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六章 谬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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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个,这个……”庄王被关卓凡点了名,心头猛地一跳,手脚都有点儿不晓得往哪里放了,“呃,是的,是的,本该如此,本该如此!”
关卓凡转向恭王。
恭王暗暗地吸了口气:我该怎么回答呢?也像庄王一样,“这个,这个”、“是的,是的”,敷衍过去吗?
庄王和恭王,同为“近支”,但庄之“近”和恭之“近”,差距之大,几乎可谓之以“天壤有别”。
庄王虽然是“近支”,但他这支“近支”,在所有“近支”之中,却是最“远”的一支,就严格意义的宗法来说,其实得算“远支”。
庄亲王为国初八大********之一,第一任庄亲王为太宗第五子硕塞,最初的封号是“承泽亲王”,到了第二代博果铎,才改“承泽亲王”为“庄亲王”。
博果铎无嗣,结果被世宗捡了便宜,派自己的弟弟胤禄承袭庄亲王的爵位,名义上,胤禄过继给了博果铎,事实上,庄亲王的爵位,就此从“远支”转入“近支”,成为八大********中,唯一的近支王爵。
世宗此举,其实颇为无赖。博果铎本人虽然无嗣,可人家一族之中,并非就无人可以承继庄亲王的爵位了,可世宗不管这么多,打击“远支”军功王爵,本就是圣祖以降、一以贯之的政策。
不过,因为胤禄毕竟过继给了博果铎,在血缘上,算“近支”,在宗法上,却算“远支”,总的来说,介乎“远”、“近”之间,说的拗口一点,庄王是所有“远支”之中。最“近”的一支,又是所有“近支”之中,最“远”的一支。
恭王呢?
恭王是所有“近支”之中,最“近”的一支。
“近支”既然亦分远、近。那么,何谓“远”,何谓“近”?
本朝自太祖以降,大位承继,一脉相承。一以贯之,从未发生过“小宗入继大宗”的情形,则血缘距今上愈近,在“近支”中的位置,就愈“近”。
换句话说,“载”字辈中,血缘距今上愈近,就愈有成为嗣皇帝的资格。
今上为文宗独子,没有亲生兄弟,则若有“不讳之事”。其在宣宗一脉中的堂兄弟,便是最具资格的嗣皇帝的候选人。
宣宗亲子在世者四位:恭亲王奕?,醇郡王奕譞,钟郡王奕诒,还有一位,是今日没有到场的,年纪最小的孚郡王奕譓。
这四位中,唯一有儿子的,就是恭王,则“恭王的儿子”。和“今上在宣宗一脉中的堂兄弟”,是划等号的。
以上的情形道理,恭王懂、庄王懂,在场的每个人。应该也都是懂的——包括醇王。
可是,“懂”并不代表“想得清楚,想得明白”,更不代表,将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利害关系都想透彻了,今天晚上。醇王满脑门想的,都是“若不及早预为之备,到时候国家必定乱成一团”,自以为公忠体国,言人之不敢言,并没有想到,他这个提议,会给他六哥带来何等巨大的压力?
今上若有不讳,因为尚未大婚,帝系相当于在文宗一脉断绝,不论找谁来做嗣皇帝,近,求之于宣宗一脉,远,求之于圣祖一脉,都是“小宗入继大宗”。
这个“入继”,名目不同,出入之间,干系极大,真正叫“关联国本”,不过,不是一两句话说的清楚,暂时按下不表。
本朝的“小宗入继大宗”,并不存在类似于英吉利的那种“顺位继承”的概念和法统:事先已经排好位置了,不用争,不用抢,排队上车就是了。或者说,你只有等排在你前面的继承人,都挂掉了或自动放弃继承权了,大英帝国国王的位子,才轮得到你。
有资格入继大统的“小宗”,谁也说不好有多少,若按“资格”的“分量”来排队,从打头的恭王,到末尾的庄王,拢共百十号,总是有的。“理论上来说”,这百十号中的每一位,都可以成为大清的嗣皇帝——即便最后面的庄王的儿子,越过最前面的恭王的儿子,入继大统,也是合乎法统的。
想一想挺有趣的:“近支”之中,恭王一支最“近”,庄王一支最“远”——巧的很,目下,这一“近”、一“远”,正比肩而坐。
“资格”的“分量”之轻重,会对大位争夺的成败,造成相当的影响,不过,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有时候,甚至还会倒转过来,当政者宁肯选择一个“分量”较轻的小宗来做嗣皇帝。
台面上,德行、才能、健康、相貌,以及母族的背景,都必须被考虑进去——如果候选人已经成婚了的话,还得考察他的妻族的背景。
台面下,真正决定最终的选择的结果的,则是当政者之间的角力的结果——选谁做嗣皇帝,才最符合我的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恭王异常清醒:自己的儿子做嗣皇帝,是最不符合当政者——两宫皇太后和关卓凡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