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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爱不释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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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安之哈哈大笑:“这个有点对了,我的情儿本来就是英气妩媚的女人,不过和夫君想的还是有点不一样。”余情摇晃他的肩膀撒娇:“夫君,人家猜不到了,你直接说好不好?”

凌安之笑容收起,变成了一片朦胧的深情,伸手轻轻爱抚她的脸颊:“我希望能让我的情儿,以后给三哥做一辈子无忧无虑,调皮任性,有人包容宠爱的——小女孩。”

心满意足的看着余情一枝海棠压春光的小样儿,凌安之轻轻吻了她额头一下,饱暖思淫/欲,现在饿了,不思淫/欲:“那个,能不能让胡梦生把饭送进来?我最近容易饿。”

和余情你一口我一口,用罢了一顿当不当正不正的早饭,凌安之确实没出门,他也确实闲不住,迈着四方步,开始在余情的房间里翻箱倒柜的挨样乱翻,余情跟在他身后,倍感无语:“你翻我房间干什么?有什么好翻的?”

凌安之依旧我行我素,一边乱翻一边回答:“房间能代表一个人,我得知道自己的小魔鱼儿的喜好性格吧?你这房间里东西还真不多,那些簪环首饰也基本没见你戴过?”

他翻到了更衣间,一抬眼就看到了顶层衣柜格里一个楠木箱子,楠木价值连城,装在这箱子里的物件一定是珍贵了。他仗着个高胳膊长,一伸手就把衣柜最上层的一个箱子拿了下来,除了箱子自身的重量之外,还真不重。

余情一看到这个箱子当即冲过来抱在了怀里,眼巴巴的说道:“你就别翻了,当可怜可怜我吧。”

凌安之见死不救的事都没少干,从来不可怜别人,也从来没有尊重别人隐私的错误想法,更想满足的是自己旺盛的好奇心,余情越阻拦,他就越好奇。

他一把从后背搂住余情,手速不是余情拦得住的,啪嗒弹开了箱子的弹扣,一件包装良好的大氅露了出来,打眼就知道是男人的衣服。

凌安之手贱的很,看到男人的衣服更是一伸手就把衣服拎出来抖了开来——这是一件旧衣,微微发黄的白狐裘大氅,凌安之略觉得眼熟,“这个?好像是我的旧衣。”

余情脸红红的,接过大氅,摩挲了一下微笑把它挂在柜门上。

当年在黄门关,她还是要被冻成冰溜子的小黄鱼儿,人人缺衣少穿,有钱也没有地方买去,她心里想着可能那一天冷的要熬不过去了,黄门关的少年将军手欠的摸到了她冰凉的肩膀,想了一想,把身上唯一一件御寒的大氅带着体温的披给了她。

她那个时候告诉给他的身份不是什么余家的少主,就是付商身边的一个小厮。

她后来偶尔在想,那一天凌安之是怎么过去的,天那么冷,凌安之冰凉的盔甲下就只是御寒的薄皮衣,纵然火力再旺,恐怕那一天在朔风寒雪里也不好过吧?

一件狐裘大氅质量再好,平时对她余情来说,一文不值,可是那天她价值千金也买不到。

这算雪中送炭吗?由是种下了一颗思念的种子。

凌安之看余情这样,轻轻笑吻了她一下不再追问,继续手欠的向箱子下翻腾,竟然还有一副裱起来的画轴,他当即打开——

月光下大雪覆盖的山坡,高耸挺拔的雾凇,远处波光粼粼的黑水湖泊,画中站着白色长袍大氅微微侧耳含笑倾听的凌霄,黑色广袖露着白色袖边、宽腰带束腰的他正故弄玄虚两手拢着听筒对着凌霄的耳朵说话。

凌安之搂着余情,指着画对着她耳朵说道:“小色鱼儿,是你当年画的我和凌霄吗?”

余情轻轻用手拂过这幅画,“嗯,这是我这么多年认为自己画的最好的作品,担心碰坏了,裱起来收着。”

凌安之看了半晌,手摸着下巴沾沾自喜的说道:“这么看来我和凌霄还真是英俊挺拔挺好看的,怪不得有女人能看上我们两个呢。”

“…”余情本以为凌安之会来几句什么画的真好,谢谢情儿情深义重之类的话,看来自己还是想多了。

余情小心翼翼的把画收起来,有一个问题她在北疆就想问了:“三哥,我当年在黄门关送你一个坠子呢?怎么没见你戴过。”

凌安之略显尴尬的摸了摸侧腰,眼中一股促狭的光芒闪过:“那个,我一个男人戴着也不合适,有一年安西军太缺军费,我给卖了。”

余情气的两腮鼓鼓着,意有所指的咳嗽他:“我就猜你最不会怜香惜玉,可能给卖了,你卖了多少银子?”

凌安之低头看着脚尖:“呃,急切之间出手便宜了些,两万两银子。”

余情在商言商,气的一跺脚:“你被人糊弄了,极品翡翠含住清水和宝石的,世所罕见,是无价之宝,在京城十万两也会有人出手。”

凌安之一脸无辜:“啊?你当时告诉我也就值两三万两啊?”

余情又一跺脚,在地上走了两圈,不过已经卖了,多说无用,徒增烦恼,“好吧,卖了就说明无缘,我回头碰到好的再给你弄一个就是了。”

凌安之看她这懊恼的守财奴样子哈哈大笑,自怀中掏出一个荷包,两只手指伸进去把一块小石头夹了出来:“是不是这个?”

余情低头一看,可不是嘛,极品帝王绿中一汪清水半点杂质也无,清澈透亮的比之前水更满些,“你这个坏三哥又拿我消遣,你这哪里是卖了?”

凌安之将小石头放在手心对着阳光的方向,更觉得玉质顶级,晶莹剔透,尤其其中一汪清水更显灵动活跃:

“当时确实寒冬腊月,安西军连新冬衣都没有发下来,我实在变不成钱来,打起了小坠子的主意,卖给了玉石商人,那商人奸猾的很,看我缺钱就给了一个低价。我当时看他来气,直接把银子收了,让凌霄和宇文庭悄悄跟着商队,等他出了天南就把坠子偷了回来。”

余情揪住凌安之两只耳朵,恨恨的说道:“你呀,谁和你做生意可真是秀才遇见兵!那你为何没戴在脖子上?”

凌安之本来就是兵,做生意是没学过,不过耍流氓也不用别人教,谁和他溜奸耍滑的做生意算谁碰上瘟神,他小心翼翼的把小坠子又收进了小荷包:“这个坠子得人养着,否则坠子里的清水很快就干了。上一阵子我病了,一时没注意一汪清水空了一半多,只能暂时放在了凌霄身上。”

“前些年我一直戴着,去年去北疆之前,脖子不是中箭了吗?把皮绳刮断了,我找不到合适的绳子,就只能放在荷包里贴身藏着,情儿,回头再烦你寻一根合适的绳子来。”

余情贼猫似的一笑,“三哥,那你到底是舍不得银子,还是舍不得情儿的心意啊?”

凌安之的心思这些年是男人心海底针,说了上句谁也不知道下句是想说什么,别人猜也白猜,他嘿嘿一笑:“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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