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死胖子败家子(2 / 2)
张浩主陪,胡刚副陪。
五人坐下,小梅上前倒酒。
金闲于,文政珉和程天真的对张浩很有兴趣,就看他带着小梅这样的美女,却用来倒酒不上桌,就知道这家伙不简单。
这酒一倒出来,整个包厢都充满一股浓郁的酒香气,仅仅是闻着这味道,就让人要流口水了,尤其是有点酒瘾的人,更是忍不住。
金闲于拿起一瓶反复观看,嘴里啧啧有声:“这酒……啧啧,瓶盖处竟然被处理过,密封极好,了不起!这是特意留存的,而且保存的手段极好。”
程天也拿着一瓶,这酒和古董没有关系,但是和收藏有关系,有人就是专门收藏各种名酒,并不为了喝酒,而是为了升值。
张浩举杯道:“金老,第一次见面喝酒,我敬一杯。”
金老急忙端起小酒盅,说道:“真的不好意思,老头厚脸皮,不论是酒,还是人,都好,老头喜欢,干杯。”他一口喝到嘴里,并没有咽下去,而是不停咂嘴,脸上露出极其陶醉的神情。这是一种品酒的方式。
茅台是酱香型白酒,喝不惯的人,是很难喜欢,但喝得惯、喜欢的人,别的酒就很难入口了。
这酒到嘴里,绵长细柔,入喉微微泛酸,几秒钟,那酒香就泛出来,喉咙会冒出一丝甘甜来,这酒会越喝越甜,不是那种放糖的甜,而是一种奇特的甜味,让人非常舒服。
金老是最能体会这种酒的好处,他叹口气道:“小程,小文,你们喝这酒糟蹋了,没点时间阅历,是品不出其中妙处的,你们年轻人适合喝二锅头,那酒火辣冲头,激情四射,哈哈,这种老酒才适合我们这些老家伙啊!”
胡刚心里已经给他打上老不要脸的老不死了,这老头口口声声的适合不适合,不就是想要占这酒吗?说得冠冕堂皇的。
胡刚心里咧歪着,提起分酒器,起身道:“金老,第一次见,我姓胡,胡刚,敬您老一壶,您老随意,我干了!”咕咚一口喝干。
金闲于眼皮直跳,这也太浪费了,猪八戒吞人参果,你知道啥滋味?
然后胡刚自己倒酒,分酒壶,一般就是二两五,或者三两酒,他敬文政珉和程天,也是一口一壶,就是你随意我干掉。
飞快的干掉一瓶,小梅立即打开第二瓶。
金闲于、文政珉和程天都傻眼了,不是胡刚有多能喝,而是这样喝实在太吓人了,这比喝金子要贵多了,最让金老心痛的是,这种酒,当真喝掉一瓶就少一瓶,这不是喝酒,这是糟蹋好酒啊!你个败家子!
“哈哈,小伙子好酒量啊,别喝急酒,慢慢喝,你这样喝是品不出滋味的。”
心痛到无以复加,金老也只能这样劝说了。
胡刚笑眯眯道:“没事,酒就是用来喝的,不是品的……”
金闲于心里痛骂,可这酒不是他的,也只能苦笑不已,这个混蛋胖子,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