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漫漫长夜(其十三)(2 / 2)
“风见幽香,对吧?”帕秋莉望着那颗小太阳,撇着嘴,摇了摇头,“真是怪物一样的魔力。”
“咱们的夜虫小朋友似乎有麻烦了,有好几个僵尸点围在她家周围。”纳兰暝看着地图,继续解读道,“希望幽香能走得再快些,否则就来不及了。”
“人之里这边,倒是请来了几个不错的帮手,活过今晚应该没问题。迷途竹林这么干净,大概是有鬼。香霖堂......让我们为森近霖之助同志默哀三分钟。”
“倒是妖怪之山这地儿,怎么亮得跟座灯塔似的?”
“那是天狗们的居所,上头住着鸦天狗、白狼天狗的群落,山底下还有河童的村子。”
“怪不得!”
纳兰暝抱起了膀,视线从妖怪之山上,移到了幻想乡的另一端。那是与妖怪之山相对的另一座山,上头却十分反常地,连一个代表僵尸的暗色红点都没有。
而明亮的红点,倒是有一大片,就跟妖怪之山的翻版似的。
“现在问题来了,”他的语气比刚才正经了不少,“博丽神社这是什么情况?”
“是灵梦......吗?”
帕秋莉说了一半,立马把自己的猜想给否定掉了。要是只有一个亮点,那还有可能是灵梦,这么多的亮点究竟是什么情况,说老实话,她也是一头雾水。
“你家灵梦学会影分身了?”
纳兰暝朝她笑了笑,而她也觉得自己有些犯蠢,不由得将睡帽压低了一些,以掩饰尴尬。
纳兰暝伸出手指,先是指向了魔法森林中的一个亮点,又指向了人之里北方最亮的那一个红点,说道:
“这两点之中必有一人是灵梦,她天黑前跟魔理沙和爱丽丝一起离开红魔馆,飞向了人之里,现在无论是在人之里迎击尸群,还是独自跑进魔法森林解决异变,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怎样,她是不可能呆在神社里的。”
“那么,呆在博丽神社里的人,或者说人们,究竟是谁呢?”帕秋莉也纳闷了,反过来问道,“你该不会是觉得,那个异变的主犯,就藏在神社里吧?他胆子有这么大吗?”
“这叫灯下黑,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原本以为他会藏在魔法森林里的。”
“那你就太天真了,现在这个局势,连傻子都知道魔法森林有问题,呆在那儿只会被各路大神围攻到死。幻想乡一共就那么大,如果必须得找个地方藏起来,我要是他,我也会选择博丽神社,而不是魔法森林。而且,你还得考虑到他引发异变的目的。”
“目的?”帕秋莉歪着头,有些不解地道,“你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
纳兰暝迈开步子,绕着魔法阵走起圈来,边走边说道:
“说来也巧,异变开始之前,我跟那家伙碰过一面,所以我知道,掀起丧尸潮只是他的手段,而并非最终目的。他真正想干的事情,是将我杀死,仅此而已。”
“那他为什么不主动来找你决斗,为什么非要大费周章地搞这么多丧尸出来?”
“好问题,图书,好问题!”
像是在卖弄自己的智慧一般,纳兰暝有条有理地为帕秋莉做了一通分析:
“为什么他不找我决斗?很简单,因为他打不过我。”
“为什么要引发尸潮?其一是为了制造混乱,混乱会引开别人的注意力,让那些站在我这一边的人无法出手帮忙。如果我要死了,别人我不敢说,蕾米和芙兰多半会把自己绑在火箭上飞过来救我,而他显然不愿意看到这一幕。”
“其二,就是为了消耗幻想乡的有生力量,让我们不得不放弃与尸群的持久战,转而与他决战。只要能把咱们逼急,逼出避难所,他的计划就算是成功一半了。”
不知不觉间,纳兰暝已经绕了半圈,走到了帕秋莉身边。他站在帕秋莉身旁,望着她那张在魔法阵的白光之下显得有些苍白的侧脸,发问道: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帕秋莉·诺蕾姬,假如你必须得杀死一个实力远在你之上的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伏击!”
帕秋莉看着博丽神社里的那一大片红点,条件反射般地叫道。
“回答正确,格兰芬多加十分!”
纳兰暝打了个响指,接着又继续说道:
“最好的办法,就是带着自己的小伙伴,找个地方埋伏好,再挖上几个陷阱,然后就能以逸待劳了。既然主动出击没有胜算,那还不如挖个坑等敌人来跳。确保了先制优势之后,双方之间的实力差距,差不多也就抹平了。”
“用无限的死者消耗有限的生者,不去找他,力量就会被慢慢耗尽,主动去找他,则无异于自投罗网。这小子,基本立于不败之地了啊!”
“只可惜,他的对手是我。”
丢下这么一句话,他转过身,向图书馆大门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你这是要去哪儿?”帕秋莉转身朝他喊道,“你该不会......”
“我去一趟博丽神社。”纳兰暝给出了她最不想听到的答案。
“为什么?”她问道,“明明知道那里有埋伏,为什么还要去?”
“这个陷阱,总要有人踩的吧?如果我不去,灵梦或者魔理沙肯定会去。与其让她们踩,不如我亲自去踩。”纳兰暝说着,回眸一笑,“毕竟,我是不死之身嘛!”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但是这家伙不是佛,他是鬼。
正因如此,帕秋莉才对他产生了敬意。也许“尊敬”二字与“吸血鬼”这一对象有些不搭,但是帕秋莉并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她很少发自内心地尊重某人,上一次产生这种情感,还是在她与蕾米莉亚相识的时候。这能说是,“有其父必有其女”吗?
不能,因为纳兰暝禁止别人管他叫“叔叔”或者“爸爸”,叫“哥哥”倒还可以。按他的话来说,“叫一句爹老十岁,你别害我!”
那么,该怎么说呢,“有其兄必有其妹”吗?
“真是的,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们俩......”帕秋莉笑着,无奈地摇了摇头。劝他放弃的念头,只在脑中一闪而过,却从未停留下来。
“如果你真的尊重一位战士,请你尊重他负伤的权利。”
帕秋莉记得,她在一本书里,读到过这么一句话。
“今晚多谢你帮忙了,回来之后请你喝酒!”
纳兰暝头也没回,却举起胳膊,挥了挥手。在帕秋莉的眼中,他的背影比他本人要高大得多。
“活着回来啊!”
“废话,我怎么可能会死!”
压根就算不上是道别的两句话在空旷的图书馆中回荡,又被一阵沉重的关门声打断,一切就此归于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