃。”
有次吴奈晨跑回来看到,“啧”了一声,戏谑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阿笙是你女儿。”
她当时红了脸,如今却是脸色不太好,那粥原本很美味,况且又是他亲手熬的,尝了一口,却出神的发起呆来。
“发什么呆?粥要凉了。”陆子初坐在她对面,拿着筷子把菜夹到她面前,阿笙低头看着,餐桌上映出她的脸部倒影,浓粥热气氤氲,阿笙表情不甚清晰。
“你等一下要去公司吗?”吃粥间隙,她问。
“今天会比较忙。”陆子初沉默几秒,问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公司?”
她抬眸看了他一眼:“不了。”
陆氏不是盛景,她就这么冒冒失失跟他一起去公司,算什么呢?
陆子初并不勉强,放下筷子,拿起勺子吃粥,漫不经心道:“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不确定。”
想了想,陆子初说:“我把陈煜留给你,如果出行的话,他开车送你,会比较方便一些。”
“我可以打车。”
他听了,淡淡地斜睨了她一眼,眸色却是带着宠溺的光:“孩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