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造势(2 / 2)
“不行!不能加入国家,加入了对我们有大害!”某家主一脸阴沉道。
“什么大害?”几人不解。
“路税,仅路税一项,我们以后每年的损失,就在数百万灵币以上!”
“这个损失我们不能忍受,在加入百城商盟之前,我们已经同意过镜路税不得超过5%的限制,这次再顺从他们,过镜税完全取消,一次又一次让步,一次又一次损失,日后吾等权利,要被他们占尽矣!”
马上有人解释道:“话不能这么说,报纸上也解释了,路税虽然减少了,但日后经济活力提升后,会从商税方面弥补回来,还能赚的更多,我们不能只算损失,不看收益。”
他还强调道:“路税取消了,以后我城的商品,在其他城市的销量与净利,也会提高许多,足以抵消路税之损失!”
那人却别过头道:“我知道,但路税定多定少,是我们自己的权利!他们要求取消便取消,我们的颜面何在?”
颜面?
原来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场多位家主也都品茶沉思,思考这个问题:
是手上的部分权利重要?
还是到手的数额更多的经济利益重要?
有人选择了权利,认为权利更加重要,一点不能丢失,哪怕少赚些灵币。
但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经济利益,认为可以拿出一些不算紧要的权利,换取令人心动的利益。
至于颜面什么的,在别人都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你才只是个百万富翁时,跟他们比,你这个百万富翁就有颜面了?
面子这类的东西,不看你在坚持什么,而是看看别人爱攀比些什么?
如果人们都在追求灵币、都在比拼身家财产的多少时,你再抓着手上的那点权利不放,那恐怕真的会有人骂他傻瓜了。
这个时候,那人反而更没面子了。
不过,百城联盟中,却真有不少城市,把手中的权利,看的比实实在在的利益还要重要。
甚至宁愿不赚那些钱,也不愿加入所谓的“国家”。
而这些不合作城市的一个共同特征是:统治那座城市的,只有一个家族。
也就是说,整座城市,是某一个家族的“私有财产”,不是多家共治。
这类城市,周鸣将其称之为“一家之城”。
百城商盟的110座城市中,有43座城市,属于“一家之城”,占据比例不小。
这些“一家之城”,面对建立国家的热闹舆论以及议论纷纷,却大多反应冷淡,不冷不热,只有少数积极响应。
有几座城市,甚至态度敏感、反应激烈,严厉禁止百姓讨论建国不说,还把那些联名上书,请求加入国家的商人,给抓了起来,打入牢狱!
其反应之过激,如同朝他人怒目以对、生怕手中棒棒糖被抢走的熊孩子一般。
对这些态度顽固的城市,周鸣当然有应对方案,但不打算马上解决他们。
因为造势活动结束后,第二步工作走的十分顺畅,到目前为止,有55座城市,同意加入他所定义、架构、创造的那个“国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