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片叶子(1 / 2)
发火不好,迁怒更不好,将情绪带入工作中,让无辜的下属跟着挨骂是最不好的。
顾栩知道这些,可是他还是觉得胸口有一团硬邦邦的东西卡在那里,让他如鲠在喉。每次他觉得自己已经冷静下来,打开电脑,工作两分钟之后,想起那篇小说,又会无法克制地火大。
小说,是在上班之前就看完了的。他已经知道了顾鑫要拍摄的故事的全貌,并对自己这个弟弟为什么会选这个故事改编已经心知肚明——但这并不是他生气的原因。
顾栩开始明白,为什么网路上会有这么多键盘侠——因为当人陷入非理智状态的时候,最快的抽离方法并不是用理智来说服自己,而是直接去发泄。
顾栩打开小说网页,在评论区里激情打字。正好之前看小说时自动登录的账号还没有失效,直接就能发。
顾栩最后也没发。
他鼠标都已经移到了“发送”按钮。想来想去,终于还是没有摁下去。不光没摁下去,他还把评论栏已经打好的内容都用后退键清空了。
但是要他这么憋着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而咽不下这口气今天就算是废了。
顾栩将视线投向了自己的手机。
“在吗?”
手机振动的时候,路美南正提着一袋子菜从菜场往外走。看到这一条标准中老年搭讪用语,路美南差点一跤把菜摔出去:“在,总裁,您有啥事吩咐!”
这高冷总裁怎么还跟她聊上了?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们年轻人是不是都爱看网络小说?”
这个问题问的。
路美南拿不准总裁买家的真实用意,只能试探性地回:“还行吧。怎么,您想买书吗?我可以推荐,但是不能代购哦。这些您拿着书单自己就能买了。”路美南把菜袋子夹在胳肢窝里,一手捏着手机,一手摁门铃。她已经到目的地了。
“那你听说过一本叫《让我养你》的言情小说吗?”
“……”
门应声而开,开门的于襄刚好看到了路美南胳肢窝的菜正在往下滑,赶快扶了一把:“南南我都说了走路不要玩手机,快进来快进来!……怎么还在看手机!南南!”
“啊?哦,有人联系我。”路美南将手机收到口袋里,“喏,你要的菜都买好了。”
“买这么多干嘛。谁联系你了?”于襄随口问。
路美南也随口回答:“我金主。”
“金主?!(⊙o⊙)”
眼看于襄立刻要狂暴化,路美南顿时意识到了歧义,赶快一通解释:“我淘宝店的买家,可不就是金主。”
“那也不能用这个词!女孩子家家,成何体统!”
“明明是表哥你想太多了吧……”
“你说什么?”
“我说谢谢表哥周末款待我,”路美南把于襄往厨房推,“于大厨,您先做着,我回完消息就来给您打下手。”
于襄表示并不想她打下手,认为她哪怕是切菜都会导致本次午饭的质量下降五十个百分点。
要是以往,路美南肯定会抗议半天,但现在她只想赶快抱着手机和总裁聊天,完全无心做别的任何事。
路美南止不住地又笑了。
总裁诶!这可是总裁诶!!
连日理万机的总裁都读过《让我养你》,她是真的要红了吧!
想到这里,又怕是同名误会,路美南赶快追问一句:“是米和纳米写的那本吗?”快说是快说是快说是!
“是。”
哈!哈!!哈!!!
路美南仰天无声大笑三声,然后扶住手机,假装云淡风轻地回:“听说过呢~但是一直没有机会看~早就想看了呢~”
“这本书这么有名吗?连你也听说过。”
“是啊~这本书特别~特别有名~!!!总裁你是怎么知道的这本书啊。”
“亲人介绍。”
(⊙o⊙)她这么红的吗!
她的书已经成了总裁家族人手一本的盛典吗!
饶是路美南已经算是在生活的打击中变得对自己很有自知之明了,此刻在打破次元壁的天降大饼鼓励下,也不得不沾沾自喜了起来。
看来她之前没红,主要还是没有遇到伯乐。你看,伯乐这不就来了吗!这还是一个家族的伯乐呢!
“总裁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呀?”
被人肯定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路美南就感觉自己浑身酥麻。她倒在沙发上,畅想了一会儿自己的美好未来之后,终于美滋滋地有了拿起手机的力气——手机已经响了很多次,估计是总裁在滔滔不绝地表达对她作品的爱慕。
哎呀,别太夸她,她会骄傲的。
手机上,几坨字团映入眼眶,字团如此厚重,以至于一页都盛不下:
给大佬买包:我实在是不明白这样的小说为什么能够火到出版还卖出了版权。文笔幼稚,情感刻画夸张,关于男女主角的一切描写都是失真的。我就像是看了一本扭曲的漫画,这本漫画以真爱为名,实际上书写的不过是拜金、消费主义,以及那种只有青少年才会相信的浮夸一见钟情。
给大佬买包:难道这就是爱情吗?因为对方的一次举手之劳,就让自己的一辈子为了对方化为乌有,这种桥段让我情不自禁地想问:作者,你是有多不相信爱情?还是说,你也觉得如果走正常流程,男主角是不可能爱上女主角的,所以你只能用这样一个牵强的聊斋式报恩桥段来强行让这场闹剧发生?
给大佬买包:这样的书能红,真是文字的悲哀——你或许注意到了我没用“文学”一词,这是因为这本书在我心中实在与“literature”没有一点适配性。它只是文字,而哪怕是对文字来说,它也够让人寝食难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