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另一面(1 / 2)
对于一个真正做音乐的人来说,不用多,只需要你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上哪怕一年,哪怕是混地下乐队都行,你就会知道,在普通人眼里找到的那种诸如“哇,你居然会写歌!”、“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你太牛了!”、“你真是个音乐才子!”之类的成就感,会很容易就在这个圈子里被残酷的现实给击打得粉粉碎!
有词,有曲,那就是一首完整的歌,这没错。
但有词有曲就是好歌……那可不一定!
有词有曲,而且姑且认定这是一首好歌,那就一定能灌成唱片……那就更更更不一定!
音乐圈子里别的没有,怀里揣着几十首呕心沥血创作的“精品”四处兜售、四处投递的“音乐才子”,有的是!
自己组建了乐队、跑各种场子、每天都在梦想着有那么一天自己会被某位音乐圈的大拿发掘出来,然后一炮而红的“音乐就是我的情人”……也有的是!
上一世的李谦,就是其中的一个!
但齐洁可不是圈子里的人!
和每一个同龄的普通人一样,她小时候听儿歌、唱儿歌,长大了听情歌、唱情歌,她现在每天朝九晚五,拿着有数的工资,平常会听听喜欢的歌,回家会看看喜欢的电视剧,闲了还会找些喜欢的小说来看……日子虽然无聊,但仍过得津津有味。有点梦想,但早早的就已经自己否定了自己,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实现,于是,未来好像贫穷的就只剩下等着结婚这一件事了。而即便将来结婚了,她也仍然会喜欢听歌、喜欢唱歌。
但是,她看不懂五线谱,她不会任何乐器,她偶尔在KTV亮一嗓子,或许会让人夸上几句,但要是让专业人士一听,一首歌就能给你找出至少一二十个跑调的地方……
她这辈子,也压根儿就从来没考虑过会跟音乐有什么缘分!
哦,对了,比其它外行人略强一点的是,她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姐妹就在音乐圈子里打混,所以,至少她现在就已经知道什么叫地下歌曲了。
但是……她是彻彻底底的外行人。
一个外行人,对音乐工作者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好奇!
我印象中你们做音乐的人好像都喜欢留长头发,对不对?那你怎么是短发?
你们做音乐的,特别需要灵感是吧?你平常都是怎么写歌的?
你们做音乐的是不是都特有钱呀?那些歌星开的车都好贵!
你们是不是每天都会弹钢琴啊弹吉他呀什么的?
你认识某某某吗?哇,那真是太幸福了,我很喜欢听他的歌……
诸如此类。
但是,一个外行人,而且是一个挺喜欢听歌、天赋里就稍微有那么一点对音乐的热爱的人,当她突然发现自己身边居然就“潜伏”着一个在做音乐、会写歌会唱歌的人的时候,她的第一个想法,会是什么?
吃惊!
哇,你?
你居然还会写歌?
…………
这就是现在齐洁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问:“你……自己……写的歌?”
且一脸的惊讶与愕然。
李谦点点头,似乎是在说着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是啊,我自己写。”
“真的假的?你会写歌?”齐洁犹自不敢相信地追问。
李谦笑笑,“会一点,胡乱写的。”
齐洁深吸一口气,扭头往远处看了片刻,终于渐渐回过神来。
然后,她回过头来,就像打量一头怪物一样,双眼紧紧地盯着李谦,似乎是想要认真地看一看,这个李谦到底是不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李谦。
显然就是。
她晃晃脑袋,脸上说不出是笑还是惊讶,总之是个微微有点扭曲的表情,摇着头,说:“这可真是……意料不到了。想不到、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还会写歌!”
然后,她又赶紧说:“对不起啊李谦同学,老师不是怀疑你,老师只是觉得、只是觉得……很高兴!对,就是很高兴!你明白吗?你居然会写歌,我的学生居然会写歌!哈,这种心情真是……惊喜!”
李谦附和着笑笑,“谢谢。其实……就是自娱自乐,写着玩的!”
齐洁脸上笑容不减,毫不犹豫地夸赞道:“那也很不错了,写着玩的也是写呀,而且……而且刚才我听你唱的那首歌,你不说那就是你的作品吗?老师觉得那首歌相当好啊!你看,旋律很好听,歌词也很好……都很好啊!李谦,你还真不简单呀!”
这种纯粹表扬的话,李谦实在是不好接茬,就只好笑笑。
而这个时候,齐洁仍旧是在一脸惊奇地盯着李谦看个不住。
那样子,就好像是在看某种无比珍稀的国家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