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我请客,随便吃(1 / 2)
沛县,就是大名鼎鼎的徐州。
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交通发达商贸繁荣。
要说这里最出名的人物,那毫无疑问就是刘邦了。
汉以前的华夏,列国纷争数百年,谁都不服气谁。
各地百姓都是说自己是秦人,燕人,赵人,楚人什么的。
一直到刘邦出头打垮了项羽,成功建立了大汉。这才让中原百姓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汉人。
而此刻,这位建立大汉的开国之君正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敲诈王霄。
没错,别看这位出生于秦昭王时代,偶像是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的大汉开国之君有着亭长的官身。可实际上他的本职工作是沛县当地有名的青皮无赖。
作为地头蛇的青皮无赖,遇上外乡人的时候敲诈一笔,那真的是再为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了。
“小子,你拿不出传也没有符,我看你肯定是逃犯!”
已经年岁不小的刘邦抬腿踩在路边的石凳上,撩起下摆露出长毛大腿。妥妥的地痞样。
一旁的樊哙完美演绎了狗腿子的角色,跟着吆喝“没错,就是逃犯。”
刘邦的眼神在王霄胯下战马上不断流转“看你也是个威武的汉子,我等也不为难于你。把你的马留下,自己走吧。”
樊哙跟着大喊“对,把马留下!”
这时代里的大牲口,那可是极为贵重的物资。与后世的家庭车差不多。
刘邦也是够黑的。
马背上的王霄露出微笑,不过配上他那满脸的胡子感觉有些怪异。
“你真的是这里的亭长刘邦?”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某家就是刘季,你听说过我的大名?”
“的确是听说过。”
刘邦不耐烦的摆手“别废话,留下马匹赶紧的有多远滚多远,否则兄弟们就送你县衙的大牢吃牢饭。”
“对,送你去吃牢饭!”
王霄反手拎起弓箭,对面的刘邦等人被吓的刚想跑,利箭已经是直接飞了过来。
抬手摸摸杂乱的头发,刘邦知道自己这是遇上硬点子了。
人家的箭直接射断了木簪,而且身边的樊哙他们也是一样。这就说明箭法高超,不射脑袋纯粹就是留了面子。
“这位兄弟,这沛县地面上我刘季说话还有点份量。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某定当效劳。”
刘邦变脸太快,弄的樊哙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王霄意味深长的看着樊哙“你应该跟着说,定当效劳。”
“定,定当效劳。”同样披头散发的樊哙,也已经是有点发怵了。
王霄几乎是同时射散了他们的头发,这份本事谁能不害怕。
“我还真是有事情想请你帮忙,只是我没什么钱做酬劳。要不我把这匹马送给你?”
刘邦抹了把脸,露出豪迈的笑容“兄弟乃豪杰也,能有用得着我刘季的地方那是给我面子。提什么马,还请兄弟给某一个帮忙的机会。”
王霄的笑容灿烂起来“那就多谢了。兄弟想要一个身份证明,传与符都要。没问题吧?”
刘邦豪迈的拍着胸脯“此事易尔。我有个兄弟叫萧何,在县里做主吏掾。这事找他就能办。”
“那就多谢了。”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沛县的县城不算大。
城墙不高,还是土质的。城内的建筑低矮破旧,街道上更是道路破烂不堪,到处都是坑洞。下雨不小心能被淹没大腿的那种。
可在这个时代来说,这里真的是已经不错了。
最起码这里人口稠密,各种店铺很多,市面上也是非常繁华。
王霄牵着马,跟着刘季等人一路前行。很是有兴趣的四下里张望,打量着这个时代的风景。
从建筑方面来说,这个时代基本上都是土坯房子,就连全木制的房子都很少见。
虽然这种房屋在防火方面做的不错,可一旦下大雨那可就麻烦了。
来到县衙这边,王霄好奇的站在露布下面看着上面的悬赏令。
除了他与项羽等人之外,还有不少全国通缉,或者是沛县本地通缉的匪徒。
每个人的下面都标注着赏金数额,其中最高的就是王霄自己,高达一万钱。
秦朝也是流通黄金的,比例是一斤黄金可兑换一万钱。也就是说,王霄的八斤半价值一斤黄金。
这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秦朝的物价不高,一石粟米不过几十钱,一斗甚至只要三钱。
一万钱的话,那就是几百石的粟米。
至于为什么他的价码最高,毫无疑问是因为他在劫法场的时候一个人摆平了一整个百人队。之后又在一座不知名的村子里打垮了一个屯的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