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六只修罗场(1 / 2)
要说不管从小说还是现实中,邓乐都不太喜欢冷母。
不是因为她偏心周简偏心的过分,而是因为她那副盛气凌人。
因为邓家是暴发户的关系,在邓乐的面前,冷母有一种天生的骄傲感。
就如同在原文中的那段描写:
冷母高傲的扬起下巴,手里握着周简的手,看着站在门口狼狈的邓乐,仿佛战胜了一切。
作为这个家的主人,她施舍的扔出了一张支票,看着邓乐,如同一只败家犬。
那平常尊贵的口,缓缓的吐出两个字,“滚吧。”
这段话在邓乐的印象中可不算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在邓乐起床之后,看到冷母坐在下面,面色微冷的看着她,尤其身旁还坐着周简的时候,慵懒的伸了个懒腰。
“邓乐,作为一个妻子,你不应该这么晚的起床,让一家人等你一个人吃饭。”
看,就是这种理所当然的要求。
邓乐没忍住垂下眼眸翻了个白眼。
邓乐下楼,冲着冷母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帮冷母弄了片面包,“这不是昨儿个去了国外,这还在倒时差呢,以后不会了。”
邓乐的动作很优雅,在弄面包的时候手指像是在飞舞。
她嘴角微勾起,得体的笑容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冷母没有接邓乐的面包,只是斜眼看了邓乐一眼。
邓乐僵持在空中的手一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那片面包也不是给冷母准备的似得。
邓乐将面包缓缓的放到了自己的面前,用小嘴咬了一口面包。
“我听说,你当众在周简的演出上睡着了?”,冷母开口就是质问,但是绝口不提冷锐也睡着的事实。
冷硕的手一顿,去看邓乐的眼睛,发现邓乐这个女人的眼睛波澜不惊,就像是早就预料到今天冷母会登门造访。
邓乐将手上的面包扔到了眼前的盘子上,动作有些粗鲁,她徐徐的看向了坐在冷母旁边的周简,嘴角勾了勾。
“你不要看周简,人家没跟我告状,是我认识的一位夫人告诉我的。”
“妈,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吧,没什么音乐的艺术细胞。”
当这话从邓乐的嘴里说出来的一瞬间,周简垂下的脑袋就露出了一抹笑容来,“姐姐,别这么说……”
“但是我很会欣赏那些漂亮的珠宝,前不久我拍下了一个几百万的钻石项链,一看就跟你的气质很配,过两天到了就给您送过去。”
周简的话卡在了嘴边,这是她根本没有办法跨越的一道坎,刚才的笑容逐渐消失。
冷母明白这话是针对周简的了,她皱起眉来,伸出手来拍了拍周简的肩膀,“我记得你的父亲过几天要在中央院唱歌,到时候我去给你捧场。”
这话一边说,一边是看着邓乐的。
邓乐明白,冷母的意思很清楚。
那就是周简家里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他的父母都是知名的演奏家。
书香门第,跟你是不一样的。
周简小心翼翼的去看着冷锐,冷锐的金丝眼眶的眼睛下面,波澜不惊。
就仿佛周简和邓乐,是两个不认识的人一样。
但是周简亲眼看得见,冷锐将邓乐那块吃了一口就放下,嫌弃太甜的面包,放到了自己的手里。
而冷锐,最不喜欢吃的东西,就是甜的。
邓乐起了身,她连平常比较喜欢喝的粥都只喝了一口,因为光是看着这两个人在她的面前演戏,就莫名的让她反胃。
“你去干什么?”,冷母问她。
邓乐笑着回头,冲着冷母露出了一个虚假的笑容:“哦,最近有个时装秀要开始了,我去看看,提高一下自己的欣赏水平。”
没有等冷母回复就离开,邓乐这样的行为有些不礼貌,但是邓乐从来都不在乎冷母的观念。
冷母在邓乐的身后脸色很难看,周简的脸色也很难看,但是在冷母回头看她的时候,露出了关心的表情。
有了比较,冷母看向邓乐的背影,就带了更多的势在必得。
不过是老爷子选中的一个女人罢了。
联姻。
这个词本来就不是你情我愿,再说了冷家那个时候选中了邓家,何尝不是邓家选择了冷家。
没有必要谁给谁脸色。
只不过是后来邓乐死死的纠缠冷锐。
就像是在婚内的时候,冷锐选择了周简,在他们离婚之前就在一起的这件事情一样。
邓乐拎了包包就打算出门了,出门的时候,还冲着冷母行了个礼,贵族礼,原主从礼仪老师那里学的没什么用的,用来讨好冷锐和冷母的东西。
可是邓乐看向周简的目光里,明显就是两个字,可笑。
站在门口,阳光照射到了邓乐的脸上,邓乐的眼睛里就仿佛有了星光。
冷硕站在门口,看着邓乐,说她:“你胆子可真大。”
邓乐歪了歪脑袋,明明坐着无辜的表情,但是却微微的靠在了身后的墙壁上,揪住了冷硕的衣领,“宝贝儿,你在说什么,我听不太懂,我一直都很尊敬妈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