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历史军事 > 某御坂妹的综漫之旅 > 第四十三章 争论黑兔的所有权?

第四十三章 争论黑兔的所有权?(2 / 2)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医统江山 我为王 斩龙 逆天丹尊 迟早遇见你 重生之异界宠儿 职场小白升职记 邪王狂妃:嚣张大姐大 婚然心动慕初晴盛煜宸 极品画骨师

“你那最后一句没问题吗?!算了,不吐槽了,你不觉得这代价不对等吗?”

白夜叉有“主办者权限”,和小樱一样可以强制发动“恩赐游戏”,但小樱有“黄泉比良坂”,有信心在此之前躲开,自己会亏本的恩赐赛才不干呢。

“我觉得对象只是‘No Name’的话已经很高了哦。”白夜叉说道。

“如果那是原本还在生死线上挣扎的‘No Name’,啊。御坂樱挑刺地说。”

“啊,好吧好吧,不准对黑兔出手,这个条件合适了吧?”对于白夜叉来说,她在意的只有黑兔和有趣的事情,不是黑兔和那几个问题儿童很有趣的话,她会看“No Name”多一眼吗?

“相应地,如果我赢了,我可以免费拿和黑兔及其拥有的恩赐等价的商品了吧?御坂樱讨价还价说。”

“很好,就这么成交吧。”白夜叉暗道能帮到“No Name”的就这么多了。

就算黑兔一个也好,可以制造黑兔面对小樱即是无双状态的现象,当然这种情况就不能进行以打倒黑兔为条件的恩赐赛了,但也有一定意义,在其他恩赐赛的话,黑兔就可以单方面攻击小樱,凭借月兔的恩赐,要是单方面攻击,面对五位外门的魔王也有很大胜算。以下的更是平推。

契约文件弹出——

「恩赐游戏名:『月兔与商品的交易之日』

·规则说明:

·参赛者之间进行对等决斗,直到一方失去行动能力或投降

·若白夜叉胜利,今后御坂樱不能对黑兔进行的恩赐赛相关;若御坂樱胜利,则可以任意从白夜叉经营的“Thousand Eyes”店中取得与黑兔等价值的商品,费用由白夜叉独自承担

宣誓:根据上述规则,白夜叉、御坂樱两人将进行恩赐游戏。」

“喂,这游戏名没问题吗?”小樱囧道。

其实恩赐游戏名都是世界的法则自动生成的。虽然同为法则,可法则也有高低之分,契约文件这种东西小樱就完全无法解析。

“小细节别在意。不过把店毁了可不好,换个地方吧。”白夜叉说着,拿出了恩赐卡,发动——

刹那间,周围的场景出现了爆炸性的变化,视觉已经没有意义,各种各样的情景开始旋转,闪着金黄麦浪的草原、俯瞰白色地平线的山丘、森林湖畔……最终,定格在了白色的雪原与冻结的湖畔,而且,那是太阳水平运动的世界。

“这,就是…………”小樱的眼中闪动了一下。

咋看之下,和固有结界或天之御中差不多,可并不是一个级别的,那两个是一种术式,只要力量比施术者厉害,或是有所克制,想要摧毁并不是很难。而这个不同,是比肩魔神创造的相位的存在。

(待续)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龙尸惊闻录 宠物小精灵之拂晓 火影之大魔王 漫游电影世界 无限世界的二次元 吞食者 都市之绝色妖皇 我的鬼尸新娘 影殇杀君 我的女友是千年女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