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6章 敏妃(2 / 2)
从本质上来讲,将先皇嫔妃提升名号是嗣皇帝的权利之一,本是无可非厚,皇上也曾在继位之初,为稳定后宫局势就立即将位居自己阵营中的先皇后妃们实行了重新洗牌,其中和太妃被加封为和太贵妃,密嫔(十五、十六阿哥生母)被加封为密太妃。然而从以往惯例来看,这种嗣皇帝的加封行为仅限于尚在人世的先皇后妃们,旨在为这些女人们提升更高的生活待遇标准,而敏妃此时已经过世二十四年了,一个作古之人还需要什么生活待遇标准的提升?
另一个突破常规而且令人难以接受的问题在于,敏太妃早已经安葬于景陵的妃园寝!要知道先皇的三位皇后也是早早就过世了,赫舍里皇后更是在四十多年前就已经做古,但是她并没有下葬于景陵的妃园寝里,而是在京城以北的沙河巩华城停灵四十多年,一直在等待先皇驾崩后与夫君实行合葬,同时孝昭和孝懿皇后也是停灵多年,不能入土为安,就是为了等待与先皇一同安葬的那一刻。
然而敏妃只是一个排位相对靠后的妃子,根本就没有资格享有袝葬帝王殊荣,因此在景陵妃园寝建成之后,早早就安葬于此地,入土为安。现在皇上不但升了敏妃的位份为贵妃,还要将原本没有资格实现夫妻合葬的她从早已经沉睡地下的妃园寝中先行移棺,再实行迁葬,简直就是闻所未闻,甚至是骇人听闻!
在帝王皇陵地宫中安葬皇后并实行帝后合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安葬皇贵妃却是师出无名,属于开天辟地的重大变革!在已经有了四位皇后合葬的情况下还要创造性地实行“帝妃合葬”完全就是“画蛇添足”,说得严重一些,那是“坏了礼制”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对于此项重大变革,皇上并没有引经据典,也没有查询先例,更没有征询王公大臣的意见,直接就以上谕的方式,实施“独断专行”!而皇上之所以如此反其道而行事,完全是其心虚的直接表现,根本还是在于这件事情确实是没有什么值得拿出来争议的地方,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是禁不往“遵循先例”的推敲和考证,与其交由群臣一句话就被推翻还不如直接一纸令下堵住悠悠众口来得直接。
由此可见皇上确实是老谋深算、心机极重。原本一帝袝葬四后并不算是什么太过严重的问题,但是皇上大张旗鼓地下令追本溯源,从而掩盖他后面即将抛出来的这个真正名不正言不顺的“帝妃合葬”,不可不谓用心良苦。
前面已经说过,清代的礼仪制度大多数引自承袭明代。清初颁布的《大清会典》明确规定:本会典有明文规定的,依据本会典,本会典无规定的,援用大明会典有关规定。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追溯大明朝的帝后丧葬制度,人们就会发现,明朝的皇帝陵,在初期是遵循一帝一后的丧葬模式,即只有元配皇后才有资格随葬皇帝的地宫。直至明英宗朱祁镇修建裕陵的时候才开始,在英宗的坚持下,除将元配皇后钱氏祔葬裕陵外,还将嗣皇帝(宪宗)生母周氏以皇后礼合葬裕陵,自此开创了一帝多后合葬的先例。
宪宗继位后,对于其独享专宠的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万贵妃,仍未敢实行帝妃合葬,而是破格在十三陵苏山下,为万贵妃单独修建一座陵寝,后人称之为“万娘坟”。
由于儒家格外讲求正统性,嫡出具有压倒一切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明初的时候,连继皇后都没有资格祔葬帝陵的问题,同时这也是皇上为什么要那样地谨慎,几乎是吹毛求疵地要求群臣引经据典、查找出处,甚至追溯到宋代查出一帝四后的合葬的先例,才慎重地下发圣旨,同意两个继后和一个皇太后合葬景陵地宫。
即使是在规矩屡立屡废的大明朝,“臭明昭著”的万贵妃尽管享有宪宗皇帝的千万宠爱在一身,然而在她过世之后宪宗皇帝也仅仅是下令让她破格享有一座离宪宗陵寝距离较近的妃园寝安葬,丝毫不敢越礼制半步。然而在处处遵循前朝先例的大清帝国,万事都要追本溯源,讲求礼制与出处的皇上竟然破天荒地下旨提出在先皇景陵早已经拥挤不堪的地宫中,再度强行将敬敏皇贵妃安葬进去,仅以皇贵妃身份祔葬先皇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