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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画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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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有个胖墩墩的小男孩跑进来,对着娉婷说:“七姐,七姐,我们那边说故事呢,你要不要去听!”

娉婷内心自然是极想去的,可她刚刚才被训过,现在却不好过去了,免得三姐跟五姐又要对她念些什么男女大防的大道理了。

只能十分惋惜的问那小胖子:“谁在讲故事呢?说得什么?说不定我早听过了!”

“是穈表哥在说,我们刚刚听了一个狐狸精报恩的故事,可好听了!”

“那你还记得讲的是什么吗?说给我听听!”

“呃,就是一只狐狸被雷劈了,然后被书生救了,她长大后就把一只叫小翠的狐狸嫁给了书生的儿子,不过书生的儿子是傻子,他们都不喜欢小翠,把她赶走了,哼,明明小翠很好!”

“哎呀,你说的什么呀,才听完你就记不得了,真是个笨蛋!”

小胖子不服气了,“那个故事好长,你去听你也记不得,不过我知道那个故事在哪里可以看,三哥就有那本书,等我再看一遍,我就能讲给你听啦!”

端秀在旁边听到小翠、狐狸精、书生之类的词眼,立即就知道小胖子说得是《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篇嘛。

现代的聊斋不知道被影视剧翻拍过多少遍了,随便给几个关键字,端秀就能给编出至少20集的剧情,文言文版的她也看过,采用的都是平铺直叙的方法,压根也没有什么伏笔,对于端秀这个经过后世网络小说和影视剧熏陶的人来说,可谓十分乏味枯燥了,但对于这些圈养在深宅大院里的女孩子们来说,却是十足新奇有趣的,听到书生和小姐就足以使怀春少女心向往之,更何况是听到书生和狐狸精呢,这可不止有爱情,还有玄幻、报恩、人畜,咳咳。这估计跟她当初第一次看到穿越题材的小说是一个感觉,那种内心无以言表的激荡和巨大幸福感冲击下的眩晕,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呐,那真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足以让她被里面光怪陆离的世界迷得心神俱醉。

小胖子不耐烦再说,只催促她姐:“哎呀,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赶不上听菽表哥讲新的故事啦。”

娉婷下意识起身,瞥到五姐正看过来,又不甘的坐下了,嘟嘴道:“我去不了,你自己去吧,这次可好好听,仔细记着了,回来告诉我,说得好了七姐有赏!”

小胖子特自信的拍着胸脯,给他七姐立了个军令状,又旋风一般的跑走了。

七姐有些闷闷不乐,又想着到底有客,不好在脸上露出来,便调整了情绪,笑着问端秀:“我们这位菽表哥,最是会讲故事,念书也好,人又文静,大家都喊他菽先生呢!听说你们这次是一起结伴来的,他在路上有没有讲什么故事给你们听?”

端秀仔细想了想,跟他们结伴来的就只有舅母的弟媳一家了,便摇头说:“我们连面也没见过呢!我就只见到了他娘。”

“哦,那真是可惜,”娉婷一脸遗憾,“前几年我还听菽表哥说过《好逑传》里的‘过公子谋娶淑女案’,好听得很,听他说那书里一总有七件公案,我一直记挂者,可惜菽表哥又不是每年都来,今年好容易来了,我又不能去听了,哎!”

端秀看她一直长吁短叹、失魂落魄的,也实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听个故事而已,又是什么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实,我也知道几个故事,要不我说给你听?”

娉婷眼神一亮,悄声问道:“哦,难道你也看过这些话本子书?我可不是想听那些老掉牙的戏文里的故事,老生常谈的,有什么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里别的没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证你一个都没听过,绝对新奇,绝对好听。

不说她前世从网络小说、电影、电视甚至综艺、动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这时流行的明清话本,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书①:《三国演义》、《好逑传》、《玉娇梨》、《平山冷燕》、《水浒》、《西厢记》、《琵琶记》、《花笺记》、《捉鬼传》和《驻园春》,她哪本没看过,就连那《醋葫芦》、《剪灯新话》、《肉蒲团》之类的香艳□□她也看了不少呢!这可都得感谢她家那丰厚的藏书,家里几个兄弟都不是爱看书的,书房那堆书就被打入了冷宫,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还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么多的杂话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当猫一样有求必应的好哥哥,时常也会背着人悄悄捎些书给她解闷,这些年看下来,别的不说,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发深厚了,至少已经可以无障碍阅读了。

“我也是听家里兄弟们讲过一些,觉得有趣,就记下了。”端秀可不敢说她看过这些书,万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顿好捶,以后再想悠闲自在的去书房寻书看那可就困难了,说完又补充一句:“肯定是你没听过的!”

娉婷顿时喜笑颜开:“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们晚上正好说说话!”

看她那么热情,端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后上床时,端秀才发觉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头正给她换睡鞋,这鞋是专门给这些裹了脚的姑娘们晚上睡觉时穿的,为了避免睡觉时脚会因失去束缚而长大长歪。

端秀可是一双假的三寸金莲啊,自然没有睡鞋这样的东西,况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紧的就是给脚通风透气,按摩活血,免得脚上生出异味,或者长出茧子来,这时候一脱鞋可不就要露馅了嘛。

双红对此也是毫无办法,只无措的望着端秀。

“表姐,来啊,快来啊!”那谄媚中夹杂着兴奋的语气,让端秀立马联想到了影视剧中青楼里拉客调笑的姑娘们,不由起了身鸡皮疙瘩。

“我先喝点水,咱俩今天作伴,就不用丫头守夜了吧”端秀与她使个眼色,小表妹立马心领神会,叫她的丫头们带着双红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边,拉过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诉你个秘密,你能帮我保守吗?”

秘密?娉婷一听这两字,几乎是本能的兴奋起来,立马说:“当然了,我虽然爱玩闹了些,可也诚实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的,是什么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无从判断,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难不成还能临阵脱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摆和裤管,示意给她看,娉婷自然是一头雾水,直到端秀脱了鞋,她才发现原来表姐竟是一双天足!

“这,表姐,你怎么……”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我娘去庙里求菩萨,那里的主持大师说我神行单薄,不宜裹脚,就是要一双大脚才能扎得稳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给我放脚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长这么大。”这是她娘早已准备好的官方说辞。

“原来如此,这其实也没什么的,表姐也别伤心,我听家里哥哥们说现在大城市都说不让女孩子裹脚了呢,还有什么天足会的人,专门劝人放脚的呢,想必那金莲也不是人人都爱的!”

端秀看她并没怎么惊诧,反而还会劝慰她,心下很是高兴,对这个表妹更添几分喜爱,觉得她不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还挺开放的,要知道,现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脚之风大肆盛行,很多时候还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脚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实无需劳作的。

她娘就给她讲过一个很直白的故事:一家里两兄弟娶妻,一个媳妇是大脚,一个媳妇是小脚,小脚的媳妇就因为裹了一双标致的三寸金莲,不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爱,而且平日里从不用干活,每每有客人到访,还会让她出去见客,好炫耀一番,大脚媳妇则相反,只因一双脚,家里人便把她视为一个劳力,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平时来了客人还要被赶去厨房,以免她丢人现眼,一双脚直接决定了两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后半生的命运。

从这个故事就能知道现在人们的普遍意识:小脚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裹得好脚一双,将来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门,做太太、奶奶,总之未来是不用愁了,而没裹脚的女孩子不仅平日里受尽嘲讽鄙夷,将来出嫁也难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现在社会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党人宣扬裹脚的害处,呼吁放脚,可这呼声就如雷声里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没人会理会。

裹脚和辫子,这两样紧紧束缚着国人身心的枷锁,其实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彻底打破。

我们往常看影视剧,凡是民国时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发(某些神剧里还有卷发、莫西干头、飞机头呢,不要太时髦哦),然而在现实中,直到新中国成立,偏远地区还有不少男人留着大辫子呢,更别提裹脚的妇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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