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新税法(1 / 2)
第二百七十八章 新税法
晚上,出外巡视的父亲回来了,五原郡现在已经属于吕家控制,父亲对于五原郡的地形和地方上的大小势力很熟,这段时间五原郡的大小事宜都是父亲在管理。
整个五原郡经过统计只有七万多人,这还是把所有隐匿的人口都算了进去,好几个县人口不足五千,人口最多的是吕家堡所在的九原县,人口高达四万,占了整个五原郡的大半。
放眼整个五原郡,真的可以用荒无人烟来形容,同样地形的中原郡国,人口至少要在五十万以上。
其实逃亡人数并不多,经过统计,总共才有不到两万人逃离北地。
对于现在的五原郡吕布进行了从新划分,吕家拥有五原郡绝对的统治权,所有的土地都是吕家的,其余人不允许买卖交换土地。
对于田亩的分配,吕布也有打算,其实王莽的王田制不错,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并且按照井田制重新分配,这样就能立即消除西汉末期的土地兼并问题,但这一政令严重损害了当时拥戴他上位的士族地主集团利益,被士族和大地主抛弃的王莽很快就走向了灭亡。
吕布现在没有那么多顾虑,在五原境内,谁还敢和吕家对抗?所有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吕家的规定,不然就自己去和鲜卑人谈人生。
吕布知道农耕王朝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从来不是天灾人祸,不是贪官污吏,不是皇帝贪图享乐剥削百姓,亡国之君从来不是历朝历代上最差的那一个。
农耕社会最大的问题在于土地慢慢兼并的过程,当到达一个程度的时候,依靠土地生活的百姓会被逼到绝路上,没有土地他们就失去了活下去的依靠,这时候除了造反,推翻它,没有任何办法。
每一个王朝都是土地兼并到板结的程度慢慢走向灭亡,然后被粉碎,再重新分配。
吕布按照战国时期的授田制,开始分田,为了这事吕布还和张先生和贾诩商量了一整天。
张先生很欣赏吕布的做法,在他看来授田制才能让普通百姓安居乐业,才算是仁政。
张先生还引用了孟子的话,”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吕布也赞同,正所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
贾诩却对于怎么分田有了看法,他主张细分,按照壮丁十六岁–六十岁一人五十亩,妇女十六–六十岁一人二十亩,孩童和老人一人十亩的口粮田,这样分发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了人口对于土地耕作的需求。
当适龄少年少女结婚成家之后,再次分下应有的田地,有了孩子之后再给予新生的孩子口粮田,家中有老人也分给相应的口粮田。
人去世之后田地收回,当然战死沙场会有补贴,田地会延期。意外死亡的,也可以有商榷的余地。
并且对于收的赋税也有了不同意见,他建议吕布还是实行十分之三的比例,不能执行十税其一的王制之法。
吕布眼睛一亮,贾诩果然比他想得周到,如今北地是地广人稀,大片的土地荒废着,给成婚的年轻人和新生的孩子分田会起到鼓励生育的目的。
勾践为了灭亡吴国,大力鼓励生育,下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
这种做法有些极端,用法律的方式严苛的规定,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吕布不喜欢单纯的法家理念,法家讲究:一切断于法。但法是死的,人是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