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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无类 (续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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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哥,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我一定坚持这样称呼你了吧?父亲走之前,把照片交给了我,告诉我你是常家最后的传人,如果我遇到什么难办的事,拿着这张照片交给你,你一定会帮我的。”

“父亲其实和我的感情很深,母亲生下我不久就离世了,我父亲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他离我而去时,你不知道我有多绝望,还好有这照片,我知道我还有个异姓的亲人。”

“其实,我在北京已经漂了八年,还好没有遇到什么过不去的难题,虽然知道我们的距离可能不到十公里,也许某天就这么擦肩而过,但一直也没有鼓起勇气去找你。这张照片,我一直随身带着,这些年看了不知多少遍,所以第一次在酒吧遇到你,我就猜出了大半,后来又在雷警官那里验证了一下。”

我向梅雨君点了点头,心里却流过一丝异样的暖流,不禁伸出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找到就好,找到就好,我前些年还去过一次杭州,你梅家的老宅,可惜那时你们都搬走了。只是,小梅你怎么会搞上了摇滚?”我边和梅雨君聊着天,边拿起了另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应该比我们一家的合影要晚些。相纸的磨损要轻得多,但依旧是张黑白相片,相片上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的父亲,另一位就是梅墨村。

父亲头发略有些白了,但精神很好,手里拄着一根竹杖,背后是连绵的山岭。山岭苍松遮映,云雾缭绕,更像是江南或蜀地的山中景色。

梅墨村年纪看上去比父亲年轻不少,但穿了身绿色的军装,背后还背了个军用背包,挎着水壶。他身材消瘦,以致军装显得有点松垮,眼神极为的锐利,并没有看着镜头,而是侧着脸望着后方山顶的方向。

但不知道为什么,事隔几十年,照片本身又不算清晰,我依旧能从梅墨村的眼神里,感觉到浓浓的忧虑之情。

仅从两人的穿着和装备上分析,他们绝不仅仅是游山玩水,更像是在参加一次野外科考。

我翻过照片,照片的背后有一行钢笔小字,“一九六五年九月,与诚安兄再上峨嵋。”

诚安是我父亲的字,在那个年代早无法使用,没有多少人知道。峨嵋、峨嵋,我实在回想不出六五年时父亲和梅墨村一起去了峨嵋山,至少父亲从未和我提过。只是那会儿政治空气已经开始紧张,是什么事让父亲和梅墨村凑在一起,赶几千里路去了峨嵋山?

从父亲当年向我提及梅墨村,我就觉得这个人异常的神秘,今日从她女儿手里看到照片,非但没有让他清晰起来,反而让我愈发的疑惑,他和父亲是那么多年的挚友,可他们之间的事为何我毫无所知呢?而对面的梅雨君会不会知道些端倪?

梅雨君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已经恢复了平淡的语调,开始缓缓诉说起来。

梅墨村生下梅雨君很晚,就在我父亲出事的那一年。她上面还有个哥哥,大他十三岁,八二年时因公殉职,而她的母亲在生下她的第二年就因病离世,她是父亲一手带大的。

联想到自己家里的往事,我不禁摇了摇头,常家与梅家真是渊源深厚,连际遇都如此的如出一辙。

因为老来得女,梅墨村对梅雨君有些溺爱,这种溺爱不光体现在物质上,更是一种精神上的纵容。

也许因为缺少母爱的原因,梅雨君非常的早熟,自我意识也极强,从小功课就出类拔萃,到高中时开始接触到西方的摇滚乐,大学考上了南大,但那时,音乐已经深深的植入了她的每一个细胞,她也开始自学弹琴、唱歌,还开始了创作。

梅墨村利用休假,经常跑去南京看闺女,自然也知道她这个爱好,但他并没有阻止她追求在当时被视为洪水猛兽的摇滚乐。反而给她买吉他,买各种音乐资料,还不断的鼓励她。

到毕业时,她已经组建了一只在当地很有些知名度的摇滚乐队。本来,学校分配她留校任教,但梅雨君心里明白,搞音乐要么北上北京,要么南下广州,而摇滚乐只有去北京这一条路走。

她毅然拒绝了学校的分配,和两个同伴一起去了北京。

(大慧,异因不应生于异果。若能生者,一切异法应并相生,彼法、此法能生所生应无有别;现见有别,云何异因生于异果?大慧,若无常性是有法者,应同所作自是无常;自无常故,所无常法皆应是常。--《楞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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