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大写懵逼(1 / 2)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就是薛逸所写的古诗,很有名,是宋代著名大诗人苏轼的《题西林壁》。
关于这首诗,自然不必多说,但凡是上过学的,都学习过这首诗。
要说的,其实是薛逸这次的字。
这次薛逸所写的字,不同上次,这次,薛逸所写的字更有一种苍劲在其中。除此之外,简朴、有韵、沧桑等多种感觉,尽数的掺杂在其中,让人看了,忍不住的拍手叫好!
“好漂亮的字!”
“字里行间,透露着不凡,更有种苍劲在其中,和这首诗的意境,不谋而合!”
“上等佳字啊!”
“薛逸又赢了!”
众人见到薛逸写的字,不禁的窃窃私语起来,尽数感叹,对薛逸的实力很是佩服。
“完了!”夏洛雪见到薛逸所写的字,心里咯噔一下,薛逸的字比上次写的还要好,简直堪称完美!
“还不错。”苏尘扫了眼薛逸所写的字,心中由衷的夸赞一句。
薛逸写完,将手中的毛笔放在笔架上,看向苏尘,目光更加的挑衅了!
“评委老师,我写完了!”薛逸自信的笑着道。
周易林等五个人眼前大亮,在他们心里,同样的认为,这次薛逸必胜!
“苏尘小友,到你了!”周易林笑着对苏尘道,虽然他们心里胜负已分,但还是要给苏尘写字的机会。
“好!”苏尘也不多说什么。
下一秒。
苏尘拿起毛笔,眉头微微一蹙,沉吟一下。
蕴含哲理的古诗实在是太多了!
他得好好去挑选一首。
然而,这一幕落入众人眼中,则是认为苏尘害怕了!
于是乎,他们脸上看好戏的笑容,更加的浓郁。
大约几秒钟过去。
苏尘终于将眉宇松展开,稳稳下笔。
巴山楚水凄凉地,
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
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
暂凭杯酒长精神!
苏尘所写的,乃是唐代文学家刘禹锡的作品《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这是一首七律之诗。
和《题西林壁》一样,都是非常富有哲理的古诗。
苏尘这次的字,充满了力量,字里行间透露着浓厚的苍劲,同时,跟这首诗的意境、感觉,也是不谋而合。
如果非要形容苏尘这手字的话。
两个字:无瑕!!!
一点点的瑕疵都没有,什么毛病也挑不出来,这手字,简直堪称世间最完美的艺术品。
当苏尘放下笔后,整个图书馆,突兀的,死寂一片!
所有人的目光都傻傻的看向苏尘桌子上的字。
目光怔怔的!
还是那句话,在座的,都是懂书法的。
不管水平怎么样,对于字的好坏,他们还是鉴赏的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