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福尔摩斯?(2 / 2)
不过……
“嗯?”
看到一封来自于英国的信件时,约翰顿时一愣。
好厚的一封信!
一般来说。给约翰写信的都是同行,要么是外科医师,要么就是生理学家,内容多是探讨消毒、局麻或者血型的问题,不管是请教还是质疑,全部下来最多也不过五六页纸就够了。但是眼前的这封信是普通信件的好几倍厚,最少有二十页纸,这就让约翰有些奇怪了。
“难道是寄了一篇论文论文过来?不,至少也是两篇啊!”
一边暗暗的猜测着,约翰一边拆开了这封厚度有些超常的信件。
“尊敬的亨特拉尔先生……”
信件的开头很普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约翰有些心不在焉的一目十行看着。
和其他英伦绅士们一样,这位来信者在最开始说了一大通的废话,无非就是敬仰约翰在医学研究上取得的成就,以及他本人对此的敬仰之心等等。差不多半页纸之后终于进入了正题,对方很诚恳的就abo血型理论的一些问题向约翰进行请教,主要集中在不同血型如何进行鉴别以及干了的血是否可用等上面……
看着看着,约翰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并不是他有些不耐烦,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关注abo血型的人,约翰都会非常的耐心,因为相对于无菌消毒和局麻技术来说,关注血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一小部分生理学家才有兴趣。但是这位先生所问的这些问题……
实在是太简单了!
其实血型理论本身并不复杂,容易理解而且也不难验证,生理学家们可以在实验室中比较轻松的验证出来。因此以前少有的几封来信中,大多是和约翰探讨血型存在的意义和未来的应用。但是这封信给约翰的感觉完全不同,似乎对方的理解非常的肤浅,纯粹就是把血型理论的一些科普知识向自己求证一下似得……
翻完了前三页之后,约翰依然是一头雾水。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不是对血型理论有兴趣的生理学家或者外科医师,他甚至看不出对方求证这些基础的科普问题到底是有什么意义!
直到翻到了第四页的时候,刚刚看了几行约翰就愣住了。
“……亨特拉尔先生,我是一名英国医师,但是同时也对文学非常的感兴趣,因此在看到您的这篇论文之后突然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如果把不同人血型可能不同,血液之间会产生凝集反应的发现融入到侦探小说之中,会不会是一个绝妙的点子?产生了这个想法之后,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写下这篇《》,希望您能帮助我审定一下里面的内容……”
《》?
愣了两三秒钟,约翰有些疑惑的侧起了脑袋:这个英文标题为什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好像什么时间自己见过一样?
下意识的,约翰开始在自己脑海中检索了起来。这就是他穿越后的金手指,任何前世他曾经看过的东西都可以在脑海中检索到,否则一些工作后基本不用的基础知识恐怕早就穿越时空还给大学老师们了。
也就是呼吸间的功夫,约翰突然如同被一道闪电击中一样,整个人瞬间僵直了片刻,然后瞪着一双眼睛把这封信翻到了最后一页,去看最后的写信人落款!
阿瑟?柯南?道尔!
“我去!”
在看到这个名字的一瞬间,约翰张大嘴巴惊声叫了起来:“柯南﹒道尔?这是《血字的研究》?这家伙不是要等到1887年才写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第一篇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