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 584 元仁宗的统治(2 / 2)
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元仁宗命令在江浙、江西、河南等地进行田产登记,清查田亩,以增加国家税收。但是,当延祐元年十月,正式实行时,官吏们上下其手,导致的执行不力,很多富民通过贿赂官吏隐瞒田产,很多贫苦农民和有田富民则被官吏乱加亩数,广大农民深受其害,最终导致江西赣州蔡五九起义。
这次起义,两个月中就被平定。
但是元仁宗迫于形势,不得不停止田产登记,并减免所查出的漏隐田亩租税,使得他的改革以失败告终。
元仁宗虽然仁义,但对接班人的问题上,还是违背了承诺,改兄弟相袭,叔侄相继为父子相承。
元武宗海山即位后,以弟弟元仁宗有定策功,于是,母弟为储,相约兄弟相袭,叔侄相继。
但元仁宗即位后,考虑到了儒家思想,也为了接班人上的稳定,决定改变继承制,再加上太后答己、权臣铁木迭儿等亦劝元仁宗传位己子。
于是,在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十一月,海山的长子和世瓎被封为周王,次年三月被徙居云南。途中元武宗旧臣谋奉之以叛,事不成,周王走避金山。
延祐三年,公元1316年十二月,元仁宗立儿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打破了叔侄相传的誓约。
如果国家由元仁宗这样统治下去,走向繁荣,自然是自然之事,可惜,元仁宗短命,很早就死了。
他号称仁宗,可见他为人很仁义,孔子说“仁者寿”,元仁宗却没有长寿,真是惜哉!
这自然不是孔子的说法错误,而是凡事都有必然和偶然的因素,元仁宗的短命,只是偶然因素的出现。想要长命,还是孔子说的,仁者寿,为人仁义的人,大都会长寿。
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正月,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崩于大都光天宫,年三十五,还葬起辇谷。同年三月,继位的元英宗为其父上谥号圣文钦孝皇帝,庙号仁宗。
元仁宗的统治,做了许多有利国家发展的事,首先是恢复科举
他恢复科举考试制度,既有文化意义,也有社会和政治意义。把儒家学说作为甄选精英的标准,给汉族士人入仕提供了一条正常的道路。这对江南的士人有利,因为那时候他们多被排除在官场之外。此外,考试制度也鼓励蒙古人和色目人学习汉学,特别是那些不属于贵族家族的人,并由此加速了征服者的汉化,使得民族得到融合。
其次,完善了法律,颁布了《大元通制》。
《大元通制》虽不是一个全面性的法典,按照现代法制史学者的观点,此书“是元代法律成熟的标志,因为它有充实的内容并采用了以《泰和律》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典的结构”。《泰和律》是金朝的法典,它的编撰遵循的是唐代法典模式。但是,作为征服王朝的法典,《大元通制》没有完全照搬以前的中国法典。它在许多方面反映了蒙古人的习俗和元代特有的制度特征。
《大元通制》和也是在爱育黎拔力八达朝由江西地方政府或私人编辑的《元典章》,是元代法制史的两个里程碑,也是征服王朝的元朝日趋成熟的反映。
第三是限制贵族权力。
如果完全按照中原传统方式,元朝政府的改革无法走得太远,因为不能削弱蒙古诸王的行政权、司法权和经济特权来加强中央集权。
忽必烈的时候,就推行了中央集权的政策,不过,蒙古诸王仍然拥有对他们领地相当多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权。
元仁宗进一步削弱他们的权力,是政治冒险,因为这将面临蒙古和元帝国一条最基本原则的正面挑战。
元仁宗决定迎战这一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