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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hapter 2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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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箩在家陪沈星浩吃过晚饭才去酒吧。

正好是酒吧开始营业的时间。

小米跟老三他们在五环上堵车,还没回到酒吧。

店里只有黄西跟小扬在。

幸好时间还早,酒吧里还没到高峰期。

黄四看见她就松了口气,“星箩姐,好几个客人打电话来问今晚有没有演出。”

“??”沈星箩反问他:“最近那么多人想来看演出吗?”

黄四点头如捣蒜。

从上次他们演出完了之后,酒吧里经常有人打电话来问有没有演出,大多都是票友或是熟客,没演出也要来坐坐喝酒那种。

沈星箩想了想,这么经常被问也不是办法,她站在电脑前,申请了一个微信号,把二维码打印出来放在前台。

“客人如果想知道咱们的演出信息可以加这个微信号,这个微信号交给小米,以后记得实时更新咱们的演出消息。”

小米美滋滋把微信号登陆上去,顺手改了备注头像,头像直接放了她偷拍的沈星箩在舞台上弹吉他的照片。

沈星箩没看见她的操作,想必看见了也不会多说什么。

入了夜,酒吧里正式迎来高峰。

乐队今晚有场演出,要为他们国庆后的节目做彩排,老三想把酒吧里的客人当现场观众,又去软磨硬泡地求沈星箩。

老三是作为一个南方人,个子不算高,站在沈星箩面前也就比沈星箩高不了多少,也就胜在长得清秀加分不少。

他眼巴巴看着沈星箩求她:“星箩姐,今晚再演出一场,再来一场啊,等到了比赛我们肯定用录音,但是现在没有啊,老四这样不能再让他上了吧?”

黄四幽魂一样路过,嘴里幽幽发出一声:“星箩姐~”

沈星箩被他激得打了个哆嗦。

黄四真的太gay了。

他要是个公开的gay还好,偏偏他只是长得偏女气,半点不像圈子里玩重金属摇滚的那批人。

黄四招摇着他那只吊在脖子上的手,言外之意非常明显。

沈星箩:“.....”

换着策略来打是吧?

她冲老三笑了笑,“要我上,那是不可能的。”

老三:“星箩姐....”

小米路过,顺着求沈星箩:“星箩姐,再来一首吧,你比他们弹得好多了,你上台我就乐意听。”

踩一捧一?

嚯。

晚上九点,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起来。

沈星箩挂着贝斯,站上了小舞台,老三身上挂着吉他站在她身边。

黄四在小舞台下面笑得跟隔壁酒吧老板养的二哈一样,嘴都快咧到耳后根,老三也是美滋滋的。

他们见识过沈星箩的真正实力之后,已经默默决定,把开场的五分钟留给沈星箩solo,她solo能吸引人。

滚圈好看到她这个地步的女孩子着实少见,又娇又美,像他们录制节目时隔壁录影棚的女团爱豆,不用包装直接出道都能圈粉那种女团爱豆。

沈星箩默默翻了个白眼。

小杨的架子鼓先被敲响,打了四拍之后,沈星箩贝斯跟进。

贝斯声音低频,solo也能玩得很性感。

沈星箩在国外的时候遇到个隔壁霓虹国的大佬,他能把一把贝斯玩得比主音吉他还好,但是国内玩乐队的这批人,大多数人的音乐素养玩贝斯是玩不到那个地步的,所以很多乐队会放弃贝斯这个建制,就是因为玩不好。

音乐素养高技术好情怀佳的贝斯手不好找,鼓手也是如此,所以不难解释为什么从前在一起玩的很多乐队都会找她去帮忙。

她右手先是放在贝斯弦上,音先起,酒吧里专业配置好的音箱将她的贝斯声送到整个酒吧每个角落,低频垫厚,节奏推上。

她随手弹的枪花的《SweetchildO\'Mine》前奏贝斯部分,枪花的歌在乐队里非常受欢迎,但是这段贝斯也着实不容易弹。她的手指在贝斯弦上舞蹈一样,灯光下只能看见素白的手指在跳动。

六年前,当医生正式宣布她的手腕不能再继续打鼓了,沈星箩自暴自弃了近三个月的时间,等到后来再学别的乐器的时候,她第一时间选的就是贝斯。

当年还在乐队期间,盛和洲最想要的就是一个优秀的鼓手跟贝斯手。

鼓手是跟他配合得最好的剑。

一段solo完毕,沈星箩退后两步,退回老三身后。

她还是习惯这个辅助者的位置。

小杨在她后面,架子鼓重新起了一段旋律,小杨跟小莫分别solo了一段,鼓声的solo适合堆情绪,小莫的键盘玩得还不错,一出手就知道基本功扎实。

开场秀完毕,老三的吉他把前奏响起,算是定下他们今晚正式要演出的歌是哪首。

吉他声音在舞台上弹起,沈星箩有条不紊地跟着老三的旋律走。

很多玩乐队的人都认为贝斯只是一个辅助的乐器,但其实对于完整的一只摇滚乐队来说,缺贝斯不可。没有这个编制,只能用音轨来替代,现场的观感会大打折扣。

老三站在麦架前唱:“也算是三言两句确定你的行踪,也算是见你进入他怀中。从此后我们再也不会有相逢.....”

老三唱情歌,总能唱出少数民族的清亮和洒脱意味来,就算这首歌的歌词有点偏苦情歌,老三也没唱得苦涩,而是你走就走吧,我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很好的感觉。

苦情歌能唱成这样,也算是老三的少数民族独有技能了。

沈星箩弹着贝斯,脑子里还能分神在对比老三的歌声跟盛和洲的歌声。盛和洲唱歌跟老三完全不一样,他唱歌,惯来是大开大合的曲风,低沉诱人的嗓音,能在娓娓道来中把人吸进歌里。

唱到结尾,老三兴头起来,还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即兴唱了一段山歌,整段情绪气氛被推到了高|潮。

盛和洲在酒吧角落里听着,他让宋明洋先预定好了位置,也没叫酒。舞台上乐队在演出,趁着酒吧众人的注意力都在舞台上的时候,他戴着口罩,悄悄进了酒吧,灯光闪烁昏暗,少有人注意到他的到来。

盛和洲心里都忍不住唾弃自己。

沈星箩不去见他,他就忍不住想来看看沈星箩。

之前知道她不在国内还能忍住,后来一旦确定她跟他在同一个城市,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走过他们来时的路,他就忍不住了。

血液里每个细胞都在想她。

可惜她不想他。

盛和洲坐在墙角的位置,上半身隐在阴影里,周围来来去去的人,没人能看得清是他,舞台上更看不清,他可以在这个位置,肆无忌惮地看她脸上每一个表情。

她弹贝斯时候没什么太大表情,只是明显心不在焉。

盛和洲一看就知道她在分神。

她在分神,可手下倒也一个音节都没弹错。

宋明洋在他身边悄声问他:“老板,咱们现在走吗?稍后酒吧人多起来,我担心你会被认出来。”

盛和洲眼皮都没抬,眼神都懒得给酒吧里的其他人,“不用管,等打烊再走。”

宋明洋欲言又止。

他现在有点不太清楚这两人究竟是到什么地步了,最关键的是,沈星箩会不会把当年那些事说出去?

宋明洋眉皱了起来,看着台上沈星箩的眼神都变了。

-因逢周末,酒吧今晚的生意不错,乐队一脸演出了三首歌才撤,下了舞台,沈星箩觉得她的右手隐隐发疼,还微微红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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