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公孙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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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胜字云龙幽州府剑道大家,说起他的名字史上并不出名,但他的俩个未出世的双胞胎女儿公孙大娘和二娘把剑舞到极致成为一种艺术与草书圣手张旭一起名垂千古。
此时的公孙胜还是个小青年轻未婚,仗剑走天涯。北地武风鼎盛,公孙胜一路走来没见到什么青年才俊只见满目苍凉百姓凄苦。
千里独行的孤寂让他非常渴望能找个同伴。
在大夏城外五十里处,他看到身穿白衣文士服剑眉星目风度翩翩的李愔,吸引他眼球的不是李愔长得帅,而是一手漂亮的马术。
汉人中有如此麻溜的马术极少,公孙胜见猎心喜想与李愔结交。
李愔此时像丢了鸭子的农户看邻居都像窃贼,对公孙胜这样无事献殷勤直接上门结交朋友的人有一层薄薄的防备之心。
人就是这样子的,对一个人反感的时候就连长相也成了一个问题。
李愔几次三番的看着公孙胜的喉节再三确认他不是女子。
公孙胜虽来自粗犷豪放的北地幽州却长得一张极似女子的容颜,用后世的话来讲阴柔之美。
在唐代这种阴柔之美也是唐人眼中的美男子,深受欢迎。像深受太子李承乾喜爱的称心、则天女皇宠爱的张氏兄弟都是这种阴柔美。
深受唐人喜爱的阴柔美落在李愔眼里竟然是另一个称心是敌人派来的糖衣炮弹。
出于对人妖的鄙视,李愔眼里不知不觉中流露出不屑。
年轻人都有一股傲气,李愔眼里的防备与不屑深深伤害了公孙胜骄傲的心。特别是自己深为得意的容颜竟然被人鄙视,难道这位小哥妒忌我盖世容颜吗?
公孙胜是因为李愔的马术才想结交朋友的,李愔不太想认识他,他又不想失败告终于是在李愔面前表演自己的马技。
李愔见这位路人忽而从马儿左鞍翻跟到右鞍,忽而又从马头到马尾。
耍杂技吗?
李愔决定不理这个疯子,一位漂亮到比女人还像女人的疯子。
纵马奔驰,全速前进!
公孙胜没有觉得自己讨人厌,他认为李愔在和自己比马术。于是两匹马儿像疯狂的赛车一样全速前进,好在大夏城外平日里也很荒凉没什么路人。
骑在马背狂风呼啸而过,男儿骨子里都有赛车气质都有速度狂,特别身边有一个让你不愿意认输的对手的时候,飙马!飙速!则是必须的!
所有的坏心情都被狂风带走,五十里的“飙车”让李愔对这位外柔内刚的“娘娘腔”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在下当今唐皇六子李愔,阁下若不是派来杀我的贼人可否与吾痛饮一杯?若是贼人饮酒后我们再大战一场。”
“你是李愔?什么贼人?”
“走,入城寻个酒楼我与尔说说?”
“在下幽州公孙胜,恭敬不如从命。”
“幽州?我那五哥在那治理的怎么样?”
“五殿下……”
青年人交友全凭感觉,之前觉得公孙胜是“偷鸭”的邻人是人妖,现在觉得他是“鹿含”是美男可以结交之士。
几杯酒!几句话!李愔把事情来由和公孙胜说起。
用我唐人首级建京观!
别说长孙胜无法忍受,就连在旁偷听的大夏府宇文拓也无法接受。
大夏府是北地不易产出又容易招兵祸于是汉人纷纷向南迁,在古代人少就荒凉。作为大夏城唯一的士族宇文拓平时也见不到几位才子文士,今天看到文士服的李愔和帅小伙公孙胜本就想结交了一二,可冒然上前搭讪岂不坠了宇文世家的名头?
宇文世家是隋唐数一数二的士族,族里出了一个失败的宇文化及导致家族全面衰退只能在北地大夏府苟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