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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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章
《老炮儿》的拍摄现场,工作人员们正在忙着收拾,宋铮则在和徐争商量着接下来的拍摄安排,冯晓刚也在一旁凑热闹。
不过,宋铮看得出来,这家伙是故意过来躲着的,不远处,许情和恰好今天过来探班的徐凡正在聊天。
“行!就这样吧!你先去安排一下!”宋铮打发着徐争离开,看了看神不守舍的冯晓刚,故意拉长着声音,道,“唉~~~~~~~可惜啊!”
冯晓刚表情极其不自然,咬着牙道:“你可惜个屁啊!”
宋铮朝着徐凡和许情的方向看了一眼,道:“嘿!晓刚哥!你说刚才嫂子要是早来那么十几分钟的话,会怎么样!”
冯晓刚一听就炸毛了,十几分钟,十几分钟之前,他正光着屁股跟着许情那啥呢,那画面,他自己都不敢看,要是让徐凡瞧见,那还了得:“铮子!你可别害我啊!”
宋铮闻言,当时就不乐意了:“嘿!瞧这话说的,我这好心帮你实现了多年的夙愿,你不领情就算了,怎么茬儿,还反咬一口!”
冯晓刚的脸难得红了,忙道:“打住!赶紧打住!这事儿可千万不能让你嫂子知道!”
宋铮死腻歪冯晓刚那没出息样儿:“你说不告诉,嫂子就不知道了,到时候电影上映,她还能瞧不见!?”
冯晓刚忙道:“到时候,我就说是你临时加戏,我事先根本就不知道!”
我艹!
这什么人啊!?
“合着你是打算让我替你顶缸啊!?告诉你,没门儿!你别忘了,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罪加一等!”
宋铮话音刚落,徐凡就和许情一起走过来了,正好听见宋铮那句话:“说什么呢,这么热闹,什么知情不报!”
宋铮没理会冯晓刚一个劲儿的使眼色,道:“我跟着晓刚哥说刚才的戏呢,演的是真不错!”
徐凡一听,也来了兴趣,道:“真的假的,他就是一半吊子,你让他演男一号,我一直觉得这事儿不靠谱,真演得好?我看看!”
冯晓刚闻言,差点儿蹦起来:“看什么啊,就那么回事儿,你要是真想看,也得等到成片出来啊,到时候,你就好好夸夸我,现在看,到时候一点儿惊喜都没有了!”
徐凡听了,也觉得有道理,冯晓刚见媳妇儿打消了这个念头,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暗暗为自己的急智点赞。
徐凡在剧组里只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她还要去央视那边参加联排,今年春节晚会,有她的一个小品,才加选拔,这会子能忙活呢。
更何况不走也不行了,也不知道是媳妇儿在一旁看着,冯晓刚紧张是怎么着,连着NG了好几条,要不是看在徐凡的面子上,宋铮都要开始骂街了。
徐凡见状,也知道自己在这里,影响拍摄,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结果,徐凡刚一走,冯晓刚立马满血复活。
“好!这条过了!吃饭!”
不知不觉的,已经到了中午,今天的拍摄还算顺利,到了饭点儿,宋铮直觉宣布了放饭。
在宋铮的组里,所有人的伙食标准都是一样的,哪怕是一个场工,群演,他吃的饭也和导演,主演一样。
宋铮和徐争聊了一会儿下午的拍摄工作,也去排队领了一份,等回来的时候,就瞧见冯晓刚,吴绣波,甚至张寒予正围着许情,有个词儿叫什么来着。
谄媚!
许情这个人如果单从外表看的话,绝对是那种从小被宠到大的公主,可事实上,一点儿都不矫情,一般的女演员,只要有点儿腕的,在剧组里拍戏,都很少跟着大家伙一起吃,要么自己带,要么就去附近的餐厅订餐。
许情就不一样,手里捧着一份盒饭,一边跟着身边的几个大男人聊天,一边吃,丝毫不做作,还拿出带来的养胃汤来跟着大家分享。
看到宋铮过来,许情笑道:“宋导!您也来点儿!?”
宋铮这人不喜欢喝汤,却也没有拒绝许情的好意,接过一杯喝了下去,味道还不错:“你自己弄的!?”
许情道:“我可不会,都是我的助理给我准备的,我肠胃不太好。”
宋铮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三口两口的把饭吃掉,现在天气已经冷了,今天还下了雪,虽然是在室内,可这里没有暖气,要是吃得慢,饭菜没一会儿就凉了。
“刚才演着,感觉怎么样?”
许情刚刚在演的时候,宋铮看得出来,她入戏很快,但是,这还不够,宋铮对于演员诠释角色是非常苛刻的,在他看来,一个演员想要演好一个角色,要么就爱上这个角色,要么就恨上这个角色,不然的话,很难走进这个角色的内心世界。
许情之前没和宋铮合作过,可是刚刚从冯晓刚他们那里也都知道宋铮的一些习惯,知道真正的考试来了。
刚才演的那场戏,最多也就是向宋铮证明了自己能演好这个角色,可到底对话匣子这个角色了解的有多深,现在才是关键。
要理解话匣子这个人物其实并不难,只要知道,她为什么对冯晓刚饰演的六爷那么死心塌地,就可以万全理解这个角色。
故事当中有很多个细节表明话匣子对六爷超出爱情的推心置腹。 作为有钱有颜的美丽老板娘,一定是见过大世面的女仔,在自己的酒吧里每天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无数,但这样漂亮的老板娘为什么偏偏就选择了对没钱没颜值的六爷掏心掏肺地爱呢?
许情在刚看到剧本的时候也有些疑惑,等到她找了个曾经从那个时代走过的老姐们儿聊过之后,立刻就明白了,在许情看来,话匣子之所以对六爷不离不弃,首先是对仗义的崇拜。
六爷这个人物在故事里,对兄弟的仗义让人佩服,他到处找人借钱从警局救出闷三儿,为儿子筹钱时,看到老兄弟的老婆卧病在床,即刻从求人到帮人的不犹豫,对被现实磨得日渐生活化的兄弟,依然平静地表现出尊重。
男人的仗义有时就像是骑着白马的王子,他的白马有多白,会让它的主人显得更光辉。
故事中提到话匣子跟六爷儿子晓波说到:“你爸当年,拿着一把军刀,直接横扫三四十人。”
话匣子说这话时,她眼神里明显地印着一个霸气、潇洒的光辉形象,毫无遮掩也遮掩不了话匣子对仗义英雄的崇拜,远远超出粉丝般的景仰。
女人对男人是一定要有崇拜的,这种崇拜可能来自智慧、品德、金钱、地位、背景、长相、气质、内涵等。
有人谈梦中情人的标准,着重一条就是:“家里保险丝断了,他会在牛仔裤的口袋里面插根螺丝刀,站在椅子上修理。”
这是一个在想象中格外诗意的场面,但至少表明,男人需要让女人崇拜,才能在女人心中种下一棵安稳、放心的种子,它不断的萌芽,不断在时光中,检验它是不是不变的品质或精神,然后不知不觉,这颗种子大到无人能移走,女人也把它当做自己的种子了,从此以后,崇拜的这颗种子,就如话匣子说起六爷时的眼神,有光,有远方。
另外根据剧本介绍,六爷的老婆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离世了,这么多年,六爷都是和话匣子在一起的,但是六爷并未娶话匣子。
虽然话匣子颇有些狂野不羁,但在豪放的外表之下,她也是个最普通的女人,对幸福和安稳有着最真实的渴求,为何话匣子即使无名无分也愿意这样跟着六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