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侯家镇最聪明的人(2 / 2)
所以在回到家的第一时间,侯平安就让人去把秦家的秦昊,刘家的刘蒙都叫了过来。后来想了想,又让人去把陈莲也叫了过来。
秦昊、刘蒙和岳牛岳熊一样,都是侯平安他老爸的结拜兄弟的儿子。侯平安在家一年,这几个小子没少来找他玩。
侯大海他们当初兄弟七人结拜,除了两人早早的过世以外,剩下的兄弟五人人都住在侯家村。
陈莲的父亲也是,不过他却是已经过世了的俩人之一。
小伙伴们来家里玩,当然是拿出好吃的来招待。可对于这个只有蒸煮的社会,侯平安实在不觉得厨房能有什么好吃的。
想想他还是决定做点烧烤,虽然没有孜然和辣椒,但有黄酒和粗盐,想来味道应该不会太差。
东西自有下人去准备,至于岳牛和岳熊,在扔给他们一人一辆儿童车之后,侯平安就不管了。
儿童车是侯平安这一年来无聊的时候制作的。因为没有链条和滚动轴承,所以侯平安把踏板直接固定在了前轮之上。但还好,这个世界还有一种类似于滑动轴承的东西,让儿童车还能进行小幅度的转弯。
只是脚力有点重,最起码侯平安骑不了一里地。但对于身高马大两兄弟来说,那点分量还不放在眼里。
看到两兄弟骑着车在院子里飞驰,侯平安就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一边等着小伙伴们的到来,一边翻看着手里的书
书是岳老七给他的那本,不是什么经史子集。而是一本杂谈,一本关于天下十大奇景的杂谈。看这上面的笔迹,应该是岳老七自己写的。
只是侯平安有点奇怪,难道那个看上去三十岁不到的岳老七,这天下十大奇景都去过?
开卷第一页写的就是天星洞的滚天雷。
天星洞因其内嗜血蝙蝠覆顶垂落,睁眼犹如夜空繁星点点因而得名。
嗜血蝙蝠之血有强身健体之效,幼童以此血泡之,日长,犹有洗经易髓之功,因而得江湖武林人士追捧。
而捕猎此物,以惊蛰夜为最佳。但此物之血沾之既燃,被烧者在原野狂奔,犹如天雷滚落人间。
试想,十里之地,千人沐火狂奔,场面何其壮观。因而得天下十大奇景之称,排名最末。
注,其血为奇药,其肉亦大补,但不可被其咬之。被咬者,血液凝稠,不出半柱香必死,无药可医……
这就是书里所写的关于天星洞的事情,只是记述的有点简单,让侯平安不是很明白。
也不知道是不是古人都是这样写书的?
而且这血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自己好像从来都没用过?难道真的那么贵?还是自己家用不起?难道这东西真的价比黄金?
好东西谁都想要,侯平安亦不例外。但想着老管家曾说的价比黄金,让他更坚定了自己要赚钱的决心。
也不知道自己如果拿嗜血蝙蝠的血来泡澡,能不能泡个绝世高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