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apter 1(2 / 2)
甄意脑中电光火石,她拿了客人的风衣扑火?!翻出一看,杰尼亚高定。她居然把客人十几万的风衣当抹布,扑了火,浇了水?
甄意哀嚎,细细检查,风衣半湿不干,蹭了火灰,烧出几个小洞。她抱着男士风衣,飞也似的冲出门。
巷子口停着一辆黑色保时捷,有人恭敬地给他撑着黑伞,他西装笔挺,弯身要上车。
“请等一下!”她飞快跑,在水洼里踢踢踏踏,泥水四溅。
他直起身子,微微侧头,却没回身看她。
不知是因为车,还是因为人,路过的学生纷纷侧目。
她跑去他身后,发觉他个子很高,背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上没有一丝褶皱。身旁的撑伞人看甄意一眼,目光凉淡。
春风一吹,树叶上雨珠坠落,砸在伞面噼里啪啦响。甄意立在伞外,猛地缩脖子,声音不卑不亢:“刚才不小心拿你的风衣扑火,不知道该送去哪里补救?”
“不用了。”他淡淡道,躬身要上车,却稍稍一顿,“甄教授的指点,远比一件衣服珍贵。”
爷爷现在的精神状况还能搞研学?
甄意纳闷,但她向来随性,既然他说不值一提,她也不纠结,转身要走,却瞥见他俊逸秀美的侧脸。
好似不远处落樱花瓣随风飞来,她有些怔愣,
“言格?”她微微不确定,抱着他的长衣,上前一步;看清楚后,大方笑道,“好久不见。”
“抱歉,我不记得你。”他说罢,折身上了车。
她知道他对人忘性快,毫不介意,还很高兴在他乡见到:“你忘啦,我是甄......”
话没完,撑伞人关上车门,甄意只瞥见他线条利落的下巴,非常白皙。
甄意望着车离去,不介意地耸耸肩。
距分离,已有8年之久,以他寡淡的性格,早该把她忘干净了。如果她还像中学时那么不知羞,定会故作嘴快,笑嘻嘻说:学长,我是和你早恋的女孩,看脸皮薄的他羞得耳朵红。
但她不似以前那么疯癫,他还是以前那么对她漠不挂心,打招呼都没必要。
回到屋,爷爷坐在餐桌前吃核桃布朗尼。
甄意跑去夺餐盘,故作瞠目:“你这老头子又不听话,这把年纪,能吃这么甜的东西?”
爷爷抓着叉子,十分委屈:“是木糖醇的。”
“诶?”
果然木糖醇特制,谁这么有心?
桌上还摆着几罐坚果:核桃,腰果,榛子,夏威夷......玻璃罐上贴了便签,字迹清俊,写着“每日3颗”。
甄意这做孙女的汗颜,把盘子还给爷爷,问:“刚才那人是谁?”爷爷早退休,不可能是他的老师。且他早年就出国了。
爷爷抓抓头:“苏老师推荐的。”
苏教授和爷爷是同事,搞医学的。爷爷搞哲学,在圈子里久负盛名,即便退休,也常有小辈叨扰请教。
甄意记得那年在南方,绿树成荫的深城,他说要出国学医。现在看,他难道搞哲学去了?这么一想,和他那,淡,很淡,非常淡的性格真是奇搭。
初见,12年;分别,8年;呵,时光飞逝啊。
甄意拿了勺,剜一小块布朗尼,木糖醇口味,极其古怪。好好的甜腻布朗尼做成这幅德行,真叫人无语,亏他想得出来。
她戳着黑乎乎的蛋糕,忽而想起追他的那些年,看《呼啸山庄》,20年,凯瑟琳变了鬼,也要在风雨交加的夜找回希斯克里夫身边。
那时她以为她有凯瑟琳的深情。但渐渐她意识到,有几个男人像希斯克里夫那般爱到癫狂?
她不是当年的傻子。女孩长大了,得知道什么叫现实,什么叫青春得意须尽欢,尤其是年轻女子的青春。
旧时光一闪而过,甄意挑了挑眉,唯一遗憾的是:那么漂亮的脸蛋不能为己所用,作为外貌协会会长,她痛心疾首!
她笑自己的不正经,一下乐了,杵杵爷爷的手臂:“老头子,哪天看到帅到掉渣的后生小辈,介绍一个给你孙女,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爷爷不理,乖乖吃蛋糕。
甄意瘪嘴瞪他。
这些年,她再也没有像那样追一个男生了。
还记得,她背着手跟在他身旁,很认真地说:“言格,借我一样东西吧。”
他淡淡看她,眼神在问:什么?
“Kiss!一个吻。”她咧嘴笑。
“......”
“别走别走......你放心,我会还你的。......哎,你别跑啊!......哎,你以为你跑得掉吗?”
想起旧事,甄意拧拧自己的脸颊,笑:“皮真够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