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有本事进来舔我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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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量了番眼前站着的几个屠夫,俱是胆大包天之徒,杀人不过儿戏,孙二娘能使得动他们,当真是厉害。
宋清站在戒色跟前,宛然就是一副以戒色为主的样子,就在刚刚见识了戒色如此风骚的本领,当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心想孔老夫子诚不欺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咳咳,”清了清嗓子,双手叉着腰,戒色开始发话了,“既然今后小僧是这里的老板了,那么这店里的规矩便要改改,”顿了顿,看了看众人的反应,接着说道,“以后咱们再也不做人肉生意了,佛陀说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咱们虽救不了什么人,但咱们至少能做到不无故杀人,咱们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能做那受人唾骂的坏人。”
对于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五好青年,是绝对接受不了吃人肉这件事的,太有违天理,有违人德了。
“额,这...老板娘能同意吗?”
“是啊,这个店是老板娘的,再说,我们不做人肉生意,还能做什么,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想要好好做生意,咱们非得饿死不可。”
众人一番交头接耳,显然这个决定并不怎么样,已经严重侵犯到了他们的权益,不做人肉生意,那就是断了财路啊。
说来也是,这黑店嘛,当然挣得就不是正常的钱,这里偏僻荒凉,几天都不知道能不能有个行人,正常百姓也不会在这里开店的,没得饿死了全家。
只有那些在刀尖上舔血的人,从小生活环境恶劣,性格孤僻,愤世嫉俗,才有胆在这偏僻的地方开个黑店,专干些抢劫过路人的勾当。一来,这样干钱来的快,干一票就能收获不少;二来,这里地处偏僻,四周山贼横行,少个人官府也不敢查到这里;三来,由于憎恨这世上的人,这样也能出口鸟气。
想了想,也觉得这样的决定是断了他们的财路,只是自己如果不加以阻止,那么又于心和安,他们杀的是那些贪官还好,若是杀的是寻常老百姓,那就真的是罪孽了。自己好歹也念了那么多年的佛,怎么着都得阻止他们。
“兄弟们,老板做出这样的决定,只是他心地善良,咱们需谅解谅解,这样吧,不如咱们打个折中,以后咱们专抢那些恶事干尽的坏人,至于平常老百姓吗,兄弟们,你们也知道,那些老百姓生活很艰辛,比咱们更是远远不如,所以咱们能放过便放过他们。”宋清见众人虽然没出声反对,但明显不同意戒色的意见,赶忙出来打圆场道。
“恩,宋大哥说的在理。”
“好,我们便同意宋大哥的。”
众人想了想,都点头同意。
戒色见宋清如此会说话,不禁投去个感谢的眼神,心想,这小子虽然武功不行,但交际还是不错的嘛,行事可圈可点啊。
宋清见众人同意了他的意见,心中也很高兴,想了想,朗声道,“众位,既然我从此跟随戒色哥哥,便会一心一意,明天我就回家,变卖家中财产,拿来给兄弟们喝酒。”
“好”
“好”
众人一致叫好,显然这举动已经打动了他们的心,虽然代价有点高。
“小宋好样的,你哥哥若看见,也会为你感到欣慰的。”看着众人激动的神情,戒色终于在宋清身上看到了点宋江的影子,心想,亲兄弟毕竟是亲兄弟,骨子里还是很像的,奶奶个熊,都是一样的败家玩意。
想是这样想,只是眼眶早已红润了,被这一幕兄弟情。