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匈奴鸣镝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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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涉出了蓟城一路向回走,一路都在冷笑,这一趟韩信和灌婴虽然没有上当,可是自己和韩广商量的恶毒计划却已经新鲜出炉并且在运行中,也不知道藏衍太子现在进行的如何了。?? ?
公元二百零三年七月,大秦二世皇帝六年。旧燕国太子藏衍从辽东出,经过卢龙古道,越过碣石,横穿胭脂山,历经险阻,历时一个半月,终于来到了匈奴王庭,龙城。
此刻的匈奴正处在一众极其微妙的状态之中。老单于头曼年过六旬,身体虚弱,开始患病,长子莫顿,被派到阴山一代驻守,长期不在身边,所有的匈奴人都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头曼的小儿子会继承大单于的位置。藏衍很快的就了解到了这一点于是他花费了很多金银企图接近最受宠信的王妃阿曼尼。
阿曼尼贪财,听说中原燕国的太子远道而来拜见带来了满满两大车的金银,立即就在自己的金顶长春帐内,接见了藏衍。
藏衍带着二十名随从,赶着青铜车轮的马车,进入匈奴王庭核心位置的时候,突然看到一群英武高大的士兵,在一片空旷的操场上练习射箭。有的骑马奔驰,左冲右突,有的站在布下,神情专注的瞄准。匈奴人的彪悍就在这一眼之间,在他心中留下了阴影。这些人的骑术,简直精湛的过了头,那哪里是在骑马,他们的屁股根本就长在了马身上,无论是跳跃,翻跟头、奔驰、侧击,箭箭都能射中百步外的标靶红心。但,这并不是最让藏衍惊奇的,他感到罪不可意思的是,远远地似乎听到射出去的箭矢出一阵类似禽鸟的鸣叫声,声音很尖锐,仿佛是冬季的寒风撕扯孤零零的树梢,这么多的箭矢一起射出去,身边的空气登时莫名奇妙的凝固起来,充满了肃杀之气。
藏衍有一个随从擅长相马,打着战马紧走几步,来到藏衍身边不无兴奋的指着那边对藏衍道;“太子殿下,你看那个白衣锦袍人坐下的战马吗?”藏衍早就注意了那匹枣红马,那马并不很高大,四蹄却很宽大,两只耳朵犹如一对龙角,尖尖的竖起来,尾巴像根铁扫帚,马脸很短,很丑陋,不过,站在那里显示出一众领袖的风采,眼神中射出的是目空一切的光芒。
“那就是汗血宝马!”那名手下失声惊叫了出来:“不会错的,末将研究这马儿已经好对年了,我一定不会看错的,这就是西域至宝,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登山涉水如履平地,说到度,比之项羽的乌骓马,也是毫不逊色的。”他说的非常兴奋,眼珠子瞪圆了,差点掉在地上。
藏衍心想,再怎么好,也是人家的东西,在人家的地盘上,难道还能抢过来吗?他更加注意的是那个骑着汗血宝马的人。一对人在匈奴使者的引领下越走越近,那人从轮廓变成了实体,面目也看得清楚了。只见他全身珠宝,腰间佩着圆月弯刀,一头黝黑亮的长上涂抹了羊油,在阳光下反射着光,脑后结了十几条细细的辫。手指纤细,目光如刀,嘴角有道弧线,弧线上有两撇威风的胡须。
那个会相马的随从同时是个翻译,他过去跟带路的匈奴人打听了一下,回来说;“太子殿下,你才这人是谁,他就是头曼大单于的长子莫顿。”藏衍大为奇怪,倒吸一口冷气;“莫顿,他不是驻守阴山,和秦将蒙铎对持吗?怎么回到王庭来了。”
随从笑道;“这是人家的家事,听说,莫顿这次回来是分家的。头曼老东西良心泄了。”天下人都知道头曼虐待自己的长子,藏衍和手下们也都了解。随从接着说;“听说,冒顿在大月氏逃出来之后,头曼对儿子的悍勇和胆识非常的佩服,所以,不顾后妻阿曼尼和众位大臣的反对,一定要把鄂尔多斯一代草原分封给冒顿。冒顿就趁机在这里住上一段日子。”
藏衍冷笑道;“这人完了。”随从皱眉道;“这话从何说起,获得封地是好事儿,太子怎么反而这样说呢。”藏衍自以为是的表意见;“如果,你是头曼的小儿子。当你继承了单于的位置,会不会容得下一个手握重兵的兄弟存在。”那随从心领神会非常佩服,拍马屁说;“公子神算,考虑的真是周详,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真是福兮祸所伏啊!”
藏衍道;“不管他,咱们只去觐见阿曼尼王妃,他可以帮助我们。”藏衍从莫顿的身边过去,斜视着五百步外的莫顿,视若无睹,没过去参拜。
莫顿远远地就看到一对中原人朝着金帐过去了,正想问个明白,没想到人家对自己置之不理,心里一阵冷笑。又是个目光短浅的笨蛋。
藏衍的目光舍不得从汗血宝马身上收回来,一直微微的侧着头。突然,他现冒顿从马背上跳下来,指手画脚的说了一顿匈奴话,猛然间用手中半条铁链半条皮绳的鞭子在汗血马的臀部死命的抽了两下,那马儿受惊,向开弓箭一般飞驰出去。藏衍眼中登时出现一道红色的残影。接着,藏衍听到一声凄厉的尖锐的鸟鸣,一只修长的劲箭从莫顿的手中射了出去,刺穿十丈空间,以无比强大的力道射中了汗血马的一条后腿。汗血马四蹄乱踢,仰天长啸,稀溜溜一声惨叫。
这声惨叫刚出一般,突然,一片片的鸟鸣声想起,倾盆暴雨般的箭矢一起向汗血宝马落下,日光被这阵箭雨所遮蔽。汗血马中箭满身满脸全都是颤抖跳舞的凋零,轰的一声跪倒在草地上,挣扎了一下,就躺下去,气绝身亡了。
那些随从和藏衍全都目瞪口呆不知所谓,更奇怪的事情就在他们的错愕中生了,莫顿将手中的弓箭扔出去老远,对着那些射箭的士兵大踏步过去,嗷嗷叫着大雷霆,腰间的佩刀锵的一声拔了出来,其中一个没有射箭的士兵的脑袋西瓜一样在青绿的草地上滚出去一丈开外,莫顿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挥动弯刀,差不多有十几个没有出手射杀汗血宝马的战士,死在了这弯刀之下。
血腥气充满了王庭上空,尸体上流出的粘稠的黑色的热乎乎的血浆汇聚在一起,差一点就流到藏衍的马蹄下了。
藏衍并不害怕鲜血,他只害怕疯子。这个莫顿绝对是神经病无疑了。好好的一匹汗血宝马,他竟然亲手射死了,几个士兵,只不过不肯陪着他一起去疯就遭到屠杀,这简直太可怕了。冒顿杀了人,将血浆凝固的弯刀插回刀鞘,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顿,所有的士兵全都跪下来听后训示,连个敢抬头的也没有。藏衍心想,这人绝对不能做单于,否则,草原上就多了个暴君,妈的,比秦二世还残暴,太可怕了。
莫顿示威似的向着这边扫视了一眼,藏衍立即打了个冷战,脖子僵硬的转回来,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紧张,脑子里一片胀,仿佛被灌了水。
匈奴的使者对冒顿的举动完全无动于衷,甚至还有人拍手叫好,大概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藏衍开始有些战战兢兢,他终于懂得了民风彪悍这四个字的含义。进入了阿曼尼的金帐之后,藏衍又知道了异族美人是何等的瑰丽,何等的勾魂夺魄,何等的——贪婪。
‘怪不得头曼那个老东西被这个女人迷惑的晕头转向把自己的大儿子逼得得了忧郁症,或者精神分裂症。原来竟然是这么个金碧眼修长袅娜的绝世美人。别说是个将近七旬的老人,就是我也未必可以抗拒这种充满诱惑力的身体与眼神。’藏衍盯着阿曼尼看,自然就有些失态了,阿曼尼坐在一张雪白的白虎皮上修剪自己的手指甲,假装没有看到,胸口的狐裘微微的张开来,露出两个弹跳着的半圆,一条沟很深——
随从咳嗽了两声,藏衍立即醒过神来,连忙跪倒在地;“燕国使者藏衍参见大匈奴王后,祝愿王后像胭脂山一样青春常驻,黛长青,容颜不老,雄鹰会因为留恋俯视王后的美貌而坠落在山涧之中。王后,王后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丽的最高贵的女子。”
藏衍的这几句马屁拍的算是登峰造极,而且很合时宜,阿曼尼修指甲的手立即停了下来,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撩起来一般,从下至上的打量藏衍。心中暗暗赞叹,这少年长的也算是英俊,中原的男子细皮嫩肉的,果然好看,嘴也很甜,让人心痒难耐,就是缺乏些男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