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纷争的起始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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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吉祥物我正式踏入社会,开始工作了,是一份120调度员的工作……嗯,二班倒,今天则是要上夜班,从下午五点半上到明天早上八点半,神尼玛15个小时……
总之,我尽量保持更新不断吧,如果哪天断更了,也还请谅解一下。
(qwq大家记得高中好好读,高考好好考,上一个好大学好专业哦……说真的,要是找得到理想的工作谁要去这种待遇尴尬的公益性岗位啊……现在我只能计划现在这上面待上两年,看看以后有咩有机会考公务员了……)
自己是不是对这混小子态度好了一点?
麻薯现在是有些明白,最初王语嫣面对着老是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神仙姐姐”长,“神仙姐姐”短的段公子,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了——尼玛真是神烦哦!
说真的,麻薯现在很想要揍一顿这不知好歹的混小子,但是这么做了,好像又显得自己“在意”他了不是吗?虽然麻薯不会真的对这家伙有什么想法,但是让他产生了错误的期待和念想,也终究是一件烦心事。
因为麻薯生前便是一名正直的剑士,¥,对她而言,向对自己无恶意的仰慕者诉诸暴力,果然还是有些挑战她底限的事情。要怪的话,果然只能怨自己太过美丽,太过可爱了 吗……
【不不不,我怎么产生了这种想法了……一定是最近压力有点大的缘故……】
“说起来,你的名字叫啥来着?”
“这个……”青年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了尴尬的神色,“能不能不说?”
虽然他并没有“李狗蛋”这样非常煞风景的名字。但是他也是觉得自己的名字过于平凡接地气,面对着心仪的萝莉。着实有些说不上来啊……嘛,尚未脱离中二期的男生。总会希望自己的名字,要么狂霸炫酷拽一些,要么便是风花雪月,文雅潇洒……怎么说呢,这么平凡的名字,说出来不会在妹子心中减少好感吗?
实际上完全是这个笨蛋想太多……
“哼哼,现场呢临时再编一个优雅高调的名字,已经晚了哦?”
“呃……”青年一副被说中心事的表情,整个人都变得僵硬了。
看着面前的男青年的窘迫模样。麻薯不由地心情大好,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其实她并不懂什么读心术,只是,这种事情,当初她穿越的时候也做过呀~现在想想,这种摆明了就是想要给不认识的妹子一个好印象的举动,还真是有些可爱呢。
“……”
娇俏可人的萝莉,这不做掩饰不带虚假的笑颜,让青年当场看的发呆了。那银铃一般清脆的笑声。不断地刺激着撩拨着他的心脏——这只萝莉可爱的实在是太犯规了!
“嗯哼,既然你自我感觉自己的名字入不了我的‘法眼’,那索性我给你起一个代号吧?看你这一副没药救的萝莉控的模样,我叫你一声变态桑你可敢应……”
“在!”
“……抱歉。是对你抱有期望的我的不对……”
……
当然了,麻薯最后也没有将“变态桑”这种称号丢在男青年的头上——就算对方那比城墙还厚的脸皮能承受下来,麻薯自己的羞耻心也不答应呀!试想一下。一萝莉一青年走在街上,萝莉开口就称呼青年“变态桑”。这不引得路人对自己产生误会才见鬼呢!真要产生了误会,吃亏的还不是麻薯自己吗……
要知道。那边的萝莉控,非但不会觉得这样的误会刺耳,反而会感觉特别受用吧?
“现在我们是要去哪里啊……大,大小姐?”
“唉……我该说你什么好呢?被当成变态的时候,倒是一副兴奋的模样,结果套用一个正儿八经的身份,你却反而这么窘迫……你,真不是有什么抖m的兴趣吗?”
“这个……啊哈哈哈哈……”
换成是别人,对自己产生了这样的误解,他少不得要上前辩解,搞不好因此发生冲突也说不定。可问题是,面对着这只萝莉,他怎么可能生出那样的对抗情绪啊?所以,他也只能够模棱两可地在这里装傻了。
话又说回来,他的确是很不适应现在的形象打扮——有鉴于一青年加一萝莉走一起,比较容易招致误会,而麻薯也拉不下脸皮去装作“妹妹”(称呼这么一只变态萝莉控为泥浆想想就耻度爆表),最终麻薯还是套用了标准的“大小姐+管家”的配置。
麻薯虽然没当过大小姐,但是长期耳濡目染下,扮演一下这么个角色,那也是轻车熟路,没有什么问题。而另外一边就麻烦许多了,你总不能指望一个孤僻的宅男,立时适应身份的转变,完美地演绎出优雅管家的气质吧?
也亏得这个国家里,基本上很少能看到这类人,因此这怎么看都显得有些别扭和生硬的两人,才没有受到路人的怀疑……当然了,吸引到路人的目光总是免不了的,这也是男青年会如此紧张窘迫的主要原因。
“冷静点啦,你的这幅皮囊虽说不上恶心帅的档次,但也还是挺精神挺秀气的——稍稍培养一下知性的气质,把你原本的阴沉和中二属性丢掉的话,相信我,你会变得很受女孩子欢迎的呦!”
实际上,即使是长相一般的大众脸,只要多培养一下内涵,调整好心态,再锻炼一点口才,了不起再学习一下绅士的礼仪,总不可能说没有女人缘的。不是说会讲几个荤段子就称得上内涵的,真正有涵养的人,所表现出来的精气神都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现在跟在麻薯身后的这个男人,如果能够好好静下心来的话……
【果然,他的这种心理状态。是有原因的吧?】
这人的性格不坏,也不乖张。撇开为主流社会价值观所不符的一些言行,麻薯并不觉得他是那种自暴自弃的人。他所拥有的“能力”。麻薯也看得出来,是具备一些他个人的痕迹的——那并不是纯粹天赐的超能力,这个男人在获取这项能力的过程中,必然有着他自己的努力的一部分。
否则,恐怕也没法引起那么多人的重视,以至于不惜要和天朝交恶,做出恐怖活动也要带走他。
“你之前不是对于自己所持有的能力很困惑吗?所以我们现在的目标,就是去寻找能够你答疑解惑的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