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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爱之忧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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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穿越到二十二年前的第一天。

元霄从头讲起:“729空难,就是我乘坐的航班。实际上,不是航空公司所说的天气突变,是因为流星雨,机翼被陨石砸中了……”

1997年,香港爱玛医院。

“宋院长外甥,听说去美国给心脏配型失败,在回国的飞机上就昏迷了。”

“……就是里面那个?”两个护士在虚掩的病房门外小声八卦。

“对,就是他!大概是受了刺激,脑子坏了!非说自己不是骆少爷,说什么……2019年来的。”

护士有些唏嘘。

骆元霄是爱玛医院院长的外甥。骆家是大富豪,骆元霄是骆家当家的——骆董事长的独子,患先天性心脏病。

病房里,包含院长在内,十几个专家对元霄会诊结束,依次走出病房。看他们神色,似乎病人情况并不好。

专家走了,只有院长,也就是“骆元霄”的舅舅留了下来。

他坐在病床旁低叹:“满满,你爸妈在过来的路上了,见了他们,你肯定能恢复一点。”

满满也是骆少爷的小名。

元霄阖着眼皮,已经没力气再次重申他认错人了。

他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情况。

方才医生问他:“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是哪一年?”

元霄当时刚刚清醒,脑海里还回荡着飞机上,那场火光冲天的流星雨。陨石砸在机翼上,燃起大火,飞机坠毁了。

他以为自己获救了,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老实回答过后,医生用蹩脚的普通话纠正他:“这还没到二十一世纪呢,现在是1997年。”

医生:“记得自己是谁吗?记得自己多少岁吗?”

“我叫骆元霄,十八岁。”

医生:“这个对了,你还认为自己是未来来的吗?”

元霄那时第一次体验到心脏病发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在努力强调自己不是他们口中那个大少爷时,发了病。

“我真的不是……”元霄心里充满解释不通的火气。这一急,他立刻感觉一阵钻心地疼,全身力气瞬间被抽走,脸色煞白,捂着心脏倒在病床上。

“满满!”宋院长当即按下护士铃,迅速从一个小药瓶倒出几颗药,喂进他的嘴里。

吞了药和水,元霄才慢慢感觉心脏放松下来,他生平第一次体验到命悬一线的感觉。

“跟你说了,凡事不能着急,要学会调节。”宋院长眉眼染上忧愁。

令人叹息的是,骆元霄本来就活不长了,他从一出生就被确诊活不过十八,所以才这么着急地带他去美国配型。可是因为血型太稀有,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都以为他命不久矣了。

可方才检查身体,又查出来他其实没那么糟,还能活上几年。

元霄对着崭新的1997年和自己糟糕得一塌糊涂的身体状况,发了很久的呆。半晌,他想不出个所以然,也没把之前宋院长的话记在心上,穿上鞋,兀自走出病房。

爱玛医院的住院部大楼有七层楼高,六楼是行政部,七楼则是VIP病房,这些病房是给某些特殊人士准备的。

元霄在走廊也没见到护士,就从楼梯间下楼。他不敢走快了,现在身体太虚弱,能清晰地感觉到,这的确不是他原本的身体。他一边下楼一边喘,似乎特别地累。而以前,他从不会这样。

他幼时在草原生活,喝羊奶长大,壮实到不行。

慢慢走到一楼,刚到大堂,就撞见几个医护人员推着医疗车飞快冲进来,用粤语喊:“让一让、让一让!”

元霄避让过去,忽地瞥见一个踮着脚在窗口取药的孩子。她头发微鬈,皮肤雪白,眼睛湛蓝。那么漂亮,一看便知是混血儿。

香港有很多的漂亮孩子。

她取了药出来,左顾右盼仿佛不知往哪走,模样洁白纯净,像极了元霄最喜爱的小羊羔。

在草原上生活,他唯一的朋友就是羊群。

再一晃眼,小羊羔就消失了。

他抬步朝外走去。

变故就在他刚出去时突然发生——他眼前一花,瞥见有什么庞然大物从上落了下来。

只听“咚”——沉闷一声巨响。

医院门口,最是人来人往,此刻都不约而同地寂静了几秒钟,元霄脸上热热的,像是什么溅到了他脸上。一颗陀螺旋转到他的脚边,徐徐停驻。

他盯着脚边的尸体,大脑一片空白,耳边骤然传来尖叫、以及嚎啕大哭。

元霄看见身旁的小孩。满怀的药品散落一地,只见她睁大眼睛,被吓坏了,呆呆注视着地上的尸体。

他没有思考,直接捂住那孩子的眼睛。感觉到手心一股湿意,元霄声音微微颤抖:“别看。”

元霄伸手抹去不小心滴在大理石吧台上的咖啡,好像那是一滴赭石色的眼泪,说:“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你,我就心想,你肯定吓坏了,不能让你看见这么可怕的……”他抬头看去,白问霖的头发没有以前那么长了,鬈发剪得挺短,露出和幼时相似、但是绝不会让人错认性别的深邃轮廓,浓眉下是一双深刻的湛蓝眼眸,在阳光下,显得澄澈、同时又深沉。

他也再也不是元霄心中的“小羊羔”了。

“第二次呢?”白问霖问。

“第二次?”元霄露出“大家都知道啊”的神情,“三年后,我在青岛的琴行注意到你,你就趴在玻璃窗上。但我还是没有认出来,是……不小心看见你在街头指挥,我才恍然大悟。”

他做了个指挥家的动作。那是网传的阿尔伯特秘笈——

当时的情形仿佛就在眼前。人来人往的转角水果店外,小男孩的双手在空气中挥动,他站在风里,紧紧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这在其他人眼中,定然是觉得这小孩奇怪,闭着眼睛挥个什么呢。可却让元霄眼睛一缩。

他听说过这个训练方法。

阿尔伯特·罗伊斯为数不多的采访里,他自己提起往事:“我小时候不练琴,那时候我会去外面,去人多的地方,学习卡拉扬、小泽征尔那样指挥。没有任何乐器演奏出的声音,那是大自然的交响。”

采访他的记者笑:“听起来是个好办法,不过不为什么不练琴呢?”

他说:“家里没有钢琴。”

记者哈哈大笑,当他幽默。

谁不知道啊,阿尔伯特·威廉·罗伊斯的老爸,是福布斯富豪。

元霄那时候才吃惊地注意到,那张脸庞固然漂亮惊艳,可也能瞧出高贵的英气来——他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白问霖搅动着马克杯里的咖啡,肯定地说:“你是我的粉丝。”

元霄:“……”

两个人的氛围缓和不少,昨天那种让元霄莫名其妙紧张的感觉好像消散了些。这或许是因为,撒旦般冷酷的男神,跟他说了不少话,依稀带着从前的感觉,才让他放松许多。

听见白问霖直白的话,他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耳朵红了:“是啊,我是你的粉丝……很忠实的那种,任何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都会喜欢你的。”他怕白问霖误会自己别有用心才接近他,讪讪地解释,“但我当时……只是因为喜欢你,而你喜欢钢琴,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天才不管,才会……”

“我知道的。”元霄是什么人,朝夕相处那么久,白问霖怎么可能不清楚。那句“因为喜欢你”,让他忽地一笑,只是笑容非常地淡,如果不是一直看着他,元霄可能都不会发现……他好像笑了一下。

那种让冬雪消融的温暖感觉,瞬间回来了。

元霄喝了口咖啡,听见白问霖说:“你喜欢我,所以你还买了我的黑胶。”

他手一抖,咖啡差点泼了:“……”

“你书包的拉链坏了,里面东西掉了出来。”白问霖目光直直看着他,“你才十八岁,还在读大学。”

“嗯……”

元霄的大学,是国内一所排名靠前的电影学院,他考的是录音系,电影录音专业,专为电影、动画或电视剧做配乐。那些仿佛很久很久以前的记忆,渐渐回溯。

白问霖像是忍了很久,终于控制不住了,他抬手,轻轻抚摸对方的脸颊,一点一点,仔细描绘他的五官。元霄有些不适应,刚一想躲,就听见白问霖说:“别动。”他的拇指像弹一串超弱音般,轻如羽毛地抚过他的眉眼。他做这个动作时,眼睛里有复杂的情绪。

接着,他一把将面前的餐具拂开,越过吧台,略一俯首。

元霄屏住呼吸,仰头注视他。

白问霖弯着腰,小心翼翼地把侧脸贴在他的心口,他昨天就想这么做了,想去听他的心跳。

元霄僵直身体不敢动,以前白问霖也经常会这样,听听他的心脏还好不好。但以前是以前啊……现在差别可大了。他连呼吸都停了。

白问霖听了一会儿,双臂深深地把他拥住,像从前那样把呼吸埋在他的颈窝,闭着眼说:“……元霄,你答应我。这一次你不能再离开我了。你继续学琴吧,你想读哪个学校?我给你写推荐信,柯蒂斯?还是茱莉亚,不……他们只收未成年,伊斯曼呢?”他敲定,略一起身,“就伊斯曼吧,那是最好的。”

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似乎完全倒转过来了,元霄忍不住心想,这难道就是孩子长大后的感觉吗?而白问霖嘴里这些单是听见名字、就让人欣喜若狂的顶级院校名称,却激不起元霄的任何有关“高兴”的情绪。

“我……不能学了。”他声音有些迟疑,抬头望着脸庞映在清晨日光下,整个人好像在发光的白问霖。

“我好像……听不见了。”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耳,又对着他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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