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红鸾喜(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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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轿绕着小鞋坊外面转了十几里路,露足了威风,才回到小鞋坊拜堂。一弓三箭、迈火盆等流程,一路走下来,赵冠侯不管心里对这些仪式是什么看法,但是在这个时代,就必须守这个时代的规矩。到了拜堂时,苏瞎子被人搀出来受了一拜,又要紧搀回去,怕他当众发疯,丢了体统。赵家没了先人,没有高堂可拜,就只好拜拜神牌。新娘子被送进新房,由姜凤芝陪着看家,新郎则还有一堆事情要应酬。
状元楼内,李秀山、曹仲昆早早的就来了,赵冠侯举着酒碗从楼下敬到楼上,若是喝酒,怕是就要醉死。好在早有一些手下为他挡酒,旁人也知道他身份,不好生灌。
先是与众位仁字辈的同门见了礼,寒暄几句,随后就来到李秀山这一桌坐下。李秀山拍拍他肩膀“兄弟,有福气啊。娶了这么个漂亮媳妇,是该多喝几杯的。你跟别人不喝可以,我们这一杯,可是一定要喝的。”
赵冠侯也不推辞,酒到杯干“两位兄长的酒,我肯定是要喝,这次多亏了二位哥哥的帮衬,才有了我的今天。今天这喜事,两位兄长也受累了,我这再敬你们。只可惜二哥不在,他要是在,咱们弟兄四个好好喝几盅。”
“他忙买卖的事,咱就别提他了。敬酒的事不急,你该想想,后面的事怎么办。”李秀山放下筷子,四下看一眼,他这桌坐的除了他和曹仲昆,就是两名李家的亲戚,也是水梯子鱼锅伙里,说了算的把头。见此情景,知道自己家少当家有些贴己话说,便寻个借口,都先离了席。
其他人就算想靠过来,也自有人挡住,李秀山这才放了心,他四下扫了两眼“那位十爷,还有那位姓杨的朋友呢?前面看他们忙和,怎么到了开饭时,就见不到人了。”
“金十那人性子古怪,再说人家出身高门大户,看不上咱这市井之人,嫌这地方闹腾,只是递了如意之后,就带着那位杨朋友回利顺德了,说是不在这吃。”
曹仲昆道:“递如意?那是女真人的规矩,遇到喜事就要递如意,这位爷看来果然是个宗室觉鲁之类的人物。别的不说,就说他送你那礼物,整桌的仁皇帝官窑定烧瓷器,这东西先不说值多少钱,它就没地方弄去啊。还是他有办法,说送就送了,能交上这样的贵人,是你的运道,可得把握好了,说不定,你就能离开这一行了。”
李秀山点点头“大哥说的极是,你是该考虑改行了。混混这碗饭,不适合成了家的人吃,虽然你现在入了漕帮,有了班辈,若是做袍带混混替人了事,也有一口饭吃,但是总归不是什么长久之计。我知道,苏姑娘有大才,可以给租界那边写稿,但终究男人不能指望女人养着不是。以你现在的财产,若是做点生意,也足够本钱了,但是我倒是劝你另想条路。”
他用手指指元丰当的方向“你这次是成了名,可是庞家的脸,就被你踩的不成样子了。再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庞金标那人,不可能忍下这么大的一口气。那位十爷要是一直住在津门,你倒是可以不用怕他,凭你们的交情,庞金标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他总归是要回京的,他一走,你又靠着谁的势力?庞家毕竟掌握着防营,若是成天找你麻烦,就算是我和大哥,怕是也不容易护持住你。”
赵冠侯也知他说的是道理,强龙不压地头蛇。这次能斗倒庞家,多半还是那新闻纸占的功劳大一些,自己现在有了一些钱,生活上不成问题,但是终归没有足够硬的靠山,跟庞家长期相斗,不见得会有便宜。
当然,他可以选择更简便的办法,买一支枪,然后解决掉庞家所有人,但问题是,这样的办法并不适合一个成了家并且希望让妻子过上安定生活的人。
如果不是苏瞎子被吓成了半疯,他倒是考虑过搬家,比如干脆就住到京里去。可是现在苏瞎子的身体状态,并不适合挪动,再者就是苏寒芝自己,也很有些故土难离,不愿意离开津门。
李秀山见他沉吟不语,又说道:“苏姑娘或许能跟报馆说上话,可是不能每次都指望卡佩领事出来。你们终归是不住在租界,洋人的势力,不是每次都好用。所以我倒是给你想了个路,不知道你肯不肯走了,那就是:投军。”
“投军?”赵冠侯愣了愣,以他前世的杀人经验,如果投军,未必会成为一个优秀士兵,但大概会有机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杀人机器,只要不是运气太矬,一上战场就被流弹干掉。
但是他却没想过要投军,现在的金国,怎么看也不像是太平盛世,当了军人,说不定就要承担作战任务,到时候又要陷入杀人与被追杀的循环里,那样也未免太无聊了。
曹仲昆也点点头“老三这想法不错啊,投军!这个办法好。咱袁大人这人有个好处,护短。只要是新军的人,只有他可以发落,别人万不能动其分毫,当年小站刚练兵的时候,有个弟兄不学好,抢东西还杀了人,这事被言官知道了,要把那士兵法办,结果怎么着?袁大人宁可自己被弹劾,也不肯交人,等到把这事平息下去之后,又亲手斩了那犯法的士兵。大人有话,新军犯事自己可以杀,别人却不能动,你若是入了伍,就是袁大人手下的兵,他庞金标区区旧军一管带,也就不用怕他了。”
“那位十爷,也是个有办法的人,如果你想投军,不妨跟他说一说,或许他能找到一点关系。”李秀山又敬了赵冠侯一杯酒“以冠侯你的才干,若是从小校干起,未免太过屈才了,我的意思是,想办法进武备学堂,当军官!庞家的二儿子庞玉楼,现在就在武备学堂进学。我相信以你的身手,进了学堂,就比他强。将来做了军官,未尝没有一番大作为。当然,要是你觉得托金十不方便,我和大哥也能为你跑一跑,只是要多花些钱。”
曹仲昆尴尬的一笑,昭信股票那事上,他分了赵冠侯大半红利,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此时道:“要是那样,冠侯你不用出钱,我来出就好了。那里几位教习我都认识,给他们使些钱,补个名字总是行的。”
赵冠侯未置可否,只是笑了笑,感谢了一下两人的好意,不管怎么说,他今天刚办喜事,一入了营伍,就要和妻子分开,他却是不情愿的很。
这当口,忽然一个人风风火火的从下面猛冲上来,几名混混只当是来闹场子的,二话不说就迎上去准备来个狠的,可那人却乖觉的很,站在楼口大喊起来“冠侯……是我,你四哥!好险啊,要不是到新房那边,差点把这事错过去,我自罚三杯好了。”
曹仲昆听到这声音,就晓得是自己兄弟曹仲英,忙招呼着让他过来坐,至于这投军的事,被这个意外来客一搅,也就说不下去了。
曹仲英年纪与赵冠侯仿佛,穿的长袍很是体面,但是风尘仆仆,一看就知道是赶长途来的。他当初中了仙人跳,多亏赵冠侯解救,两人就换了帖,拜了把子。至于曹仲昆,则是因为这事,也与赵冠侯换帖。但是曹仲英性子毛躁,行事也多荒唐,论起交情来,反倒是曹仲昆与赵冠侯更近一些。
前者曹仲英到山东去贩阿胶,始终未在津门,这时匆匆赶回来,身上却只背了个小包袱,看上去不像满载而归的样子。曹仲昆见他过来就猛喝了几杯酒,接着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飞快的朝嘴里填菜,觉得在朋友面前很有些丢人,皱了皱眉头问道:“老四,你这没回家,直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