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二章 异界(277)(2 / 2)
一个时辰后,庞小南睁开了眼睛,眼前的世界变得更加美丽,这就是吸收灵气的效果,让人觉得世间一切都十分美好。
庞小南决定下河去玩玩。
河水清清,庞小南挽起裤腿,一步一步的朝水里走去。
水里的鱼儿,似乎不怕人,在庞小南的小腿边追逐嬉戏。
“钓你们不到,捉总捉的到了吧!”
庞小南双手快速一插,两只手同时没入了河水,朝一条不知名的鱼儿合拢过去。
不过很可惜,虽然庞小南的速度在陆地上很快,他这一手却没有抓住那条活蹦乱窜的鱼儿。
“速度挺快嘛。”
庞小南仔细的观察着那条从自己手里逃脱的鱼儿,那是一条全身散发着银白色光辉的小鱼。
说它小,其实也不小,身长大概有30厘米,椭圆形的身子有些扁,头很小。嘴巴有些短,鱼鳍也很小。
它的尾鳍分叉较深。体背部灰呈绿色,体侧和腹部呈银白色;背鳍、脂鳍和尾鳍稍带浅黄色,胸鳍、腹鳍和臀鳍呈灰白色。
“今天我非抓到你不可。”
庞小南尾随着这条鱼,朝更深的水面走去。
只见这条鱼摇头晃脑的游进了一处水草,那水草随波飘动,好像是一条丝巾在随风吹动,庞小南的眼神牢牢的钉在鱼身上。
就在鱼钻进水草的那一刹那,庞小南再次出手,这回,他使出了对付巨蟒的全力,下手又快又狠。
水面一阵波澜,水花四溅,“哈哈,终于抓到你了!”庞小南把那条银鱼捧出了水面。
银鱼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鱼鳞就好像一面面细小的镜子,反射出的光刺的庞小南有些睁不开眼睛。
“劲还挺大!”银鱼在庞小南的手里不住的挣扎,因为有身上的黏液润滑,庞小南几乎抓不住它。
不过,庞小南把玩了一番,就把银鱼丢进了水里,看着它再次逃逸。
“好玩。”
庞小南并不是要抓条鱼上岸去吃,只是喜欢这个抓鱼的过程,他马上又盯上了一条红色的鱼。
这条鱼太漂亮了,好像是那种观赏性十分强的鱼类。
直到太阳快落山,庞小南才从水里上了岸,一屁股坐在石滩上,等着腿上的水珠自然风干。
“果然抓鱼比钓鱼好玩。”
庞小南两手撑在地上,身子后仰,尽情的呼吸着霍拉马山区的清新空气。
森林里冒出一只小动物,在那里探头探脑,引起了庞小南的注意。
是一只水獭。
水獭白天休息,夜间出来活动,除交配期以外,平时都单独生活,善于游泳和潜水,听觉、视觉、嗅觉都很敏锐,食性较杂,主要栖息于河流和湖泊一带,尤其喜欢生活在两岸林木繁茂的溪河地带,分布范围极广。
而这只水獭,长得呆头呆脑的,很显然是一只不大的小水獭。
它体长约半米多,尾巴也接近半米。长长的身子呈扁圆形。头部宽而扁,嘴巴短短的,眼睛稍突而圆。小小的耳朵镶嵌在皮毛里,就像一个圆圆的硬币。
四肢很短,下颏中央有几根短的硬须,体毛长而致密,通体背部均为咖啡色,有着油亮的光泽;腹面毛色较淡,呈灰褐色。绒毛基部灰白色,绒面咖啡色。
庞小南惬意的看着它,而它却一直在那里鬼鬼祟祟的不敢踏出森林的边界。
也许是第一次见到人,小水獭有些害羞。
庞小南冲水獭喊了一句:“小朋友,你过来啊,过来玩啊。”
庞小南喊了这一嗓子后,也不知道是小水獭听懂了,还是觉得没有危险,它慢慢的爬到了河边。
“给我抓条鱼看看。”
庞小南猜想小水獭一定是出来捕食的,这河里这么多鱼,摆在眼前的美味大餐啊。
庞小南很好奇,这水獭捕鱼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姿势,不知道厉不厉害,所以他就瞪大了双眼,等着看水獭的表演。
只见小水獭三步两停的走到了河边,往水里一跳,然后把头露出了水面。
接着它开始在水中前进,前肢靠近身体,用后肢和尾巴打水推动,身体作波浪式起伏,姿态很像鳗鱼。
它游动的速度很快,大概每分钟50多米的样子,升降和转向十分灵活,在水中忽前忽后,忽左忽右,翻滚自如,在水面上像画圆圈一样游动。
它时而仰卧着缩起脚,浮在水面上随波逐流。还采用踩水的方式站立起来,使头部和颈部露出水面,做观看远方的动作,或者顺着河堤的斜坡爬上滑下。
“你这是在玩耍啊,看起来你比我快乐的多。”
庞小南看着小水獭在水里嬉戏,不禁也想下水和它一起玩耍。
突然,小水獭往水底下扎了一个猛子,好久都不见上来。
“够厉害的啊,能够潜水这么久……”就在庞小南四处找寻小水獭的身影时,水面上掀起一片水花,小水獭浮上来了,嘴里似乎叼着一条鱼。
庞小南定睛一看,这鱼看着很是眼熟。
小水獭开始往岸边游动,把头、背和尾巴都露了出来,就好像一个水怪。
上岸之后,小水獭把那条鱼往河滩上一丢,然后用前肢把鱼抓了起来。
阳光照在鱼的身上,反射出柔和的光芒,庞小南看仔细了,这不就是他刚刚放走的那条白鱼吗?
“真是天命难违啊,看来你今天注定要被消灭掉。”
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大鱼吃小鱼,水獭吃大鱼。
小水獭开始享用它的美餐,吃的津津有味,连带在旁边观看的庞小南,都感到有些肚子饿了。
阳光的力度在减弱,庞小南估摸着天色将晚,于是站起身来,拿起鱼竿往来路上走去。
“再见了,小水獭,明天再来看你。”
小水獭没有理会庞小南的告别,依旧在咀嚼着自己的美味。
慢慢悠悠回到了霍拉马城,庞小南接了一个电话,是燕青。
燕青来霍拉马城报到了,刚刚办理完入职手续,一直打庞小南的电话,打不通,因为庞小南一天都在霍拉马河的上游玩耍,那里还没有信号。
“你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打你电话不通?”
燕青在电话里询可道。
“我去丛林里冒险了……”庞小南约燕青到霍拉马大酒店见面。
在霍拉马大酒店的门口,庞小南见到了燕青。
“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燕青一见面就冲庞小南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你来了霍拉马城,竟然找不到我,我当初可是答应你,你来的时候我一定会在的。”庞小南指着霍拉马大酒店的内堂,“走,我给你接风。”
燕青抬眼了看了一眼豪华的大堂,说:“就我们两个人,没必要到这么高档的地方,还是换一个地方吧,你带我去感受一下本土的风味好不好。”
庞小南想了一下,说:“也好,我带你去城郊吧,那里马上要拆迁了,看一眼少一眼咯。”
庞小南口里的城郊,自然是棚户区了,这一块马上就要进入实质性的拆迁,但是里面还有很多新移民开的特色餐馆,还是值得一尝的。
走在棚户区的狭窄街道上,庞小南给燕青介绍说:“你算是来的是时候,要是你早些来,你也会住在这里,这里的条件可比你在学校还差一些。”
庞小南把棚户区的历史说给燕青听,燕青听的聚精会神。
来到一个热闹的餐馆,招牌上写的是“孟大柏山菜馆”,从餐馆的名字来看,这里是吃山珍野味的。
这也符合霍拉马山区的特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所以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来人,都对这一口比较欢迎,看生意就看的出来。
一进去,只见偌大的大厅,都几乎坐满了人,只剩下零星的几桌有空位。庞小南眼尖,发现临街的一个角落有张小桌子,于是就往那边一指。
“走,我们坐那里!”
两人走到桌子旁边坐了下来,燕青好奇的看着周边的环境,可庞小南说:“好像这个餐馆没有服务员啊。”
庞小南呵呵一笑,说:“确实没有服务员。”
“那我们这是吃自助餐吗?”燕青第一次看到自助餐是这样的餐厅布置。
这个孟大柏山菜馆,装修十分的简单,已经不能说简单了,而是简陋。
这是一个废弃的仓库,据庞小南的了解,这个仓库以前是霍拉马城指挥部用来囤积工地的粮食的,不过随着霍拉马城的发展,仓库搬到更加规范和安全的地点了。
这个废弃仓库于是被一个餐饮老板租了下来,改成了现在的孟大柏山菜馆。
地方很大,但是几乎没有装修,只有几张招贴画,都是几十年前的那种标语之类的,仓库的柱子上,挂着一些老物件,看起来很有年代感。
饭馆的屋顶,是那种瓦片式的构造,给人一种沧桑的感觉。
厨房和吃饭的区域是通的,厨房就在这个大仓库的一头,除了厨房,其他的地方摆了几十张桌子,大大小小都有,方便不同的人群。
桌子也是很简单的那种八仙桌或者大圆桌,没有任何的设计感。
总之,这就是个大食堂的风格,虽然简单,连地面都是毛坯,但是给人的整体感觉却显得很亲切,上了年纪的人尤其能够勾起那个儿时的回忆。
至于点菜,倒是使用了现代的方式。
每个桌子上都有一个餐牌,餐牌上有每桌的编码,还有一个二维码,客人来了只要往桌子旁边一坐,然后拿出手机扫一下二维码,就能点菜了。
扫了二维码之后,手机屏幕就会跳转到一个小程序,里面就是点菜的界面,今天的菜品会依次出现,看准那个只要在手机上下单。
选定菜品和手机付款之后,就只要等着服务员上菜了,十分的人性和简单。
所以,燕青说这里没有服务员,因为确实没有要请服务员的必要,只需要几个打和的,也就是上菜的传菜员。
这一切,都和快餐店差不多,但是这里吃的,却是在外地很少能吃到的霍拉马山区的特色菜,荤菜有蛇啊,河鱼啊之类,素菜有山里特产的笋干、蘑菇等等,这在平原地区都是十分珍贵的食材。
但是在霍拉马山区,这些菜都是平价菜,每天不知道要卖出多少份。
“你来点吧。”庞小南扫码之后把手机交给了燕青,让她自己选择。
燕青接过手机仔细的看了起来,她本来还想客气一下,但转念一想,庞小南也不是外人,没必要推让,她也想看看这霍拉马城到底有什么好吃的,毕竟这里以后,会是自己常住的地方,或许,还会扎根。
就在燕青点菜时,庞小南起身道:“我去上个厕所,你慢慢点。”
庞小南优哉游哉的晃到了厨房的区域,这里不但出菜,还有一个柜台,上面展示了霍拉马山区的各种特产,有干货,也有一碗一碗的半成品菜,也就是在孟大柏山菜馆能吃到的菜,在这里都能买到。
这是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当你在一个餐馆吃了一个让自己心动的菜,你可以在餐馆买走这个菜的半成品,回去炒一下或者热一下,又能回忆起这个美味。
“哎呀,想不到啊,要是霍拉马山区不开发,哪里会有这么多的土特产冒出来。”
庞小南大发感慨,一个地方没人居住,那就叫荒无人烟,只要有人来,那就是活力四射。
在厨房区域晃了一圈,庞小南才跑去厕所爽快了一把。
在庞小南回到饭桌时,却发现自己那一桌围着一群人。
为首的一个痞痞的年轻人对燕青说:“美女,你一个人吃饭不寂寞吗?要不和我们一起吧,我们拼一桌。”
“对不起,这里有人了,我还有一个朋友。”燕青不卑不亢回答道。
“还有一个朋友啊,是不是女朋友啊,那更好了,我们不介意多一个美女吃饭的。”
“不是女朋友,是男……男性朋友。”
“哦?那也没关系嘛,我不会吃醋的。”
“真的不方便,我们还有事情要聊……”
庞小南分开众人,走了进去,“你们是干什么的?”
“庞小南,他们……”燕青的眼睛里有些担忧。
“哦?这就是你男朋友啊?”痞痞的男青年眼神中满是不屑,“真是好白菜都被猪拱了,啧啧啧。”
“你说什么!”燕青怒不可遏的看向男青年。
庞小南没有生气,上下打量了一番男青年,这个家伙大概二十七八岁,一身打扮倒都像名牌。
“怎么,你也想拱白菜吗?”
庞小南不紧不慢的坐了下来,抬头带着笑意,眼睛看向男青年。
“我……我当然……”男青年反应过来,“你才是那只猪!”
男青年身边的一个瘦子站了出来,指着庞小南大骂:“你嘴里放干净点,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庞小南摇了摇头,“谁啊?”
“他可是民会的会长的儿子,特柏普!”瘦子的声音陡然高了八度。
燕青在丰日县有过被富二代调戏的经历,她不想惹麻烦,她对庞小南说:“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
“用不着。”庞小南没有看燕青,而是冲瘦子说;“我管他是谁,你们不要妨碍我吃饭,有多远滚多远。”
这时候特柏普发火了:“小子,在霍拉马城,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今天你这妞必须得陪我吃饭,至于你,想在旁边看着也行,爷爷我赏口饭给你吃!”
“对,你就在旁边看着!”以瘦子为首的那班人哄堂大笑。
这一片的生意,早期都被民会高层的那帮商人占着,只是随着霍拉马城的发展,这些生意他们渐渐看不上了,于是转手给了后来的人。
只是民会在这片商业区的影响力还在,这里的商家,提起民会自然都是心服口服的,没有民会,棚户区不会这么繁荣,而他们这些后来得生意人也会没有饭吃。
旁边的很大桌都把目光投了过来,他们之中有认识特柏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