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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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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清未入崇福寺之前,只是一个寻常普通的农夫,姓陈名朗,生活在一个偏僻穷困的小乡村,靠着一双手养活一家子人。

昭和九年的时候,他妻子高氏的家乡闹了饥荒,全乡的人都流离失所,无处可归。她随着一众灾民来到了荒破的西山村,他见她可怜,一时善心就收留了她,久而久之便成了亲,生活在了一处。

他虽然膝下无子,只有一个伶俐乖巧的女儿,但也是视为掌上明珠千般娇宠的。因为他们夫妻俩都不识几个字,所以没有给女儿正经地起名字,只取了了个小名叫做蜜娘。

蜜娘打小儿就懂事,知道爹妈生活不易,所以经常帮她娘做针线活儿贴补家用。

本来一家人在西山村生活得不错,无奈在蜜娘十五岁那年,他收到了在京城中做买卖的兄弟的一封信,说什么他在京中开了一家酒肆,生活得不错,无奈身边的伙计都不是什么信得过,所以想请陈朗过来帮他。

本来就是兄弟之托,不便拒绝,更何况陈朗寻思着蜜娘也快到了嫁人的年纪,在西山村根本就没有什么好人家,他不忍看自己千般疼爱的女儿受苦,就答应了兄弟的请求,举家一起前往京城。

起初在京城中的生活还不错,除了要起早贪黑地起来招呼客人外,几乎没有其他不好的地方。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陈朗发现有一位客人一直在骚扰自己的女儿。起初蜜娘是不大愿意搭理那人的,后开因为担心这样会影响客栈的生意,继而对她爹不好,所以才勉强赔着笑脸去应付他。

他发现此事之后,又清楚那人是金家的侍从,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着金家的权势壮大,所以那些下人们个个都是仗势欺人之辈。

他们只是普通百姓,自然是没办法和这些名门的走狗相对抗的,所以陈朗打算跟自己的兄弟告辞,举家迁回西山村。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带着自己的妻女离开,蜜娘就惨遭了毒手。

那时还是飘着漫天大雪的冬日,他的妻子在客栈的柴房里看见了衣衫不整的蜜娘,双目无神浑身是伤,身子已经僵硬得不行,身下还有一大片干涸的血蔓延开来。

妻子难以置信地扑上前去探她的鼻息,发现已经没气儿了,她险些昏厥在那里。

蜜娘昨日还嘻嘻哈哈地跟他们说什么,她才不要嫁人,回到西山村之后就老老实实地干活儿奉养爹娘,怎么……怎么今日就……

他们都清楚蜜娘是怎么死的,也知道是何人所为,但就是因为他们是个平民百姓,因为他们无权无势,所以连讨个公道的机会都没有。

他的妻子受不住打击,积郁成疾,没过多久也随女儿去了。这世间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他为了求一个寄托,所以来到了崇福寺,削发为僧,以此来忘记凡尘中的种种痛苦。没想到十年之后,他还能在崇福寺中看见那个玷污自己女儿的凶手。

这一回,他的内心没有任何的挣扎,他选择了亲手去了断了这场怨恨。哪怕死后堕入十八层地狱受尽种种痛苦,他也无怨无悔。

他只怕自己动手太快,让那个罪人死得太轻松。

当刀子捅进常岳的身体里的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自己妻子和女儿的脸了,她们都在欣慰地笑,好似都觉得他做得对,做得没有错,于是他几乎疯狂地在常岳的身上捅下了无数刀,一边捅一边癫狂地大笑。

他杀了自己的仇人,了却了一生的因果心结,所以他没有任何的遗憾或者什么舍不得,即便要他现在死去了,他也是无所畏惧的。

沈青黛听完了许南嗣的讲述之后,心里又是一阵不是滋味,明明陈朗是受害者,可是最后他却也成为了施罪的人,要承受严重的刑罚。

那慧清僧人已经被押走许久了,原地就只剩下许南嗣两人,沈青黛问了一句,“他今夜就要被押往天策左府了?”说实话,虽然知道慧清就是杀人凶手,但她就是对这个人恨不起来,反而有些怜悯他。

许南嗣知道她是个心善的人,觉得慧清可怜,所以说了句:“虽是情有可原,但他杀了人,那就应受那刑罚,夫人不必想那么多。”

“嗯。”沈青黛应了一声,回首看向周围,依旧是一片艳丽的红色,只是不见当初那份炽热如火,反倒是显得有些凄凉。

那颜色,就像是那些人身边停驻的一大片鲜血,就像是前世她的榻边那些染了血的巾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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