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百一十四章 够狠(2 / 2)
金和原狠狠地拿着匕首朝着自己的手臂扎去,顿时间血液从手臂处喷薄而出,眨眼间整个手臂都是血液。梁凌风听到闷哼声,他转过脸看过去,看到金和原居然拿着匕首扎进自己的手臂当中,脸上也是带着痛楚的神色。
梁凌风看到金和原对自己如此能够狠下手,他脸上露出惊讶之色,没想到这个金和原居然对自己能够如此狠下手,这人不简单,能够成为偌大金家下一任家主的人果真不是简单的人物,光从这一点便能够看得出此人是能够成大事的人。
梁凌风看着血液顺着他下垂的手往下流去,一滴一滴地滴落在地上,染红了他所在的地上,梁凌风剑眉一挑,双眼对上金和原,这个时候的金和原足以让梁凌风正视他。
“兄弟,我的诚意够了吗,要是不够我再加。”
金和原一把把扎在手臂当中的匕首拔了出来,血液渗出的速度更加快,瞬间便把衣服染红,紧紧地贴在他的皮肤上,只见他把匕首拔出来的时候眉头只是皱了皱,不像那些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大小姐掉了点皮都要哭得叫爹喊娘的。
金和原抬起头,嘴角扯起一丝微笑,梁凌风对上他的双眼,朝他点了点头,沉声道:“金少爷果然是云山镇的豪杰,不愧是金家下一任家主,果真有气魄,要是我再不原谅你就显得我很小家子气了,今天你跟我们的事就这样揭过吧,但是那位林家大少爷的事情恐怕不行,这事你应该明白,我希望你不要插手进去。”
“一定一定,多谢兄弟大量,不知道洪小姐的意思是?”金和原松了口气,原本他是想要抬起手跟梁凌风拱一拱手的,但是他另一只手受了伤,暂时无法动弹,只能感激地看了梁凌风一眼,而后便是把目光转向站在他隔壁的洪清璇,因为这一件事是否揭过梁凌风说的不算,要洪清璇说的才算。
洪清璇也懒得再跟金和原废话那么多,既然他都用到自残来道歉了,而且梁凌风也原谅了他,她也不想再纠缠下去,只想赶紧回去,今天受得气也够了。原本好不容易才逮着梁凌风陪她出来逛街,但是好好的心情却被林先这颗老鼠屎给弄没了,她也没心情再继续逛下去,倒不如打道回府。
“既然凌风原谅了你,我也不想再追究你的责任了。”洪清璇先是淡淡地说着,而后又是话音一转,寒声道:“但是正如凌风所言,我跟林家的事情没完,呵呵,在云山镇里面斗胆调戏本小姐的你还是第一个。”
“谢谢洪小姐。”
金和原听到洪清璇的话,他脸上顿时间大喜,要是洪清璇不原谅他,别说他这个下一任家主还能不能做,小命能否保得住还是一个问题,虽然他是金家家主的儿子,但是家中还有着其他的长老,要是危及到家族存亡的时候,他们不会介意把金和原绑到洪生界面前随便让他处理,在这个时候即便金和原的父亲是家主,但是为了家族的利益,他也会这样做,因而听到洪清璇的原谅,如获大赦一般。
与此同时,金和原回想起洪清璇刚才的话,他从中发现了一些东西,因为他发现洪清璇的话跟梁凌风的差不多,其中的意思就是一样,梁凌风原谅了你,她也原谅你,而梁凌风不放过林家的人,她也不放过林家的人,这个梁凌风跟洪清璇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凌风,凌风。”金和原心中默念了两声这个名字,这是他刚才从洪清璇话语当中听到的声音,看来这个少年就叫凌风。
突然,金和原似乎想到些什么,他猛地抬起头对上梁凌风的双眼,他带着点不确定问道:“敢问兄弟是不是樵山镇的梁凌风?”
“正是在下。”梁凌风笑着点了点头,同时他的心中也很是疑惑,虽然他在樵山镇当中有些名气,但是他的名气没道理来到云山镇吧?因而梁凌风带着点疑惑问道:“不知金少爷是从哪里知道我是梁凌风的呢?”
梁凌风的心中顿时间起了些许警惕,难道他前来云山镇的消息泄露了出去?想当初他们的保密措施是做得很好的,连金和原都知道自己,那么樵山镇的人也知道他来了云山镇?要是黄雷二家知道梁凌风来了云山镇那他们很有可能在梁凌风回去樵山镇的路上设埋伏。
梁凌风越想越觉得这个情况越是严重,他看向金和原的目光也越是不和善,要是金和原不说出个所以然,他今天恐怕会很麻烦。
金和原看到梁凌风脸上露出不善的神色,他急忙解释道:“梁兄弟,我没有安排人去调查你,只是刚才听到洪小姐喊你的名字的时候我斗胆把你跟樵山镇那一个风云人物拉在一起,没想到你就是樵山镇那个风云人物,今天能够与你相识真是幸会。”
梁凌风闻言,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被他蒙对了。同时梁凌风听到金和原说自己是樵山镇的风云人物,他摸了摸鼻子,苦笑一声道:“我什么时候变成了樵山镇的风云人物,怎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金和原听到梁凌风的苦笑,不禁轻笑一声,道:“你现在不单止是樵山镇的风云人物,你的名气已经直飘到这附近一个镇上,所以我才知道你的名字。现在你可是我等之楷模,能够娶了陈雪馨这一朵美名远扬的大美人,让我等都感到相当羡慕妒忌。”
原来是这个原因,不过梁凌风想了想的确是有着这么一个可能,不过借着一个女人的名气让自己的名字传进众多公子哥儿耳中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与此同时,梁凌风的心中又是升起些许骄傲之意,毕竟多少人窥伺着陈雪馨这多动人的雪莲,但是这些人却是远观,而他却是把众人心中的仙女收入囊中,这恐怕不是金和原所谓的羡慕妒忌那么简单了,完全就是有了把梁凌风杀了的心。
“原来如此,多谢金少爷告知。”梁凌风点了点头,笑着道。
当知道了眼前的少年是樵山镇的梁凌风时,金和原心中忍不住感叹着,真是人比人比死人啊,家里面已经放着个大美人了,而且前不久才成的亲,但是现在却是出现在这里,而且看样子还跟这一朵看起来热情实质相当冰冷的玫瑰一起逛街,而且看他们的关系似乎还不一般,看洪清璇对梁凌风的维护便知道了,最重要的还是金和原刚才看到了梁凌风握着洪清璇的纤手。
还让不让人活,在樵山镇里面已经把多人心中的女神摘下,来到云山镇还把这个刚来不久的大美人收入囊中,这不是对他们赶尽杀绝么?为什么所有的美人都爱往梁凌风身上靠去,他有什么特别的优点吗?反正金和原是看不出来有哪里特别,不就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能有什么不同,但是问题就在于人家就有着这样的魅力,这也是金和原最为郁闷的地方。
“梁兄弟,你也别叫我金少爷那么见外了,我比你年长一些,要是不嫌弃就叫我一声金大哥吧?”金和原朝梁凌风摆了摆手,原本手上握着的匕首早已还给侍从,脸上带着笑容,道。
梁凌风闻言,点头笑道:“敢情好,金大哥,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走一步,以后有空再聚。”
“好,梁老弟、洪小姐慢走。”
金和原在身后跟两人挥手再见,洪清璇和梁凌风朝金和原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梁凌风心中想着,大家族出来的人果然不一样,交际能力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