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后汉风俗(1 / 2)
东汉时期,女子的地位不可一概而论。
譬如在家庭伦理关系的等级标准中,一般以贵贱、嫡庶为最重,长幼、辈分次之,最后才是性别之分。若按社会阶级区分,大致可归为四类。
首先是人数众多的底层百姓人家。
这些人家靠体力劳动吃饭,女儿给家庭带来的往往是贫困,因此有“盗不过五女之门”的说法,意思是生养了五个女儿的人家连盗贼都不忍心光顾。部分家庭薄待女儿、儿媳,吃穿用度上明显重男轻女,也是无可奈何的现实。
不过这些人家的女子为了补贴家用,通常都要采桑养蚕,织布缝补,也要承担买菜做饭的家务,因此可以抛头露面,自由出行。卖蔬果,卖酒水的任务一般也由女子承担,不会招惹任何闲话。
其次是上一级的中小地主阶层。
这样的家庭大多较为富裕,不至于短缺衣食,女儿受到的轻视主要表现在教育、社交两样上,行动也有些受限,但总体来说,礼教对这类女子的束缚并不能算太严格。
再有是世代为官,钟鸣鼎食的家庭。
这是一个呈现出丰富多样面貌的阶层。保守一些的人家认为男女有别,女子以习女工最重要,开明一些的人家则允许有天赋的女儿读书治经,参与大事。而社会上对于此类女子也持赞赏态度。
比如博学高才的班昭,曾被汉和帝召到皇家东观的藏书阁续修《汉书》,便连后来做了卢植、郑玄之师的著名经学家马融也跪在藏书阁外,聆听她讲解《汉书》。此后和帝多次召班昭入宫,为皇后、嫔妃讲解儒家经典、天文、算数,再后来邓后临朝听政,班昭得以参与政事,竭尽智力,在朝野间的名声依然很好。
最后是一个极其特殊的阶层——皇室。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董仲舒提出的“君为臣纲”变成儒家所有道德礼教的最高准则。性别、年龄、辈分,所有世俗间通行的规则到了这里全部不适用。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臣子对天子之女不敢称“娶”,只能说“尚”。
何为“尚”?
《诗经·小雅》曰:“尚求其雌。”意为摊开,指展开翅膀羽毛,展示华丽颜色,是鸟类求偶的典型动作。
如果换个通俗简单点的翻译方法,就是侍奉。或者理解为嫁也不是不可以。
其实西汉时期贵族女子在婚姻、家庭乃至社会中占据较高地位的情况还要严重,汉宣帝时期的谏大夫王吉就说“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国则国人承翁主”、“男事女,夫诎于妇”。女子可以拥有爵位,也可以拥有封邑。
到了东汉时期,这种特权主要集中于公主、皇后,尤其是太后身上。
最明显的体现是,在二十四史中,对后宫的记载都是《后妃列传》,唯有东汉一朝的皇后可以拥有《皇后本纪》,采用帝王传记的专有格式“本纪”。东汉人本着“帝后同体”思想,不仅开历史之先河地给皇后加谥号,入本纪,东汉一朝的女主之盛,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帝制时代也是绝无仅有的。范晔在《皇后纪序》中记载“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很能说明当时的情况。
以和熹邓皇后邓绥为例。
作为东汉开国元勋邓禹的孙女,邓绥十六岁入宫,二十二岁登上皇后宝座,二十五岁丈夫汉和帝驾崩,从此东汉王朝走入了邓太后时代。她先后迎立殇帝、安帝,临朝执政近二十年,期间“水旱十载,四夷外侵,盗贼内起”,邓绥“每闻民饥,或达旦不寐,躬自减彻以救灾厄”,因此“天下复平,岁还丰穰”。
大臣们上书歌颂邓绥“兴灭国,继绝室,录功臣,复汉室……巍巍之业,可望而不可及,荡荡之勋,可诵而不可名。”
国家实际上主人的邓绥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称“朕”的太后,比起日后的一代女皇武则天,邓绥只差没有登基这一步程序而已。
而刘表虽不清楚后世之事,对本朝历史却是知之甚详,自然知道女子参政议政,本是极寻常的一件事。即使在“同姓不婚”的习惯下走不了邓后的路,但时移世易,若能以宗室女的身份被特封为长公主,有朝一日手握中枢……也未必没有可能。
从这个女儿现在所表现的天赋看,留在家中荒废时日未免太过可惜,不如先带在身边充作男子教导。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试一试才好。
打定主意,刘表背着手站在原地想了想,很快有了计划。
他本是多谋少断的一个人,只要自己心里拿定主意,一切都不是问题。
◇
这日下午,如以往一样,王琅到母亲房里问安,却在踏进房门的当口觉得有些不对——铺着方砖的地板上印了一个极浅淡的脚印。家里的僮仆进房前都要脱履,不可能把脚印留在地板上,而且脚印的尺寸明显属于成年男子,浅淡的薄灰应是翻墙后不慎蹭在鞋底的石灰,痕迹平整完好,绝非麻、草结成的草鞋所能留下,倒似士人所穿的丝履、皮靴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