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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抱歉,我是伪装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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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读者和书友们,朋友们。就像标题所说,这节单章是个伪装者··········

作为一个仅凭一时热血就断然下笔写书的扑街作者来说,这本书的扑街程度已经不能用惨字来形容。

没有大纲,没有细纲,没有计划,甚至·····没有时间。只是想到了一个故事的开头和自以为是的结尾就敢贸然下笔,并且受不了一丝丝的虚荣诱惑接受了起点的合同,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还不知好歹的选择了上架。

总之,不论是这一部《军火祭司》还是写这部书的我,都像是一个毫无准备的冒险者,好听点叫做想到做到,说难听点就是不知所谓,狗屁不如。

随着自己写作(姑且叫做写作)的进行,越来越多的问题和矛盾凸现出来,这些矛盾和问题大大小小,但无一例外对于这本书来说都很致命。

理想和现实之间不只是骨干,还有努力和天分的鸿沟,一种越错越写,越写越错的死胡同似乎走不到头,眼大手小,自不量力或许就是说的我这种扑街仔。

这期间我考虑过很多改变,但你知道,狗改不了吃.屎.........。有时候(或者说大多数时候)写下的东西根部不是可控的,想要的!

其实想要的很简单,但是想写出来却不简单,我不知道这是需要时间还是天分来弥补,但至少,我不是那种第一本书就能超神的天才。或许我真是那种靠努力也挽回不了的蠢材吧。

我曾经很多次想要开这样一个单章来专门吐槽,但是,我的性格真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即使是表达也往往词不达意,前后矛盾,到头来就是一顿狗屁不通。就比如以上我写的,我都不知道在写什么。上面那么多字竟然还没有写道我想要说的.......

这或许是那些想要水到底的写手很想要的一种本事吧,呵呵。

其实,写了接近一年的时间,我不知道自问过多少次自己和这本书,到底自己为了什么,想表达什么?还是想要得到什么?

然后到头来一开,一琢磨,却发现原来自己当初写书就是因为当时自己闹书荒,没书可看,到了一种看什么书都是觉得人家错误一大堆,根本看不下去的程度。

于是自然而然的想到了,自己写书!

这个决定很匆忙,很草率,但很符合当时的我,也对得起我当时的年纪,今年我26,所以我去年25,好吧这是废话。

有人说写书就像自己的一个孩子,要去爱护她,呵护她。狗屁!至少对于我这种已经无药可救的小说来说,长痛不如短痛,给它一个痛快才是最应该的,那样做对得起读者,更对得起这本书,最后才是我自己。

动笔第二个月后回馈到的信息便打击的我想要动摇,那时候是一纸起点的合同给了我一点希望,一点奢望到极点的希望,热血还是温的,第六个月,我再次动摇。不过我要说的是,这动摇却不是写作本身,而是对这本失望的作品。那个月我意外的接到了编辑的第二次主动联系,也是至今为止的最后一次。第一次是通知我准备身份信息签专属合同,这一次就是上架通知了。呵呵,和我的责编从写作到现在我们的qq聊天记录不过两句话,第一句是通知我编辑审核通过可以A签,然后签约编辑和我签约,第二句话是‘周五上架准备一下’呵呵,两句话不到二十个字,仅此而已。

这次上架通知着实让我的热血再次回光返照的迸发了一下,当然也仅仅是一下罢了。我明白那只是编辑对我这种扑街到死却还不放弃的傻X的一种安慰。

然而它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的每月需要完成的数量,还有违约条款······麻蛋···虽然我已经完成了合同上最低的总字数限制,但是·····算了接着说。

我记得看过一个数据,具体记不得了,但是大体意思就是,一千个写小说的,第一次就能和起点A签的不到100人,这100人里第一次就能上架的不到10人。这数据或许有很大水分,但是也不无说明了想要第一次写小说就能签约,而且上架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事实上单凭这种骄傲的战绩就让我自得了很久,我也是个俗人,免不了功利虚荣,无可厚非。

但是我觉得,我,有些不要脸了。

这本书明明就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而我却还在给它的身上增加着一个个的肿瘤,臃肿、难看、苟延残喘。

笔力!可以算是一个名词,不能作为具体数据标准,但是却经常来形容那些大神写手作家,我确实缺少笔力,没有笔力即使有着精彩的故事框架也写不好小说,更何况我这本书连框架都不完整。

我渴望自己的笔力能够增长,就像是站在井里等待天鹅从天上掉下来的癞蛤蟆,因为,我并没有去努力,就像我想要钱,但却没有去想过怎么赚钱一样。事实上,如果我每天多写半个小时的话,我能够拿到起点每月的上千大洋的保障金,但是我没有,至于原因·····或许是因为我懒吧,也或许是不愿低下身子去接受,谁知道呢。

说到这里,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因为,扯了这么多我好像还是在说废话,算了,废话就废话吧,多凑点字数我就当单章发出去了,你们要是说我水,就说我水吧,管他呢,反正一天也不会有两三个人会来起点用起点币订阅正版,我相信看到我这一章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在看盗版,其实也无所谓了,即使是你们都看正版我估计那数据也是惨的比赵四他爹还要难看。

说个数据你们体会一下,我在起点写作十个月,上架三四个月,总共收到的礼物和打赏,加上订阅,一共是28.6元人民币,而我付出的则是三百多万次的手指敲击和一千多个小时的绞尽脑汁······是不是付出和回报很不成比例?我愿意!

我是真的愿意!当初写这本书也想过用它来赚钱,这是有的,但是占得比例真的很小,小到······懒得管它。

我将我这个举动当做情怀,这是最近常说的一个词,算是文青的浪骚情节吧,我曾经自诩文青,但很显然我不是,因为我上面说了,我是俗人,吃喝拉撒,喘气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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