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法律至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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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就待在几个街区外的一间屋子里。”
“收货人?他们长期做这生意?”艾瑞克问道。
“不知道。但他们是一个月前才在那里出现的。那时候我还完全没碰这生意。”老头像是在辩解什么。
时间与失踪案案发的时间基本吻合。看来艾瑞克的猜想没错。
“他们以招募贵族家的侍女仆人为名义买货,所以我才肯把那些无家可归的的姑娘卖进去。”
哪里会有贵族在贫民区买佣人......老头应该也知道这是谎言,但他宁愿不戳破,好心安理得地做生意。
毕竟只要货物卖进了那扇门,什么人对那些货物做了什么,就不在人贩子的考虑范围内了。
艾瑞克对这种把推卸责任的做法极其厌恶。
他质问道:“所以这一个月以来,你就一直靠着强迫手段赚着不义之财?”
“不,您别误会。今天这姑娘只是个例外。我之前一直在处理活货,今天是第一次做死货。”
活货死货是人贩子们的暗语。
活货指的是意识清醒、自愿被卖掉的人。死货指的是被强迫贩卖的人。因他们往往是在失去意识的状态下遭到贩卖而被称为死货。
就凭老头知道这类暗语,艾瑞克也不相信他只入行了一个月。
一般来说,买卖活货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普通警员是不予过问的。
可艾瑞克不是普通警员:“无论你买卖的活货还是死货,都是非法行为!所以你是逃不了惩罚的。”
“哦,我的警察老爷。我承认我应当受到惩罚。但如果你说无论活货死货,那么整个贫民区都脱不了干系。大家在这个月里都在做这门生意。”
艾瑞克震惊了。
“整个贫民区?你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虽然做死货的很少,但几乎人人都做活货。在我们这儿,没人会和丰厚的报酬过不去。”
艾瑞克又想起了老头的话:不只我一个人这么干,全部贫民区至少有几十户人家做着这份生意。
难道这几十户人家说的仅仅是做死货生意的人吗。
这样一来,如果加上活货,犯罪范围将会扩散到整个贫民区。
这样一来,问题就严重了。
当一种犯罪行为所有人都在做的时候,要怎样处罚他们才合理呢?
法不责众。
的确,像老头这样的专职人口贩子在贫民区应该有不少。但其中一定也有许多人只是偶尔为之。
而迫使他们这么做的,是贫穷。他们需要拥有更多的钱来过上好生活。所以他们解释日常的劳苦的工作后,会在街上寻觅落单、无家可归的人,劝导他们说有个好去处......这就像一份兼职工作。而这份兼职工作叫做贩卖人口。
最关键的是,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犯罪。
要将他们全部处罚吗?
将全部涉事的贫民区居民关到监狱里去?
一旦这么做的话,恐怕整个欧德就会变得一团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