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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北美小霸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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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湖泊里游了那么久,雪地靴早已进水。每走一步,鞋子里都会发出哗啦哗啦的水花声。最关键的是,双脚在冰凉刺骨的湖水中,渐渐开始失去知觉。

此时此刻,他想要动一动脚趾头都无法做到。

叶轩知道,他必须要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升起一堆篝火把鞋子和脚烤干。否则双脚绝对会被深度冻伤,如果肌肉和血管神经严重的话,甚至需要截肢。

“在19世纪,北美皮毛业兴起的时候,许多猎人纷纷来到阿拉斯加。因为这里有棕熊,黑熊,北极狐,郊狼以及灰狼。它们的皮毛在当时受到许多人的喜爱。就在那样的年代里,阿拉斯加这片土地上,一个猎人成为了传奇,并且直到现在,依然在民间流传。”叶轩穿行在茂密的丛林中,一边寻找适合的生火地点,一边保持和观众互动。“去年夺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荒野猎人》,就是根据这件真人真事改编而成的。”

“当时一伙皮毛猎人,就是来到我现在身处的这片山脉里,猎取各种动物,获得皮毛。不过不幸的是,其中一个人在夜晚遭遇了阿拉斯加棕熊的袭击。那只棕熊将他打的奄奄一息,幸运的是棕熊并没有选择吃掉他。当这名猎人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同伴抛弃了,并且所有的物资也被同伴带走。而他的双腿,也已经在严寒中深度冻伤,彻底失去了知觉。”

“就这样,这个家伙拖着已经坏死的双腿,整整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3个月!最终用爬行的方式离开了这里,成功活了下来!”

说道这里,叶轩停顿了一下,看着直播镜头笑道:“是不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是不是觉得非常励志。现在我来告诉你,这哥们纯粹是走了狗屎运才能活下来。简直和斯科特一样,被幸运女神所眷顾。”

“想想看,拖着两腿在地上爬行的速度,每小时估计不到1公里。这片山脉起码连绵上百公里,其中生活着成百上千只阿拉斯加棕熊和北美黑熊,另外还有数量众多的灰狼、郊狼以及猞猁。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他到底是有多走运,才能避开重重的危险,用爬行的方式求生三个月,回到文明世界。”

“我在之前的节目中说过,在荒野中,人体最重要的部位就是双腿。当一个求生者在荒野中失去了行走的能力,除非能像这个哥们一样走运,否则结局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人之所以能成为传奇,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属于少数派。绝大多数和他处境类似的求生者,都已经埋骨荒野,而只有他成功活了下来,自然也就引人瞩目。

听他这么说,直播间的观众们纷纷发起弹幕吐槽。

“小李子:没有他,我能拿小金人?”

“666,又一个VIP玩家。”

“蛇皮走位,成功避开所有危险。”

“这种人也是牛逼,意志力强悍的一笔。”

“遭到了棕熊的袭击?北美小霸王?”

“我很想知道,为什么棕熊打了他一顿,又不吃他。”

“毕竟北美小霸王,打你是给你面子,还需要理由?”

说话间,叶轩已经找到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地面。这时一块突起的岩石,上面积雪稀薄,比较适合生火。放下背包后,他在附近收集了一堆柴火,随后从背包中取出昨晚制造的弓弦,快速的升起一堆篝火。

看着眼前熊熊燃烧的篝火,叶轩将双手凑上前,等到手指重新恢复灵活后,他快速把雪地靴和袜子脱下,将它们放在篝火边慢慢烤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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