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六章 大招连连(2 / 2)
其实说起抄袭来,影视圈比之网络文学圈不遑多让,只不过,很多时候,影视抄袭跟风更难以确认罢了。
但是说说话,发发言,却还是可以做的。
大导演冯刚首先开炮:“我不明白像《锦绣华章》这样的明显的抄袭剽窃的作品,竟然也能够堂而皇之地被改编成电视剧,这是整个行业的耻辱,称之为行业毒瘤也不为过,现在可以抄袭小说,那么以后是不是可以直接抄袭影视作品?一旦这种抄袭蔚然成风,那么将致原创于何地?为什么我们华国的电影不如国外电影?我看啊,就是因为,有太多的这样,不想自己去创作,反而一心想通过抄袭获利的人太多了。”
导演姜韦:“大家都说咱们华国的影视审核严,可是在这方面我看一点都不严,这么明显的抄袭的作品竟然那么迅速地就通过了审核,到底是什么原因?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啊。”
影帝陆华:“作为一名演员,拍摄的作品到底是不是原创的,或许有些人会认为和我们演员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实际上呢?如果我们辛辛苦苦出演了一部作品,可是结果这部作品却是抄袭而来的,别人不会觉得这个和演员没关系,他们会觉得,我们在选择剧本的时候,是不是明明知道这部作品有问题,可是为了片酬依然出演。是时候该重视这个问题了。”
歌手曹章:“抄袭在文化圈一直都存在,包括音乐圈,对于原创作者来说,作品就是他们的孩子,可是孩子被偷走了,对方却明目张胆地说,这也是他的孩子,这种风气一旦蔓延,那么对于整个行业来说,都将带来极为致命的伤害。”
然后是影视公司方面,玄黄影视发言人:“在改编一部小说或者其他文学作品之前,我们作为影视制作方,投资方,首先肯定会向对方明确一点,那就是,版权是否是合法的,是否是没有纠纷的,在明知道这部作品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决定改编,我只能说,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就是,别有用心,要么就是没有法律意识。”
中谊影视:“我不知道对方是在抄袭事件没有传出之前就决定购买这部小说的影视版权,还是在传出消息之后才做的决定,如果是之前的话,那么想来在合约当中肯定应该注明一点,一旦作品版权出现问题,作者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我只能说,在违法的情况下做出的任何决定,哪怕这个决定再好,也无法掩盖其触犯了其他人的权益的事实,如果失去发生在中谊,我们会立刻制止这种动作,哪怕是亏一点钱也在所不惜,因为我们是一家合法的正规的公司。”
像影视公司的话,虽都知道,大家呵呵就行,只是为什么他们会说这种话呢?明日文化是什么鬼?点金影视,叶秋又是什么人?孰轻孰重自然不言而喻,叶秋打了招呼,而且又是这种可以给自己的公司刷脸的事情,他们自然原因顺手为之。
如果说影视圈的这些人的话,贾缘完全可以当做没听见的话,那么接下来,就让贾缘慌了。
首先华国排在前五的上星电视台,深蓝电视台新闻发言人表示:“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电视台,我们深蓝电视台每年购片无数,但是每一次在购片之前,我们都会明确一个事情,那就是影视作品首先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次,影视作品的版权要明确,像《锦绣年华》这样的涉嫌重大剽窃,而且剽窃范围之广令人发指的作品,虽然法院还没有判决,但是在道德上,我们首先就无法接受这样的剧集在我们深蓝电视台播出,因为这会损害到许多作者的利益,关系到合不合法的问题,这也是电视台的底线。”
京城电视台:“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在近年来越来越流行,虽然我们作为电视台一方,在购片的时候,只需要和影视出品方谈就可以了,但是作为电视台一方,我们由衷地希望,在京城电视台播出的剧集节目,是优秀的,是合情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