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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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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记得阿笙曾经说过,外祖父去世后,他就跟着父母搬到山里居住。以前一直以为没有机会看一看阿笙住过的地方,没想到居然就是这里。

抱有一点私心,秦牧仰头呼唤胡云笙,“阿笙,这个山洞里面有木门被锁上了,你有钥匙吗?”

帮阿笙打扫卫生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因为不和,看到木门也不曾理会。现在回忆起来,当初阿笙似乎在那扇木门前站了多久,是想念爹娘了吗?

钥匙,胡云笙自然是有的,这个山洞洞口可以说是老家的后门,当初阿爹阿娘建造这里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把他和哥哥的房间放在里侧,外侧才是爹娘的房间。

木门后是堆放杂物的仓库,穿过仓库,左边是哥哥的房间,右边就是胡云笙的房间。

“你把钥匙给我,我开门后再还给你。”秦牧说道。

“我……”胡云笙刚想说我去开,突然想起来洞口那两只蜘蛛,万一洞里还有怎么办?想到这一层,胡云笙十分干脆地放弃了自己开门的打算,摸出钥匙扔给秦牧。

洞顶十分空旷,不远处的蝉知了知了没完没了,胡云笙双手捂在嘴边做喇叭状,朝着下方大声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不准乱动,擦干净必须放回原位,我要检查的。”

“哈哈哈好的。”阿笙总是如此,时不时就像是幼稚的没长大的小孩儿,需要人宠着。秦牧十分开心,阿笙能在他面前表现出这一面,也就代表着放下大部分的心防了。对比起来,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秦牧接到钥匙,宛若接到了珍宝,小心握紧,爽朗一笑,“你放心,一会儿就还你。”

秦牧拄着木棍,一拐一拐地走进山洞,消失在胡云笙眼前。

“……嗯呢。”胡云笙有些呆,这个人笑起来还挺好看的。而且有些眼熟,他们什么时候见过吗?

胡云笙小声呢喃,“总感觉似曾相识,为什么呢?”

“正常,以前山里人来人往,他又是驻守雁北的士兵,说不定你们两个就在人群里碰过面呢。”狼王头枕着前腿,阳光晒下来暖融融,舒服地眯起眼睛。

胡云笙回头,依旧很迷茫,“爹爹,你的意思就是我们以前真的见过咯。”

狼王:“应该吧。不然你怎么会感觉熟悉呢?”

“可我……”可我并不记得见过秦牧啊。

“这几天发生的事我都听说了,我还纳闷你脾气怎么变好了,原来是认识。如果把这两个人换成山里的猴子,现在早就死了。”狼王慢吞吞说道,“人类军队是有专门押送粮草的部队的,三个月前,还有押送粮草的部队从山脚下经过。你要真想知道,那你问问他,有没有押送粮草从山前经过?”

对啊,兴许真的是见过的,胡云笙挠头,眼中迷茫散去一些,“那我一会儿问问他。”

山洞内,戈沙看见少将军回来,殷勤道:“我来开门。”

“你一边去。”秦牧拿着钥匙的手转到身后,拧眉,“我开就行了。戈沙,有些时候要学会看形势,不该说话的时候不要乱说话,不该帮的忙就不要帮。”

戈沙:“……”什么是不该帮的忙?

可以看得出木门许久没有打开过了,门上落满了灰尘。木门后,右侧由大到小整整齐齐摆放着一排花盆,没有花。左侧放着的是一排大小不一的罐子,罐身上依次贴着花粉、霜糖、白糖、蜂蜜、小辣椒、川辣椒、辣酱,明显就能看出哪个是爹爱吃的,哪个是娘爱吃的。

爹和蜜蜂打过架,不爱吃蜂蜜,但是阿笙喜欢吃。阿笙说娘脾气很火爆,嗜辣如命,无辣不欢,娘是看不起小辣椒的,认为它不够辣,不过阿笙喜欢。所以他们被放在最中间。

据说哥哥很喜欢吃白糖,是个活体糖罐子。白糖的罐子也确实比其它罐子要大上许多。

秦牧一个个擦拭,突然想起一个人——林辰锐。

阿笙说过,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哥哥和爹娘置气,离家出走后再不见踪影。爹娘找了五年都没有找到。

爹重伤不治时,叮嘱阿笙一定要找到哥哥。可娘又说要阿笙不要去找哥哥,待在赤云山,好好活着。

秦牧曾经试图找到哥哥,但是阿笙知道的关于哥哥的信息十分有限,只知道哥哥跟娘姓,姓林,也是半妖。

“可是这些年我们走过这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第二个长着翅膀的人。哥哥到底在哪儿呢?”秦牧至今还能记得阿笙说这句话时候的思念,他一定很想哥哥。

尽管在阿笙的记忆里,哥哥只存在于爹娘一次次的念叨和一次次的外出寻觅中,但血脉相连,阿笙和哥哥本应该是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才对。

可如果这个人林辰锐呢?秦牧擦拭的动作不自觉停了。

如果一切都没有变化,那么四年后他们应该会和林辰锐有一面之缘,对林辰锐有救命之恩。

塔木格里沙漠,春季狂风肆虐,体重轻的人走在外头很容易就会被大风卷走。生活在塔木格里沙漠边缘村落的人们为了出行,通常不得不把自己绑在骆驼身上。

那是秦牧和胡云笙第一次进沙漠,没找到沙漠兰花,还遇到了暴风,狼狈不堪地回到村子,在向导家门口捡到一个土人,是林辰锐。

秦牧和阿笙把人带到向导家,照顾了两天一.夜,才把人救醒。

有秦家军的前因,秦牧十分不喜林辰锐。在林辰锐醒后,便不再进里屋,是阿笙忙前忙后地照顾那个人。

林辰锐贯会花言巧语,哄得阿笙很高兴。秦牧还记得,阿笙说:“林大哥让人感觉很亲近。”

阿笙理解他的愤恨和痛苦,不会和他说太多关于林辰锐的事情。不过如今细想起来,秦牧突然发现,林辰锐似乎也非常喜欢吃糖。

向导的妻子是个有些胖的中年女人,在他们多付了一倍的价钱后,对新来的病号也就不再排斥,甚至还会帮忙清洗林辰锐满是沙土的衣服。

那日秦牧从外面回来,不小心撞到了那个女人,在女人抱着的一堆衣服里滚出来一个瓶子。秦牧帮忙捡起来的时候,那个女人说了什么,秦牧不记得了。和糖有关,似乎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人随身携带一罐糖霜。

姓林,无父无母,八岁被当今皇帝燕响收养,爱吃糖。几乎一切都能对上,除了他没有翅膀。也就是四年后这场莫名其妙的相遇,才会导致后面那么多事情的发生,戈沙、小雀甚至是我和阿笙。如果总要有人去死,那么不论你是不是阿笙的哥哥,再遇见的时候我都不会让你再有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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