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恶魔的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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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位于欧洲,是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以及爱尔兰岛东北部的北爱尔兰和一些小岛(海外领地)组成。
伦敦是英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欧洲最大的都会区之一兼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因其在政治、经济、人文、娱乐、科技发明等领域上的卓越成就,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都市。伦敦也称为雾都,受北大西洋暖流和西风影响,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差小,夏季凉爽,冬季温暖,空气湿润,多雨雾,秋冬尤甚。
所以当明珠走下舷梯时并没有感到寒冷,说来比家里还暖和些。此刻北京时间是凌晨三点,但伦敦是晚上七点,华灯初上,热闹非凡,才刚刚开始的夜生活。
显然明珠并不适应时差,她头晕目眩,有睡不清醒的感觉。走下舷梯时不小心拌了腿,幸好安梓绍眼疾手快,一把揽住了她的腰身,避免了她滚下舷梯的严重后果,所以,安梓绍的贼爪名正言顺地粘在她的腰间扯不掉了,明珠不舒服地扭了扭,但某人置之不理,依旧贼手紧紧地围在她身上,还越扭越紧,自己都快被揉进他身体里去了,吓得明珠立刻、再也不敢乱动了。
某人的嘴角现出几不可见的得意。
打了的士,直奔已经预订的酒店,在车上明珠又开始犯时差病了,昏昏欲睡。某人的狗爪从下舷梯一直没松开过她柔软的腰,车上就变成搂在怀里了,明珠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知道自己很不适应,不舒服,有个依靠还是——蛮舒服的。
至于怎么到的酒店,怎么进的房间,她一点都不知道了,总之她醒来的时候刚好是伦敦的凌晨三点,而北京时间是上午十一点。
哎,她看看窗外漆黑的夜叹了口气。
还真是不适应啊。
突然有不对劲地声音传进了耳朵,她头皮一麻,眼睛直直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男人,某人正睡得酣畅,脸上带着笑意,大概做着什么美梦吧。
明珠冷汗直冒,她紧张地摸摸自己身上,哦,还好,衣服裤子都还在,她长嘘了一口气,好险!
她偷偷地小心翼翼地溜下床,拿过一张毯子,蹑手蹑脚地走到旁边的沙发上,躺下。
只是心里开始恼怒,这个恶狼,怎么睡在我床上来了,要是传出去,那我不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啊,他那些个女人非把我撕碎了不可!
脑海里东想西想,不知想了多久,又昏昏沉沉地睡去。
简直是睡得昏天昏地,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终于睁开了双眼,这双眼啊肯定是睡得肿肿地,脸也肿肿地了。
呀!她又被吓到了,蹭地弹坐起来,脑袋里努力地想,记得明明自己半夜是跑到沙发上睡觉的,怎么醒来又变成在床上了?
是梦游?不可能,梦游不会有记忆。是做梦?但怎么那么清晰呢?
她正在那里纠结着,看到卫生间的门开了,一个身穿睡袍、脸上头上还带着水珠冒着氤氲水汽地家伙从门里悠哉游哉地走出来,他正用毛巾擦拭着头上的水珠,脸上是邪恶的笑意。
明珠听见自己喉咙里咕噜了一声,大力咽了一口水,两眼发直的盯着面前压下的阴影。这个家伙,居然那么——性感!空气要停滞了,呼吸要停止了,心脏跳出来了!
一张放大的脸突地贴着自己的脸出现,把她吓得往后一倒,头撞在枕头上,然后,那张脸带着蒙蒙水汽也顺势压下来,身体一紧,某人的躯体压在她的身上。
危险!明珠暗叫一声,企图想挣开逃脱,却被他轻轻一握,双手被他反锢在身后动弹不得。
他刚刚沐浴过后的香气扑面而来,清新诱人,有淡淡地花草香,混杂着某种不知名的水果香气,让人忍不住想深呼吸。
“干嘛看到我就逃,我有那么可怕吗?”某人眼里闪着野兽的光,可怕之极。
“不是,我,我……”明珠想辩解,但又找不到好的托辞,万一惹恼了他,他不会吃了我吧?
“既然不怕,为什么要逃…….”某人的声音越来越低,头也越来越低,温热的唇几乎就贴上了她的脸。
明珠吓得紧闭了双眼,头用力地偏向一边,动也不敢动,嘴里囫囵不清地说着让人听不清的话:“唔...没…嗯,唔…有….”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某人老神在在地发问。另一只手开始放肆起来,轻轻抚着她的脸颊、脖颈、锁骨,开始解她的衣扣……
明珠发觉他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可怕,睁大了眼睛,瞪着他,想动,但根本没有动的可能性,整个身体都被他压在身下。
是呀,一接触这具充满魔力的身体,安梓绍就会想起那天的深吻,心跳就会加速,就有一种无法控制的冲动,想要了她,虽然自己狠狠地控制着,但就是控制不住…..
本来,他只是想逗逗她的,只是想恶意地戏谑一下她的,但一摸上她的身体,就有一种无法自拔的冲动,令自己沉沦,收不了手,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呼吸也不自禁地粗起来。
直到她睁着惊恐的眼睛哀求地看着自己,眼神里有哀怨,有倔强,有恨意……也有酸涩…
他的心莫名一抽,暗暗的咬紧牙关,努力控制自己收手,脸上方才调整好表情,做了个花花公子式的笑,顺势在她嘟起的唇上啄了一下,算解了饥渴。然后无所谓似的点点她的鼻头,有种宠爱的笑意:“你以为我会吃你吗?浑身脏兮兮地,脸也不洗,牙也不刷,我的水准这么差吗?”
明珠顿时又从惊恐变成恼怒,恨恨地挣脱他的禁掴,翻身下床,冲进了卫生间。
安梓绍深呼吸了一口气,努力把自己小腹的热量压下,眼神幽幽地望着关上的卫生间门,喃喃地道:“这么憋下去会憋出病的啊……”
在酒店吃过早餐,安梓绍并不急着去见马顿先生,其实他比马顿先生的生日提前到了两天,目的不用说了……大家知道的。
他牵过明珠的手,理由很充沛,这里是大都市,人多车多,明珠没出过国,万一不小心在哪个瞬间看走了神就会走丢掉的。到时他懒得到处去寻人启事。
明珠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明知道他的用意,但又找不到足够的证据反驳他,而且他说的也在理,在这个如此美丽的城市,她真恨不得多生两只眼睛,她已经看不过来了,根本无法迈开脚步……
被安梓绍拖着,一步一步向前挪动着。
“哇——好漂亮!”
“……”
“哇——,这是什么建筑,那么好看,是什么风格啊?是王室宫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